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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說的冰糖,就是指毒品啊。”寧遠道。

冰糖就是毒品的代號,這難道你不知道嗎?

誰知張龍擺擺手,神色無比認真的糾正道:“這位先生,冰糖是冰糖,毒品是毒品,這不能混為一談。”

“你不用再狡辯了,我收到可靠訊息,就是你小子在那些飛信群裡賣毒品。”寧遠道。

聽到寧遠的話,張龍愣了一下。

這個人怎麼知道他賣毒品的?

張龍眼神中浮現出一絲擔憂:“不知道大哥你的身份是?”

“我是治安員。”寧遠直接掏出了自己的證件,在張龍的面前亮了一下。

張龍看到了上面的大國標。

心中的擔憂瞬間消失。

原來是條子啊,那就沒事了。

他的確有在那些癮君子的飛信群裡賣毒品。

可他只是名義上賣毒品而已,他賺的是賣毒品的收益,但的都是純正的冰糖。

可想而知,那些癮君子群友收到張龍的貨,會有多麼的罵罵咧咧的。

先別管那些癮君子會有多麼氣憤。

反正張龍憑藉這一手倒賣冰糖的操作,賺了鉅額的軟妹幣。

本來他是不知道這條生財之道的。

只是有一次。

毒癮作的他,在一個同城聊天群裡,現有人在賣冰糖,他忍不住下了一單。

結果拿到冰糖之後,一嘗,現是甜的。

張龍剛想找老闆理論,結果剛了一個“在嗎”。

老闆直接將他拉黑了。

把張龍氣的,連毒癮都戒掉了。

不過,打小機靈的他。

並沒有只是沉浸在憤怒中不可自拔,而是慧眼獨具的現了。

既然他可以騙我,那我為什麼不可以騙別人呢?

張龍靈機一動之後,也不著急行動。

而是先去書店裡面,買了一本最新版的大夏刑法。

仔細閱讀之後。

現。

打著賣毒品的名義賣冰糖,其實並不算販賣毒品。

因為按照罪刑法定原則。

法無明文規定,即不為罪。

只有法律裡面明確寫了,才能夠作為罪名定罪。

比如說。

刑法裡面寫了,騙財是犯罪。

但是如果你有本事騙婚的話,那就不算犯罪。

因為刑法裡面,沒有寫到騙婚這一條是犯罪。

同樣的,刑法裡面也沒有寫賣冰糖是犯罪。

頂多也就是個詐騙。

甚至詐騙都算不上。

因為按照詐騙罪來說,金額必須達到5ooo以上。

並且是單次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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