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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們調查魔術師謀殺案期間,紐約警局官方常常對於這些惡魔的藝術(例如巫術、魔法)厭惡至極。這案件令人實在煩惱不已,因為它留下了一堆完全無法解釋的謎團。

這個案件裡的許多線索,好像更適合出現在《西藏的禁地》【注:本書出版於1938年。】,或者是魔法、神秘、誇張故事的著名故鄉——印度。一個兇手,眾目睽睽之下穿過磚泥石膏的硬牆,從二樓的窗戶出去,漂浮在半空中,從犯罪現場消失。這種故事即使在拉薩或者海德拉巴,都會讓人覺得非常離奇。而在現代的曼哈頓區聽到這樣的故事,可真的是令人毛骨悚然。

兩百五十年前,當局平息類似事件的辦法,就是單單使用聲名狼藉的血腥刑具——手指鉗和拉肢架,從幾乎無辜的關係人身上得到一份巫師行為的供狀。但這種簡便方法我們已經無法使用。我們唯一所能依賴的與這不可思議的案件搏鬥的工具,就只有邏輯了。

加維甘探長一貫歡快堅定的藍眼睛裡寫滿了憤怒和憂慮,直到馬里尼最終驅除了這些惡鬼,給出瞭解答。這個解答滿足了探長的所有需要,除了唯一的一點,就是他為何沒早看穿這些戲法。對此我感同身受,我和探長簡直就是一條船上的。我們所需要做的,用馬里尼之口來說,就是要意識到所有這些疑犯的共同點,以及兩件只有疑犯中之一人能做到,而其他所有人都做不到的事情。

除了兇手做過的一些手腳,這幕大戲始於星期一的晚上。為了布蘭登、鄧洛浦與哈維特公司一份瘋狂的廣告稿件,我工作了整個週末包括星期天的整晚,直到週一的凌晨五點。該死的克萊巴大廈裡的廣告代理商!

電話鈴響的時候,我正更衣要去赴晚宴。是保羅·鄧洛浦;沒等我說話,他便第二次提了價。在這些無休無止不可理喻又沒法睡覺的工作之後,我總是暗暗下定決心,告訴自己這絕對是最後一次了——但在這之後,我又總會考慮那些多賺的錢能夠讓我做許多其他的事情。

從廣告代理商那裡逃回來的時候,那些眼神迷離的工作人員和藝術家們仍在繼續工作著。在通宵咖啡店喝完一杯咖啡,我走過幾個街區,回到位於東四十大街的公寓。我淋了個熱水澡,朝著黎明的第一抹白光拉下百葉窗,便爬上了床。

等我起來,怒目金剛般瞄一眼鬧鐘,它那嘴角下垂,已經指向五點四十了。我伸出一隻胳膊扯起百葉窗,在床上熱被窩裡又賴了一會兒,才不得不把臉湊近窗戶,迎接冰涼的空氣。溫暖的燈光隱約從對面公寓黑黝黝的表面照過來。我起了床,淋浴,刮臉,穿衣,到對面街角的小餐廳慵懶地吃飯,把一本書靠在盛糖的碗邊。回到公寓,我縮排安樂椅裡,享受著專心閱讀的快感。但不久,我發現剛剛經過了幾天緊張繁忙的工作,根本無法靜下心來。書讀起來也蒼白無味。我丟掉書,去廚房弄了杯蘇打水。

在起居室裡,我再次扭亮了書桌上的檯燈,把眼鏡放在印表機一旁,撕開新的列印紙包裝,把列印紙捲曲著塞進印表機,然後點了一根菸。我從頂層的抽屜裡拿出一本活頁筆記本,撕掉了前面十幾頁,這些都是為某雜誌胡亂塗寫的另一篇文章的草稿。一週前,我曾答應《格林圖書》的編輯戴夫·莫頓,要為他們寫一篇大概兩千字的有關現代偵探小說狀況的文章。在列印紙的頂部,我打著草稿的標題:《死亡攪拌著的週末》,接著又打了其他的兩個標題:《謀殺就像計程車》、《出版商手中的屍體》。我放著標題不管,開始著手寫文章的大綱——一系列我為什麼不寫偵探小說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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偵探小說是一種獨特的文體,一種複雜的縱橫字謎,而寫起來卻並不至於非常複雜。它依靠的是幾乎類似數學的公式,是一場讀者和作者之間的智力決鬥。有關偵探小說的所有規條,狂熱的讀者們都熟記於心。如果作家的下一本書違反了哪怕很小的規條,都會被讀者鄙視。

這些規條要求偵探小說遵循規則的模式,依據標準的正規化,且外表上能夠呈現多種多樣。但遵守這些規條卻很難。

最基本的要素包括如下幾點:偵探,謀殺的手段,線索,令人吃驚的解答。這些元素數目不多,彼此排列組合的可能性也很少。偵探小說對於某些作家曾經是個大金礦,但近十年來穩定的大量創作使得這個金礦瀕臨枯竭。如果所有絕妙的詭計我們都用過,所有的變化我們都試過,所有的謀殺手段都老掉牙,那我們還創作偵探小說幹嗎?

那麼,我們先以“偵探”來舉例。差不多按照年代的順序來排,有過這樣的人物:杜賓,巴克特探長,卡夫警探,勒考克,克莉斯,歇洛克·福爾摩斯,馬丁·赫威特,宋代克醫生,範列特·斯傳,克雷格·肯尼迪,凡·杜森教授,布朗神父,普雷斯利醫生,雷金納德·福瓊,瓦爾蒙特,赫爾克里·波洛,哈納德,高爾上校,馬克思·卡里多斯,角落老人,弗蘭克·斯帕戈,道森,羅列特比爾,阿伯納叔叔,亞森·羅賓,菲洛·萬斯,彼得·溫西爵爺,安東尼·吉林漢姆,菲利普·特倫特,帕戈里奧利,託列弗雷先生,佩裡·梅森,瑞德,弗蘭奇警探,威爾遜警探,艾勒裡·奎因,查理·陳,安東尼·蓋斯林,羅傑·謝林漢姆,菲爾博士,森徹·考爾特,山姆·斯培德,瓦爾考警長,希爾德加德·威瑟斯,亨利·梅爾維爾,平克頓先生,尼洛·烏爾夫,等等等等……【注:這裡列舉的都是歐美著名偵探小說中偵探的名字。】現在,只好試圖去創造一個偵探形象,其個人的風格(據規則講這一點必不可少)獨出心裁而不異想天開,其推理方式原創而又耳目一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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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停下來,喝了口手邊的蘇打,回顧了一下我列舉的這些傑出偵探。接著我用鉛筆在紙邊上又補充了幾個名字:尼克·查爾斯,馬克西米蘭·馮·卡斯男爵以及多魯裡·雷恩。點上新的一根菸,我又繼續打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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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我們再來看看謀殺的手段。所有可以用於謀殺的精緻方式,都已經被開發殆盡了:射、刺、錘、溺、悶、毒氣、扼殺、下毒、斬首、從高處推落。致死的兇器也到達了前所未有的高度:冰柱冰錐,鹽粒子彈,空氣針,氣槍射出匕首,牙膏裡下毒,以及大量隱藏的自動機關。甚至這些東西就已經足夠把一個人活活嚇死——而嚇死人這種方式,甚至也被使用過!

還有線索。作者可以使線索更加富於變化,因為線索依賴的是時間,空間和環境。管錐或丟失的水管這種線索,已經被電子點菸器或被盜的胸罩所取代。而許多曾經活躍在故事中的線索,都已經靜靜地退出歷史舞臺了,比如狗的叫聲,壁爐裡的菸灰,香菸屁股上的唇印,燒燬的檔案,密碼信,丟失的褲子扣,以及很多很多……

所有作家的機巧創造,都不大可能因為線索的用盡而遇到障礙。但相比之下,驚人的解答就會令人感到頭疼了。問題在於如何做好解答,同時又不使讀者在這場遊戲中感覺自己迷失了。你只允許擁有最多七八個嫌疑犯,在某時,其中的某人犯下了罪行。要有無助的娃娃臉般甜美的金髮女郎,要有捲髮、豪爽的年輕主人公,要有被害人直系親屬姑媽,要有醫生,律師,商人,警局長官,甚至老祖母(一般都是半身不遂,瘋瘋癲癲的),別忘記九歲的小艾瑟琳達,以及她不慎被毒死的小貓。

我們都明白了這些要素以及結合在一起的整體,而讀者也知道了這些。為了想方設法走出這樣已經窮盡所有可能性的困境,有些作家會狡猾地冒險打破當初疑犯的名單,把壞事塞給偵探,控方律師,法官,陪審員,甚至(這是追求新奇孤注一擲的努力)案件的敘述者本身。在這之後,可能性變得更少了,除了——如果你敢用的話——書的出版商——甚至讀者自己!

在我看來,我們仍可以做的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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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停下了手中的活,看著打字機,愁容不展。有人在走廊上捶著對面的門;幾乎同時,我的門鈴響了。門鈴響了兩三聲,門口響起了興奮的竊竊私語,透過我的房門傳進來。我無助地縮在椅子裡,等到他們放棄按門鈴而決定走開。為某家報紙工作的時候,我曾經可以在任何情況下安心寫作,不管外界有多麼嘈雜。新聞室那種有節奏的營營嗡嗡,頗為有助於工作;然而這裡卻只是擾人的吵鬧。

很明顯,有人對於住在我對面的房客很感興趣,雖然我不明白原因。那位房客是個脾氣暴躁、憤世嫉俗的反社會者,從不給其他人好臉色看。在一次嘗試“早上好”而只收到一聲咆哮之後,我便放棄了與之做好鄰居的打算。畢竟紐約這地方,追求的也不是這個。而且,或許像這隻鳥兒一樣不友善的傢伙,城裡比比皆是呢。

他是個瘦高的男人,臉上一副飢餓的表情。他的黑髮在前額捲成了V形,眼睛像昆蟲般溼潤和閃光,視線卻冷冷地斜射過來。他的整張臉像一塊肥皂雕刻的一般。但他的僵直,他刀削般對稱的臉型,使他看起來帶有異域風味的英俊。他有個令人煩惱的習慣,就是每次經過黑暗的大廳,偶遇的時候,他總是用懷疑的眼神轉身看我,這讓我想起了吸血鬼德拉庫拉伯爵。他是一個奇怪的人,而他門鈴上標著的名字同樣奇怪——塞薩爾·薩巴特博士。

突然,我從我座椅中驚起。門外的聲音更加興奮;一個激動得發抖的聲音——一個女聲,蓋過了其他的所有聲音。這是一種好奇而平淡的腔調,但帶著點歇斯底里,一點緩慢的催眠般的緊張,彷彿有種拿腔作調的恐懼。六個字穿過了瞬息而降的寂靜,竟使我書桌上方的空氣都變得緊張。

“屋裡有人死啦!”

這就足夠了。我起身,咆哮著,顫抖著開啟了我的房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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