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傅蘊安這一病,病了好幾天。

幾天後, 他身上的紅疹完全退去, 整個人看著竟比生病前要精神。

而這幾天, 穆瓊一直待在醫院裡,陪著傅蘊安, 順便寫小說。

他已經把《絲鄉》寫完了。

這部書他沒有扯開去將朱家所有人都細寫一番, 全書算下來不過十多萬字,因而寫得挺快的, 當然,能寫得這麼快,還有一個原因,那就是穆瓊如今寫字的度,越來越快了。

他剛來的時候,就算腦海裡有很多想法, 一小時下來, 最多也就寫個七八百字,但現在, 他全神貫注寫一小時, 肯定能寫一千多字。

當然,字跡少不得會潦草一點,有些筆畫很多的繁體字, 寫的時候少不得還會缺胳膊少腿。

不過這些沒什麼關係,左右是有人會幫他重新謄抄的。

《絲鄉》的大結局,傅蘊安是第一個讀者。

重新回到朱家的朱綢, 在見識過種種齷齪,得知自己那總是誇他的二叔,恨不得他去死之後,心腸就硬了起來。

他將朱家的權柄收攏,花錢僱了一些對他忠心耿耿的人,又從百姓開始,改變絲綢行業。

小桑一開始跟朱家格格不入,跟恢復記憶不再處處以她為重的朱綢也有了隔閡,尤其是在朱綢很忙顧不上她的情況下,她更是覺得自己和朱綢走不到最後。

她一度有些抑鬱,喜怒無常,也就是這時候,她現自己有了身孕。

為母則強,小桑徹底拋棄了原先的哀怨,開始努力為了自己肚子裡的孩子努力。

她找人教自己讀書不說,還用私房錢做生意,利用朱綢的路子,從上海買來許多稀罕東西,然後在認識的『婦』人間售賣。

手上有了錢,她的精神也好了起來。

朱綢成功了,他的工廠生產出了質量上等的生絲和華美的絲綢。

小桑的成就比不上他,但她也蛻變了。

她剛到朱家的時候,什麼都不懂,鬧出許多笑話來,並因此自卑,而現在,她依舊很多不懂,但她足夠自信,便完全不在乎那些。

她和朱綢也終於和好如初。

當有人問朱綢,為什麼會喜歡上小桑這樣出生鄉野的人。

朱綢道“我們的國家,現在正處在泥濘之中,跟列強相比,就是村姑和名媛的區別,但我依然喜愛她,努力讓她變好,我為什麼不能喜歡我的妻子?”

“我的妻子一直在努力,我也相信,她會越變越好。”

之前的書裡,穆瓊寫過感情,但基本都是一筆帶過的,倒是這本《絲鄉》,他把朱綢和小桑的感情寫得極好。

從一開始的甜蜜,到中間的糾結,再到最後的相知相守,穆瓊寫得很細膩。

“你這次的感情寫得很好。”傅蘊安忍不住道。

“那是,畢竟我現在有了喜歡的人。”穆瓊笑道。

傅蘊安心裡一動。穆瓊真的非常會說情話,他總覺得自己有點招架不住。

穆瓊又道“蘊安,我今天要去一趟大眾報編輯部,你在醫院裡好好休息。”

“好。”傅蘊安道。

穆瓊收拾了一下就離開了,而穆瓊一離開,傅蘊安就叫來孫大林,讓孫大林把需要處理的事情交給他。

“沒有收到天幸先生的信?”傅蘊安好奇地問道。

“三少,沒有。”孫大林道。

傅蘊安有些無奈,但也不好說什麼。

而穆瓊這個時候,已經叫了一輛黃包車,前往大眾報編輯部了。

大眾報編輯部的李總編看到穆瓊,立刻就笑開了花。穆瓊這次寫的《絲鄉》比之前的《流浪記》受歡迎多了,又讓大眾報的銷量增加許多,討論度也高了很多……在他的眼裡,穆瓊就是個招財娃娃。

“《絲鄉》完結了。”穆瓊把自己這幾天寫的總共四萬字的稿子給了李總編。

“這麼快?”李總編有些吃驚,他是盼著穆瓊能把《絲鄉》寫的跟《流浪記》一樣長的,結果……竟然這麼快就完結了?“新書寫什麼,你有想法了嗎?”

“已經有了。”穆瓊道“新書是以一個女子為主角的,名字叫《蛻變》。”

《蛻變》這本書的主角,是個貧苦出生女子,名叫阿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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