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彈鋼琴的男人,總會給女人帶來一種叫做“浪漫”的感覺。

這是音樂的魅力,也是文化的薰陶,當貴族以鋼琴為必備品,彈奏鋼琴便上升為貴族氣質的最好代名詞。

如果再加上彈鋼琴的那個男人,英俊瀟灑,那就更加浪漫了。

一曲終了。

李斯特等待音符在琴房徹底落地,才轉過頭,看向沉浸在音樂中的羅娜薩“羅娜薩小姐,我的演奏不算很好,見笑了。”

“叫我羅娜薩吧。”她甜甜一笑,“可是我覺得你彈得太好了,真的,我一直以為有幾處小細節不夠好。但現在才知道,並不是曲譜的瑕疵,而是我彈奏時候不知道該用什麼手法處理。”

李斯特挑了挑眉頭。

羅娜薩繼續說道“聽了你的彈奏,我知道,《致愛麗絲》真的是完美無瑕的存在。”

“世界上不存在完美無瑕的東西,你覺得它完美無瑕,是因為你懂得了如何品味它。”李斯特站起身,向羅娜薩伸出手,“來,你也試著彈奏一遍,或許會有新的靈感綻放,為我找到它的瑕疵。”

伸出手,放在李斯特手中,任由李斯特將她拉起來。

羅娜薩感覺此刻氛圍是如此之好,以至於她坐在鋼琴面前,臉上都是笑容“我彈奏的如果不夠好,不要笑話我。”

“沒有人會笑話一位美麗的小姐。”

李斯特坐下來,端起杯子,喝了一口並不是很喜歡喝的咖啡,做出一副傾聽的姿勢。

羅娜薩深呼吸一口氣,並不算太挺拔的胸部,微微一顫,將她纖細的身材完全展現。側面的坐姿端莊,脊背挺直,有著無可挑剔的淑女風範,這是大貴族家庭從小培養的良好儀態。

琴聲響起,有別於李斯特風格的風格。

每一個音符都彈奏到位,但總是少了那麼一點靈動韻味,像是刻意為了準確彈奏而彈奏,只是聽這一小段,李斯特就明白了羅娜薩的鋼琴水平——技術很紮實、嫻熟,但實在沒什麼天賦。

耳朵裡聽到的,不是《致愛麗絲》的少女溫情,像是被作業壓垮的小學生。

說實話,這種彈奏水準,和羅娜薩的形象,實在是反差有些大。之前聽李維斯所敘述,羅娜薩經常攛掇羅莉亞追求自由婚姻,很難想像這樣“嚮往自由”的一個人,會彈出如此刻板的鋼琴。

當音樂結束。

兩相對比。

羅娜薩顯然現了自己的問題“抱歉,李斯特,我彈奏時候太緊張了。”

“並不覺得,的確有兩段旋律比較僵硬,其它部分都挺好,技巧嫻熟,沒有彈錯任何一個音節。”

“你真的這麼認為嗎?”羅娜薩帶著期待問道,“我的鋼琴老師說我並不善於用鋼琴表達自己的情感,可我喜歡彈鋼琴,它讓我感覺到自己就像是鳥兒一樣飛翔。”

李斯特想了想。

實在不好意思昧著良心誇讚對方彈得好,便回答說“我覺得你缺少一份火花的碰撞,就像是生活中少了一些瘋狂的舉動?”

“反抗我的父母,算不算瘋狂舉動?”

“每個叛逆期的年輕人,都會反抗父母吧,但這些算不上是火花碰撞……你有沒有試過不顧一切的騎馬賓士?與其喝下午茶,不如騎上馬,痛快的跑一圈,那才是放鬆。”李斯特提出新的娛樂。

騎馬、喝茶、打獵、彈鋼琴,貴族一般都是這樣娛樂。

實在不想聽羅娜薩彈鋼琴——羅娜薩是一名很好的聆聽者,卻不是一名很好的演奏者。

自從覺醒了鋼琴家的靈魂,他對音樂的審美一下子就提升上去,雖然為了幫助李維斯,需要討好羅娜薩,但也沒必要委屈自己的耳朵。

少女輕輕點頭“那就去騎馬吧。”

……

李斯特騎著驪龍馬。

羅娜薩騎著鬱金香堡的一匹棕黃色駿馬,這匹駿馬顯然比驪龍馬的血統低了很多,在驪龍馬面前顯得侷促不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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