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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康順因被囚禁多年而身體變得很虛弱,他也已對自己的出獄不抱任何希望,只盼著早一天去死。

這天他突然被帶出縣衙大牢時原意外自己的末日到了呢,也就請獄卒在其死前讓自己給兒子寫一封信。

“你急什麼?”解押他的獄卒瞪了他一眼“你的死期還沒到呢,還可能活幾年,幾十年。用不著寫什麼。”

“那你們把我帶到哪裡呢?”魏康順不解地問。

“我哪裡知道。”獄卒說。

不一會,兩名獄卒把他帶進縣衙正堂,對著在正堂正襟危坐的鄭縣令前站下。

這時他才現,殺害自己妻子的兇手呂大柱也被兩名獄卒押到正堂,站在縣令前聽後落呢。他狠狠地瞪了一眼呂大柱,對方則膽怯地垂下眼,不敢正視他。

“先把二死囚有枷具與腳鐐卸下,驗明正身。”立在鄭縣令公案一旁的縣尉抓起案頭上的一張文書,看了一眼喝令站在兩囚徒旁的獄卒道。

“已驗畢,確屬案犯本人。”兩對獄卒向前卸掉兩案犯的枷與腳鐐後查了案犯身上的標記與特徵後立正回應。

“請鄭縣令鐃了我吧。”呂大柱以為自己將被押往菜市斬,嚇得跪倒地上,流淚滿面地哀求“求縣太爺鐃我不死,小的因一時糊塗犯了死罪。”

“給兩死囚戴上新枷具與腳鐐。”縣尉對呂大柱的哀求看都不看,照例按在監犯人的交接流程喝令獄卒照辦。

“不是讓你們去死。”縣太爺倒是有點不懂規矩,他本不理呂大柱的這種死囚臨死前常作出的舉止才對。可他沒這樣,只是瞪了一眼呂大柱“你的死期還未到,現在是把你們二人押解到京師大牢。你的生死,本縣令做不了主,只能由大理寺審理後才定。”

其實呢?這呂大柱的命還算大,只因涉及“貶神謀反案”而被刑部暫緩杖殺,才活到今天。

大家可能對唐代處決犯人的方式有誤解,會把當時的斬、絞死與杖殺混為一談。其實呢?從唐初普遍實行的斬與絞死兩種處決犯人的方式到後來的杖殺方式處死,也有一個漸進式展過程,不是一、二天就更換處決方式的。也就是說,當時是斬,還是絞死或杖殺,只是因人而異,因地而異。直到大唐後期,才有明確地規矩出臺,開始一律採用杖殺的。

“多謝大人鐃命。”聽縣令的說明,呂大柱才長長舒了口氣“恕小的罪該萬死!”

等二人被扣上新定製的厚枷重鐐後縣尉把手中的文書交給站在一旁的校尉。

校尉接過後看了一眼,立字劃押並還給縣尉,然後向前檢視了一下刑具。

“來人,”校尉驗收完畢,就朝堂門喊了一聲“把案犯帶出去。”

“遵命。”堂門開處,擁進一支唐兵,架起魏康順與呂大柱出去。

“總算把這事辦好了。”鄭明傑接過縣令遞補給他的那個校尉立字劃押的文書,長長地舒了口氣。

“可我們還要派四個獄卒解押呢,出了事,我們仍會負擔責任的。”縣尉的資歷比縣令還高,所以對縣令的這種心態不以為然。

“不管咋說,出了事,也不全是我們的過失,最重要的還是他們兵部的責任。”鄭縣令還是心安理得。

鄭縣令的擔心,也不無道理,他隱隱感到,那幾個天外來客如真的想劫走魏康順,那再多的府兵來護送也無濟於事。

這麼想著,他又想起崔劍鋒,想透過他與那幾個天外來客會會面。希望他們放他一馬,別給自己惹麻煩。

不過,一想上次崔劍鋒因自己不聽其言向刑部報信的事怒,差點劈死自己的情景,他心裡就怵,不敢再找他。

“最近崔公他們幹什麼呢?”他問縣尉。

“我也不清楚,好久未見他們。”縣尉說。

“你有時間,派些人瞭解一下他近期在哪兒,做什麼。”鄭明傑雖然有點怕與崔劍鋒見面,但要想與那幾個天外來客見面協商,沒有崔劍鋒引見,恐難辦到。因這些天外來客非常神秘,既不知他們的住處,也難見他們的蹤影。

“行。”縣尉雖與崔劍鋒沒什麼來往,但因此前崔劍鋒審案時來過幾次縣衙,他多少也見過幾次面。

當然,縣尉還不知崔劍鋒與縣令間的那些事,自然也不存在害怕與否之類問題。接收縣令的吩咐後,他趁送那班府兵把案犯帶出縣城之際,順路到春來客棧向程老闆打聽崔劍鋒的訊息,才知道崔劍鋒他們前些天受了傷。

“他們受傷了?出了什麼事?”縣尉吃驚地問。

“他們沒說,我聽店小二說,他們好象是夜間出去辦事,回來時衣背都被血染紅了。馬的後腿也中了好幾支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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