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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阿九。

我是阿九,屬於一個殺人合法的組織,別人管我們叫特工。從透過考驗的那一天開始,我就是阿九。

從記事開始,我和很多小孩子就生活在一起。看管我們的負責人是一個面目醜陋的女人,其他人稱呼她阿月。阿月有一雙大眼睛,小鼻子,小嘴巴,面板是白色的,裡面泛著血色的紅。她總是冷冰冰地稱呼我們為幸運兒,諷刺地告訴我們,將來我們會變得和她一樣醜。

在那個組織裡,我和其他幸運兒之間是朋友也是敵人。阿月說有些任務必須我們幾人合作才能完成,但是接到任務的前提是我們幹掉其他人自己活下來。組織裡給的一切資源都是限量的,想均分根本不可能。我們要拿著考核的績點去換,或者直接幹掉獲得物資的人。

大約是在八歲的時候,我記不清自己的年齡了。那時候我接到了第一個任務,按照阿月的吩咐,換上破爛的衣服等在垃圾桶旁邊,去接觸一個男孩子,並拿到他脖子上的項鍊。時間,是半年。

我縮在垃圾桶旁等了三天三夜,等到快餓昏的時候,有一個穿著皮鞋的男人走了過來,遞給我一瓶牛奶。

“喝吧,”他說,“還是溫熱的。”

我有些害怕地抬起頭,一眼看到了遠處停著的汽車裡,一個好奇的男孩趴在玻璃上看著我。那正是他,我的任務物件。

於是我奪過牛奶瓶,飛快地逃走了。牛奶很好喝,是我喝過最好喝的牛奶。

以後的每一天,我都會從貧民窟裡走兩公里的路等在那個垃圾桶旁邊,那輛汽車總會準時路過,穿著皮鞋的男人停下來給我一些吃的。有時候是牛奶,有時候是餅乾。男孩總是趴在玻璃上好奇地看著,大眼睛一動不動地,不下車,也不說話。

終於,三個星期後,穿著皮鞋的男人十分小心地問我願不願意到他家裡和他的兒子作伴,他很怕我會拒絕,事實上我按照阿月的教導猶豫了一會兒,再抬頭看了看男孩的臉,這才同意了。

男孩的家很大,門口守著端著槍的黑衣人,那人叫我別怕。我怎麼會怕呢?這些東西,阿月早就教過我們了。

男孩長得很醜,比阿月還醜。我不敢看他的臉,只記得他脖子上有一顆褐色的痣。鎏金的項鍊就掛在纖細的脖子裡,在那顆痣上晃來晃去。他似乎是生病了,不會說話也不喜歡和人接觸,所以經常要去看醫生。穿著皮鞋的男人每天都有許多事要忙,卻每次都會親自帶他去醫院。

深夜的大宅子裡空空蕩蕩的,我夜裡總是睡不安穩,常常提防著同伴們的偷襲。那個男孩似乎也是這樣,我不知道他在怕什麼,小小的一個抱著枕頭縮在牆角,一雙大眼睛一動不動地望著天花板,就像死了一樣。他不准我告訴那個男人,我自然也不會那麼做,兩個人一起抱著枕頭坐在沙上等著天亮。

我有很多方法拿到他的項鍊,卻不能保證在這麼多人的看守下平安離開他們家。我知道,自己還太弱小了。而且阿月告訴我們,我們從來都不該和任務目標起正面衝突。好在,機會終於來了,直到半年後的一天,他們正準備去醫院,穿著皮鞋的男人突然被手下叫住了,似乎有什麼急事生。

“我陪他去醫院吧,”我主動站了出來,“我們已經很熟悉了,我會照顧他的。”

男人有些猶豫地看向那個男孩,在我殷切的注目下,男孩點了下頭。

那個時候,他大概是信任我的吧。可惜了,這只是任務,而我也並非那個可以值得信任的人。車子再次停在那個垃圾桶旁邊,我們倆趴在車窗上看著窗外的積雪。然後我搶了他的項鍊,開啟門跑掉了。我沒命地跑到巷子裡,聽見他第一次開口攔著司機不要對我開槍。

那天,大概是什麼節日吧,往日冷清的巷子裡都有了些歡聲笑語。接應我的人並沒有出現,好像這個世界都把我遺忘了。

從貧民街到基地的路很長,我是一步步走回去的,大雪下了厚厚一層,有腳腕那麼深。儘管是不停地趕路,回到基地也已經是兩天後了。阿月坐在大廳裡,穿著一身血色的衣服,不停往嘴裡一種叫做酒的東西。

“回來了。”她抬眼懶懶看了我一眼。

“是。”我低頭雙手恭敬地將項鍊送上。

“你知道麼,”阿月沒有接,自顧自地笑著,笑得花枝亂顫,眼淚都流了出來,“情之一字,沾染不得。”

我聽不懂她在說什麼,阿月也沒有跟我解釋,她穿著黑色的高跟鞋,踩著地板上出有節奏的響聲,起身離開了。手中的項鍊被她掃落在地,項鍊被摔壞了,兩瓣從中間裂開,我走過去撿起來,現裡面藏著的是阿月的照片。

情之一字,沾染不得。這樣奇怪的話,不像是阿月嘴裡說的。我覺得,她大概是病了。

好在阿月很快恢復了原來的狀態,每天都加緊訓練我們,忙碌的生活使我再沒有機會考慮那麼多。直到,再次遇見他——那個男孩。

他似乎換了一張臉,這對我沒有任何影響,我從來都不會注意他的臉。不過,他現在沒那麼醜了,也一點不像阿月了。

那時候我已經是阿九了,在人來人往的宴會上,作為一名普通的服務員。宴會上人來人往,穿著華麗的衣服,真真假假地笑著。他大概是不同的,雖然穿著黑色的西裝,但是卻和整個宴會格格不入。他不笑,也不說話,卻沒有人注意他,除了我。

從他身上,我嗅到了同類的氣息。很快,一聲槍響,證明了我的察覺是對的。不過,這和我的任務無關。還是要感謝他,因為那聲槍響,我終於有機會接觸到了任務目標。

阿月說,很少有男人會拒絕一個花容失色楚楚可憐的女人。我不知道為什麼會有人喜歡一張奇醜無比的臉,會有人喜歡彎刀一樣髒汙的黑色的眉,會有人喜歡欲蓋彌彰的白裡透紅的臉,會有人喜歡散著血腥味的紅唇。眼睛裡裝著黑白,卻又分不清黑白。

聽說,那個穿著皮鞋的男人死了。那個男孩從小就從大宅子裡搬了出來,沒有人帶他去看醫生,也沒有人陪著他坐在沙上看天花板。他加入了另一個組織,成了一個殺手。他不記得那個大宅子,也不記得那個項鍊,和搶了項鍊的我了。

聽說阿月死了,執行任務的時候從飛機上直接跳了下來,落到了大海里。有人象徵性地找了一遍,什麼都沒有找到,簡簡單單就放棄了。可笑,阿月怎麼會死呢?

阿月死後,阿一負責給我們安排任務。阿一似乎特別討厭我,不過無所謂,我也不喜歡她。喜不喜歡的沒什麼重要的,我們每個人都曾經在心裡想過如何幹掉其他人。不過為了任務,暫時讓對方活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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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愛上了一個叫老趙的男人,也許談不上愛,但是我知道自己想和他在一起。大概他做的湯很有阿月的味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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