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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使用微博的過程中,意識到內容互動的實時性透過微博再一次提高了。即便是電視直播,在實時性方面也遠不如微博。即便是入口網站的新聞以及新聞下面的評論功能,也無法和微博相比。

我和埃德溫在聊的時候,發現越來越多的記者喜歡以個人名義註冊微博號,在微博上發一些訊息。

埃德溫也是華裔,他是彭博社在白宮的記者,也是白宮記者協會的主席,我和他關係很不錯。

他對微博的評價很高,對你提到的新媒體也有很深的認識。”

周新沒有說話,安靜地聽bush說,他知道這才是正餐,前面的內容都屬於餐前配菜。

埃德溫全名是埃德溫·陳,記者領域的傳奇人物,從南卡羅納大學新聞系畢業之後一直幹記者,在洛杉磯時報幹了26年,94年開始當駐國會記者,親眼見證了94年的象黨革命(象黨從驢黨手裡奪回了被驢黨控制長達40年之久的國會)。

他爺爺陳博生是五四前後將馬克思主義介紹到華國的重要人物,也是華國報界歷史上首位駐歐洲特派員。

白宮記者的地位非常高,可以說是整個政治報道記者的頂峰,也是新聞職業的頂峰,更別說白宮記者協會的主席了。埃德溫·陳是第一個也是唯一一個擔任該席位的華人。

Bush繼續說道:“微博一直都有很高的影響力,很多阿美利肯人使用微博,我身邊有很多朋友在使用過微博之後,都認為這是最好的網際網路產品。

和微博相比Quora都變得沒有那麼吸引人了,我在體驗過之後發現確實如此,只是有一點小問題,就是我在微博上看到太多關於白宮的訊息了。

我知道白宮很多工作人員使用的是Mphone,他們習慣在白宮拍照,然後發微博談論白宮的一些事情,有的無關緊要,有的又有些敏感。

即便我要求他們不能把白宮的事情發到微博上,不讓他們帶Mphone來白宮辦公,但是我無法阻止他們帶有拍照功能的手機來工作,無法阻止他們採用匿名的辦法發微博,畢竟我無法定位到哪個微博賬號是哪個工作人員註冊的。

再者即便我知道是誰發的,我也做不了什麼。

所以,Newman,我需要你的幫助,我認為微博需要對內容有小小的限制。並不是什麼內容都適合發在網路論壇上,比如白宮的內容。

如果我的上一任在白宮的時候有Mphone和微博的話,那大概早就會被曝光。”最後bush還開了個玩笑,雖然周新沒辦法找到笑點,但是他看bush笑得很開心。

周新說:“我大致理解你的擔憂,我們在服務條款裡有對這種情況進行約束,我們也會對不當言論進行處理。

比如這次雙子塔被撞之後,微博上所有不妥的表達我們都透過存證後禁言的方式予以處理了。

對於你覺得不妥的內容,你可以擬定一個條款然後提交給微博這邊,微博會對條款內容進行稽核,我們會盡可能尊重你的意思,把條款內容加在新的服務協議中。

對於不當內容進行刪除,並且對不當內容的發表者進行一定的處理。”

這屬於明面上的操作,Bush顯然不希望是明面上的操作。

在雙子塔被撞之後,無論是微博還是Mphone本身都顯現出極大的威力,9月短短一個月時間,微博在全美賣出了五十萬臺,預計全年銷量將突破三百萬,這是一個足夠驚人的數字。

而且在9月微博推出了網頁版,並且宣佈將支援其他手機,如果有想合作的手機廠商可以來洽談合作。

也就是說微博可能影響到的潛在人數遠遠不止300萬人。

Bush看出了微博的巨大潛力,他希望的是模糊的操作,而不是這種把規則寫死的操作。

因為涉及選舉的操作明顯就是沒辦法寫成規則,更不可能以白宮的名義發給微博。

權力需要的是中間地帶,需要的是模糊的規則,模糊的規則才有操作的空間,過於明確的規則對被控制人來說是利好,那麼對操控者來說就沒有那麼好了。

阿美利肯同樣懂這個道理,正是因為在網路空間的規則不夠明確,所以Bush才能找到空子,只需要和周新談好,他就可以獲得這一權力。

Bush說:“Newman,你明白嗎,有的行為很難有明確的規則來約束,它可能在規則上沒有問題,但是實際上會產生巨大的危害。

言論是很難透過規則完全限制住的。

比如一個賬號只需要把黑人的照片和種植園的照片放在一起,哪怕什麼語言都沒有,它的意思都表達到位了。

這種情況會非常多,我們很難有一個規則能夠把他們全部涵蓋。”

Bush說到黑人和種植園的時候,周新確實沒有崩住,之前Bush拿前任舉例的時候他都沒笑。

周新心想,不愧是象黨。

周新說:“那我們可以透過一個框架性的規則,比如類似這種言論,進行公示之後,類似的言論都會被禁止。

這也是阿美利肯法律界習慣使用的判例法,既有規則,也有案例來對規則進行解釋。

這樣的話就可以避免你說的這種情況。”

Bush見周新油鹽不進,他知道這只是二人的第一次打交道,未來打交道的時間還有很多,他不急著達成自己的目的。

判例法就判例法,判例法也有可以操作的空間。

“這是個好主意,我們可以先嚐試著這麼做,我們可以根據具體實行的效果進行調整。

是時候對其他的網路論壇也進行管理了。

我們很早就有一系列關於網際網路的法律,《電腦保安法》、《電子通訊隱私法》等等,但是一直沒有相關法律來約束網路言論。

在網路論壇上可以說什麼,不可以說什麼。

Newman,這次和你的交流給了我很多很好的想法,我們未來可以在這方面開展一系列有意義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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