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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新不想把Matrix賣給微軟很簡單,因為收益不及預期,反而會打亂他原本的規劃。

雖說把Matrix賣給微軟,然後再收購蘋果,把蘋果打造成後來的萬億帝國也是一條路,但是這條路並不好走。

Matrix已經完全在消費者心目中建立了品牌形象,打造了在智慧手機領域的高階品牌,這樣的定位在第二代Mphone釋出後已經形成,後續只需要透過一系列的技術創新不斷去加深消費者心目中的印象即可。

借蘋果的殼另起爐灶,有未來視角會覺得這是個不錯的選擇,蘋果的生態有著大量優勢,這樣的想法完全是一種刻舟求劍。

蘋果的優勢是建立在他們從移動網際網路序幕拉開時就處於領先地位,不斷的在商業上獲得成功獲得大量擁躉後形成雪球效應的結果。

蘋果的生態優勢是蘋果獲得成功後的結果而不是蘋果獲得成功的原因。

而微軟獲得了Matrix之後,蘋果要想戰勝微軟太難了,即便有周新的未來視野加持也太難了。

本身在開發者生態上蘋果和微軟相比就差得遠,基於windows作業系統的開發者數量要遠遠大於基於MacOS的開發者數量,用十倍來形容都低估了。

更重要的在於紙上的協議是可以被推翻的,不需要微軟來做這個惡人,阿美利肯方面自然會扮演這個角色。

即便說好合並後的Matrix依然要採購新芯設計的手機晶片,這條白紙黑字寫進合同裡,也可以被阿美利肯方面以慣用理由給推翻。

這就好比微軟佔據了後世蘋果的地位,甚至比後世蘋果更強勢的地位,全球最先進製程超過四分之一的產能要依賴於Matrix最先進的智慧手機,而新芯相當於後世半個臺積電的地位。

驟然把單全部砍掉,這對晶片代工來說是毀滅性打擊。

Matrix收購蘋果又有什麼不同?最大的不同在於,聯邦政府對蘋果的重視度遠不如微軟,周新把部分研發部門和研發職能放到華國不會引起太多注意。

未來在發生脫鉤的時候,周新完全可以學位元組跳動,把抖音和Tik Tok一拆為二,華國以外的市場用蘋果,華國市場用Matrix。

好歹能保留一小半的成果。

微軟和Matrix合併的話完全做不到這點。

喬布斯聽完後他下意識是對周新的提議持排斥態度,在他看來,蘋果是他的蘋果。

而蘋果被Matrix收購之後,即便名字還是蘋果,但是蘋果會從他的蘋果變成周新的蘋果。

他現在對蘋果的影響力遠不如比爾蓋茨對微軟的影響力。

喬布斯問:“Newman,如果你收購蘋果的話,我想了解一下我們之間如何進行權責劃分。

我和你之間,又或者是蘋果原本的管理層和Matrix的管理層之間。”

喬布斯如果周新下定了決心要推動Matrix和蘋果合併,他是絕對阻擋不了的。

蘋果是他創辦的企業沒錯,但是中間離開蘋果的十年間,他已經把蘋果的股票賣的差不多了,他手機的股票份額連百分之一都沒有。

至於拉攏蘋果的大小股東拒絕周新的提議,先不說周新就是蘋果的最大個人股東,即便把機構股東算在內,周新的份額也排在首位。

這幫腦子裡只有錢的大小股東們做不到對Newman說不。

喬布斯可以說不,大小股東們只會說是,甚至周新都不需要自己說,他只要表露了這個想法,蘋果的股東和董事會會湊上去促成這筆交易。

蘋果和Matrix合併同樣是大生意,同樣可以算得上是21世紀以來矽谷最大的一筆生意了。

周新聽完後說:“我們要在資源上進行一些整合,我們首先明確一個原則可以把Matrix、Mac、Apple、ipods這些都是蘋果旗下的品牌。

然後合併之後在資源上可以實現一些共享,比如供應鏈、銷售渠道、軟體生態等等,這些可以做合併。

在一些具體產品的研發上可以做區分,比如蘋果原本的產品條線依然是原本的負責人來負責,Matrix的產品條線也依然是Matrix的負責人來負責。

簡單來說就是集中各類資源,管理上最多做微調。

因為蘋果和Matrix合併涉及到太多的利益整合,蘋果是一家有著非常長曆史的公司,因此在前期我應該會親自出任CEO。

然後你和原本Matrix的CEO會分別出任分管各自業務條線的副總裁。

我的初步想法大致是這樣,蘋果需要Matrix的技術、資金和生態,Matrix同樣需要蘋果的技術和生態,雙方會是一個一加一大於二的關係。”

周新和喬布斯聊完後沒有對外大肆宣傳,只是找高盛高管保爾森聊了他的想法。

然後讓保爾森去幫忙運作這件事,條件就是保爾森需要在極度保密的情況下把這件事做成。

保爾森聽完周新的想法後幾乎是第一時間就聯想到了華國兵法中的一招,明修棧道暗度陳倉。

現在在炒作微軟和Matrix合併的媒體們就像小丑一樣表演,實際上週新的想法壓根不是被微軟收購,而是自己完全佔據主導權去收購蘋果。

“保爾森,我完全願意把這筆生意交給高盛來做,但是我有幾點要求,一是把微軟和Matrix的合併無論從明面上還是從暗地裡得到的訊息,都只能說監管部門無法接受微軟收購Matrix。

二是Newman是退而求其次才收購的蘋果。”

周新這樣的要求是為了不影響他和比爾蓋茨的關係,未來和微軟還是有很多合作的機會,尤其是未來微軟打算親自下場做手機的話。

客戶資源對新芯來說越多越好,微軟的Windowsphone好歹銷量也破億了。

結果還沒等高盛在其中當內鬼,說服阿美利肯的商務部,歐盟商業相關的部門就站出來表示,無法接受微軟和Matrix的合併。

就好比後世微軟收購暴雪需要多個國家的同意是一個道理,微軟和Matrix的市場都涉及全球大部分主流國家。

同時因為涉及到反壟斷法和競爭政策的問題。不同國家設立了自己的反壟斷機構和法律,用於保護市場競爭和消費者權益。

若收購受到反壟斷機構的反對,那麼該收購會被禁止。

對於有著通訊行業兩大巨頭諾基亞和愛立信的歐盟來說,顯然無法接受微軟和Matrix合併之後的龐然大物的出現,這對歐盟的手機產業鏈將造成致命打擊。

在歐盟的明確反對下,這起合併還沒等到阿美利肯商務部門發言就無疾而終了。

微軟同樣退而求其次去收購了Palm,打算全力進軍智慧手機領域。

“你說的沒錯,我和Newman的關係很好,他剛來微軟當實習生的時候我就見過他,他當時是那批實習生裡的優秀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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