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盧爸爸盧媽媽看著眼前這三個氣質不同,各有千秋的“準兒媳”,樂得合不攏嘴,一時間只有種感覺:幸福來得太突然。

如同大多數父母一樣,兒子大學畢業後就開始張羅找兒媳婦,因為考慮到自家條件一般化,兒子也不會打扮不會討好女生,倆人曾經在兒媳婦的選擇標準上放的比較低,什麼菜都往筐裡裝,就那樣還很難找到合適的呢,現在倒好,三五成群的往眼前湧啊。

二老對視一眼,多年以來形成的默契派上用場,目光如電弧般“噼噼啪啪”交流幾下,瞬間達成了共識:三個女生裡面,小文最漂亮,胡萌最乖巧,可是都架不住這個新來的小李,人家工作最好。

不光工作最好,而且不用問,家庭條件肯定也是三個女孩中最好的——這年頭,女孩子敢考警校、畢業後還能順順當當進系統的,家裡多半都是政法口的,那可是握刀把子的單位,實權部門。

“小李啊,”劉紅梅笑眯眯地首先發問,“在哪上班啊?派出所還是分局?”

李晗立馬明白盧振宇爸媽葫蘆裡什麼藥了,她笑嘻嘻地看了文訥一眼,心說我可不陪著你在這扮豬吃虎。

李晗笑道:“阿姨,我在公安廳工作。”

二老嚇了一跳,乖乖,一竿子戳到公安廳去了!看來還高攀不起啊!

文訥見狀趕緊強笑道:“阿姨,晗姐姐是我和盧振宇共同的朋友,當初在近江,我們一起調查綁架案的時候,晗姐姐幫了不少忙呢。”

李晗笑嘻嘻地,口沒遮攔地笑道:“阿姨,其實我有男朋友了,不過您這個準兒媳條件可比我好多了!”

胡萌也打起精神,使勁兒拍馬屁道:“是啊是啊,小文老師是我們報社張老師的女兒,小文老師是個大才女,精通琴棋書畫,小文老師寫的文章可厲害了,小文老師還有兩個十萬加的公眾號,小文老師還是……”

“胡萌。”文訥瞪了胡萌一眼,止住她的巴拉巴拉,她讓這倆姐姐的大嘴巴弄得面紅耳赤,尤其是李晗的那一句“準兒媳”,當著那麼多人的面,真讓她恨不得找個地縫鑽進去。

她又多看了一眼胡萌,心說這個新來的實習生怎麼知道的這麼多,難道都是盧振宇跟她說的?盧振宇的話也太多了吧。

“哦?”盧建斌望著文訥,有些驚喜地笑道,“你是張洪祥老師的女兒?”

這時候張洪祥在外面抽完一支菸,走進病房,除了盧建斌之外,其他人都認識他,都起身招呼道:“張老師。”

只有文訥低低的叫了聲:“爸爸。”

盧父盧母恍然大悟,兩人對視一眼,都微微點頭:看來兒子還不是那種只認臉蛋的傻小子啊,兒子還是有點腦子的,可惜小文就是學歷太低了,要不,將來想辦法讓她進修一個大專?

張洪祥坐在床邊,對盧建斌噓寒問暖,詢問傷情,又再次信誓旦旦地表示這事兒不算完,一定會有個說法的,然後又告訴盧爸爸,小盧在我們單位是好樣的,聰明努力又上進,現在已經是採編部挑大樑的記者了,這不,社裡又有緊急採訪任務,派他出去了,連當爹的受傷都不能來看一眼,這不,我作為領導,代表社裡來看您來了。

盧建斌激動不已,連連說無妨無妨,工作重要,兒子年輕,就要以事業為重,舍小家顧大家,巴拉巴拉一通說。

文訥在旁邊適時地感慨一句道:“盧兄曾經說過一句話,十分令我欽服,他說:記者這個工作雖然賺不到多少錢,但卻能幫助別人,也許一支筆就能刺破重重黑暗,也許一篇文章就能給很多陷入絕境的人帶來希望。”

“說得好!”盧建斌也激動起來,望著小文連連點頭,“說的好啊!”

盧建斌也是宣傳口的,和張洪祥頗有共同語言,兩人聊得熱火朝天,文訥在旁邊時不時地插一句,而且總能說的既專業又到位,引得盧建斌刮目相看,不時跟劉紅梅對視一眼:這個小文,水平不低啊!

這時候,胡萌就完全插不上嘴了,很識相地退到一旁,抱著小雨涵哄著玩。

張洪祥看時間差不多了,起身告辭,然後打量了一下文訥和胡萌二人,最後決定道:“胡萌你先留在這,照顧好盧老師的父母和小雨涵,文訥李晗,跟我走。”

……

與此同時,刑警二大隊的案情分析會上,爭論的也很激烈。

現在幹警們也很矛盾,從證據鏈來說,盧振宇殺人的事實似乎明擺著:

第一,有證據,甩棍上沾有死者的血,死者的手裡攥著盧振宇腰包的拉鍊扣,案發地附近的攝像頭拍到了盧振宇在案發時段進出過出租村。

第二,有動機,而且動機很強烈:死者試圖撞死盧振宇的父親未遂,這屬於殺父之仇,根據盧振宇這個人的性格、還有他之前跟近江、江北兩地的黑道交手記錄來看,基本沒吃過虧,屬於那種“有仇不過夜”型的。

第三,有能力,據調查,死者李傑這個人身強力壯,身高接近一米九,體重兩百斤,渾身腱子肉,據說曾經一拳打死過一頭牛。

李傑初中沒畢業就在覃縣當地打架鬥毆,蹲過監獄,給人看過場子,當過打手,收過高利貸,還給黑社會老大當過保鏢,能給大佬當保鏢的,一般都是那種一個打好幾個的牛人,事實上在他拳下被打成殘廢的人就有好幾個,道上威名赫赫,號稱“小李逵”,後來因為在當地打死了人,跑路來江北的,因為江北丐幫的駱幫主也是覃縣人,和那個黑社會大佬有些交情,所以收留了李傑。

然而就是這樣一個號稱“小李逵”的李傑,夥同另外七人圍攻盧振宇,愣是被盧振宇悉數打倒,包括李傑。事後審訊盧振宇的時候,這小子甚至對李傑都沒什麼特殊印象,用他的話就是“不記得誰厲害誰不厲害,反正感覺都不厲害”……

屍檢報告也支援這一點,根據法醫的分析,李傑是先被甩棍毆打,然後被汽車撞飛的,雖然撞飛之後又進行了碾壓,但致命傷是汽車撞擊。

李傑雖然滿身都是甩棍傷,但頭部和頸部並沒有明顯傷痕,傷痕全部集中於軀幹和四肢,也就是說,李傑並沒有被偷襲,不存在那種從腦後打悶棍的情況,這說明兇手對自己的實力非常自信,是堂堂正正的對李傑發起進攻,然後一棍一棍把李傑打成這個樣子的。

而且,現場只有李傑一個人的血,沒有兇手的血,這說明兇手不僅能打贏李傑,而且還有絕對優勢,能把李傑打得血肉模糊、失去反抗能力,同時自己連塊皮也沒擦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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