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溫體仁帶著黨羽到崇禎跟前誣陷張斌,說什麼張斌結黨營私,任人唯親,欺上瞞下,殘害異己,欺壓百姓,強取豪奪,這些倒還罷了。

這些罪狀雖然是誣陷,但還有那麼一點點牽強附會的證據,不過,他最後來一句,張斌都搞的福廣天怒人怨,民不聊生了,這就有點過分了。

這完全是胡說八道,一點依據都沒有,福廣兩省的老百姓這會兒可以說是安居樂業,生活富足,哪裡來得天怒人怨,民不聊生!

那麼,他為什麼要這麼說呢?

他這麼說自然是有目的的,因為他準備派人去福廣搜刮一番,將福廣的財富搜刮乾淨,到時候,自然會天怒人怨,民不聊生!

這是閹黨的慣用伎倆,他們經常強取豪奪,激起民變,但是,傳到天啟耳朵裡卻是刁民抗稅,意圖造反!

崇禎比天啟還要難糊弄一點,所以溫體仁才會這麼說,他這是為了今後的搜刮行動埋下伏筆,到時候,搜刮完民脂民膏,肯定會搞得天怒人怨,民不聊生,他可以直接在崇禎跟前把手一攤,推脫道“皇上,您看,我說張斌搞得福廣天怒人怨,民不聊生不假吧!”

閹黨有這麼無恥嗎?

魏忠賢在日,更無恥的事情都做過!

比如,天啟朝有名的黃山吳養春案就是閹黨強取豪奪,搜刮民脂民膏的典範。

吳養春,徽州歙縣人,說起來跟畢懋良和畢懋康兄弟還是老鄉,不過這個吳養春並不是什麼進士出身的高官,他就是個商人。

徽州歙縣正是徽商的源地,這裡的商人可謂多如牛『毛』,而歙縣吳氏則是徽商中最有名的一支。

這個有名可不是在徽州有名,而是在整個大明都有名,因為歙縣吳氏為了光耀門檻,給朝廷捐納過兩次。

所謂捐納其實就是花錢買官,這是明朝中後期特有的規矩,有錢人家可以向朝廷捐獻一定的銀兩,朝廷則會根據銀兩的數量給予一定品級官職作為回報。

當然,這個捐納得來的官都是沒有什麼權力的散官,也就是自己管自己,管不到別人,也不會對朝堂產生什麼影響。

歙縣吳氏祖上靠採買黃山上的木材起家,後面又響應朝廷號召,為邊軍將士輸送糧草輜重,換取鹽引,做起了鹽業生意,並因此而暴富。

名利,名利,這名利二字不知道害死多少人,這人一有了名,就想求利,這人一有了利,就想求名,而在明朝經商是賤業,當官才是光宗耀祖的行當,於是乎,歙縣吳氏暴富之後便開始捐納買官了。

歙縣吳氏第一次捐納是在萬曆初年,那時候萬曆剛繼位,京城地震,北方遭遇旱災,南方又遭遇水災,吳養春的爺爺吳守禮主動捐出白銀二十萬兩用來賑災,朝廷大為褒獎,授吳氏南都光祿寺屬官兩員。

歙縣吳氏第二次捐納是在萬曆二十五年,那時候萬曆朝鮮戰爭正如火如荼,皇宮又遭遇大火,朝廷急需用錢,吳養春的父親吳時佐率兄弟子侄捐獻白銀三十萬兩以為軍資,助明軍在朝鮮擊敗倭寇,朝廷再次大大褒獎了一番,並授予吳養春這一輩兄弟五人中書舍人之職。

應該說,歙縣吳氏是當時商人的典範,雖說他們捐助銀兩是為求官,但也為朝廷賑災和對外戰爭做出了不少貢獻,按理來說,朝廷應該好好褒獎並給予一定的照顧。

萬曆朝的確是這樣,朝廷褒獎完歙縣吳氏,還對他們相當的照顧,其他做鹽業生意的商販在換取鹽引的時候總要被貪官汙吏盤剝一番,歙縣吳氏卻從來沒被刁難過。

但是,一到天啟朝,這朝廷對歙縣吳氏的態度就變了,或者說貪官汙吏的手已經管不住了,他們可不管你歙縣吳氏是受到萬曆皇帝褒獎的義商,一旦有機會,他們就要撲上去撕咬幾口。

比如,吳時佐死後,因為吳養春是長子,分得了黃山兩千多畝山地和淮陽等地的鹽業生意,而次子吳養澤卻只分得了鹽業生意沒分得山地,於是他不服,跑去跟大哥打官司。

結果,這場官司曠日持久,直到吳養澤死了還沒個定論,有個姓駱的巡按御史還將兩千多畝山地中的一半給侵吞了,說是吳家隱報商稅,特將一半山地沒收入官!

這事還沒完,緊接著吳養澤的家僕吳榮竟然侵吞了吳養澤的家產,還霸佔了吳養澤的小妾,真是豈有此理,吳養春作為家中老大,這時候又去幫吳養澤收拾家僕,狀告吳榮,想讓官府嚴懲,結果吳榮一通賄賂,買通了貪官汙吏,竟然脫罪跑了!

吳養澤的家產就這麼沒了,吳家起碼因此損失了將近一成的財富,也不知道是官府拿的多還是吳榮那個惡僕拿的多。

這事其實還不算什麼,讓吳家萬劫不復的另有其人,這人就是吳養春的族侄吳孔嘉。

吳孔嘉這個人心胸極度狹隘,他父親原本體弱多病,有次因為族中事務跟吳養春起了爭執,結果不久就病死了,他父親的死應該說主要還是體弱多病所致,哪裡有吵一架就能吵死個人的說法。

但是,吳孔嘉卻把這帳記吳養春頭上了,執意把吳養春當殺父仇人看待!

吳養春也算是有擔當的人,雖說吳孔嘉的父親原本就體弱多病,活不了多長時間,但跟自己吵了一架不久就病死了,他總感覺自己有一份責任在裡面,所以從那個時候開始他便對吳孔嘉和他母親照顧有佳,並資助吳孔嘉參加科舉。

吳孔嘉十年苦讀,包括去縣裡、省裡、京城趕考十多年時間,沒有去賺過一文錢,他家裡的生活費用,還有他讀書考科舉的費用全是吳養春出的,按理來說這吳孔嘉不應再怨恨吳養春,畢竟人家就跟他體弱多病的老父親吵了一架,結果負擔了他家十多年的生活費和讀書考試費用,已經算夠可以的了,可這吳孔嘉卻一直懷恨在心。

有時候,仇恨的確可以使人變強,這吳孔嘉在吳養春的資助下參加天啟五年乙丑科會試和殿試竟然一舉取得了一甲第三名的好成績,也就是俗話所說的探花郎!

一甲第三名,按例授翰林院編修,這個吳孔嘉任翰林院編修期間也沒編點好東西出來,竟然積極參與編修了臭名昭著的《三朝要典》,顛倒黑白,混淆是非,抹黑東林黨。

魏忠賢一看,這小子不錯啊,有前途,於是就將吳孔嘉收為義子。

天啟朝,魏忠賢的義子那可都是了不得的人物,最少也能混個六部尚書,進入內閣都不是個事,吳孔嘉當時還在翰林院進修,還沒放出來,所以還沒輝煌騰達,但是,他卻利用魏忠賢義子的身份開始報復歙縣吳氏。

那時候正好在修復萬曆朝燒燬的皇宮三大殿,吳孔嘉立馬拉著魏忠賢的親信霍維華提議,取黃山之木,意思就是讓歙縣吳氏免費提供木材,耗光吳養春的家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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