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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賢侄!想不想吃雞?”
“想!”
“那你在這契約書上籤上你的名字,再按上你的手印,叔叔就帶你吃雞,好不好!”
“好!叔叔最好了!叔叔最疼我了!”
“知道就好!快簽字按手印吧!乖!”
玄冥界,大炎朝,飛仙城,白家。
李君義拿著一張買賣契約,笑呵呵的遞到白無敵面前。
這是一份賣房契約,只要白無敵在上面簽了字畫了押,白家祖傳的大宅院就要歸李君義所有了。
當然,契約上的買方並不是李君義,而是一個名叫王大仁的人,李君義只是這次交易的中間人。
但王大仁是李君義手下的一個混子,在這交易中,他只出了個名字,一文錢都沒出。
那錢由誰來出?
自然是李君義自己。
若按市價,白家大宅至少值一百靈玉,可這契約上,寫的卻是一千兩白銀。
一靈玉等於一百兩黃金,一萬兩白銀!
不過,即使只是一千兩白銀,李君義也不準備拿出來。
因為白無敵是個沒了爹孃、全靠李君義養著的傻子。
白無敵有多傻呢?
除了吃飯睡覺吐泡泡,別的什麼都不知道。
即使給了他銀子,他也不會花!
所以李君義乾脆就不拿了,拿了也是左手交右手,不過是走個過場,又何必那麼麻煩呢?
其實即使不走過場這白家大院也已經是他的了,但這樣有實無名,說出去不好聽,也不能名正言順的交易。也正因為此,李君義才耐著性子走走形式。
“賢侄!趕快簽字畫押,過一會兒雞肉都該涼了,涼了就不好吃了!”
李君義如慈祥的老父親一般,溫情的注視著白無敵,輕輕說道。
白無敵拿著筆,蘸上墨,準備在契約書上寫下自己的名字。
然後他突然停了下來,因為他得好好想想自己的名字該怎麼寫。
雖然他孃親不厭其煩的教了他十七年,但他還是不能熟練的寫出自己的名字。
李君義的心提到了嗓子眼兒,恨不得自己上去幫白無敵寫!
如果摁個手印就能完成交易就好了……他這麼想著。
但很可惜,按照飛仙城的律法,買賣契約必須要有買賣雙方的簽名和手印。
“賢侄,你快點啊!雞肉都要涼了!”
李君義說著,天空忽然飛過一隻鳥,拉了一坨便便,正好落在桌子上,濺了一大片。
白無敵扔掉筆,興奮的跳了起來。
“看!好大的一隻飛雞!上面還有人呢!”
李君義抬頭看了一眼,哪有什麼飛雞,不過是頭常見的飛行坐騎,沙頭金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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