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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倨後恭,可不是什麼好詞。

然而想想自己剛才的作為,確確實實正是這個詞。

再想這位大人說“很好、很喜歡”,顯然全是反話,心想這不是完了嗎?

自己在巴達維亞,要被華人尊稱一句甲必丹大人,即便在荷蘭人那,自己也是有資格乘馬車直接去總督府的。

離開了巴達維亞,放在整個南洋,那也是在華人中頗有名望的人物。

井裡汶的雷珍蘭,是自己的老丈人;安汶的甲必丹,那是自己妹夫;蘇拉威西的武直迷,那是自己堂弟……號稱從馬六甲到安汶,凡有華人聚居處,自己去哪都是跺跺腳華人震盪的人物。

然而,若真實朝廷下南洋了,自己算個屁?

這荷蘭的巴達維亞總督,若以天朝比荷蘭,掌管一方的總督,怎麼也得是個一品大員吧?自己平日裡也在這位一品大員手底下聽差。

可換成真正的天朝呢?一品大員是自己能見到的?只怕是來個七品芝麻官,自己也就是個有錢的大肥羊而已。

眼前這位王大人,雖也不知那樞密院、參謀部是什麼東西,可顯然也是個官兒。

自己渾身全是屎,還巨有錢,這不是自尋死路是什麼?

朝廷要辦自己的理由,可多了去了!

自己是巴達維亞的甲必丹,這個理由夠不夠?

不夠的話,自己是包稅人,民怨頗多,朝廷可是最喜歡殺一些人以安民心的。評書話本里常有這樣的故事。

要是還不夠的話,自己當初舉報過連懷觀。誰能想到,他瞧不上的義軍,居然和朝廷搭上線了?人家連懷觀衣錦還鄉的時候,那還不得報復自己?只怕連懷觀心想,得虧老子跑得快,要不然因著你的舉報,老子就要被五馬分屍掛在教堂屋頂了。

再說了,自己還有百萬家財。在巴達維亞,還有荷蘭人賞賜的土地,還有十幾個糖廠,七八個香料丘,賭場、高利貸。正所謂,匹夫無罪懷璧其罪,便是前幾個理由都不成立,怕不是朝廷也要找個理由抄自己的家?

畢竟……連富光心道,畢竟,朝廷和不像是荷蘭人一樣講法律啊。

他又沒有前後眼,當然不知道“講法律”的荷蘭人,歷史上把他流放到了安汶,家產全都搶走,理由是莫須有的“晾他不應該不知道(糖廠奴工起義)。”

這時候對朝廷一連串的恐懼湧上心頭,但他多少也算是條漢子,這種關頭,竟然沒有尿褲子。

好容易讓乾的嗓子有了點唾沫,啞著嗓子跪伏於地,顫抖道“大人,小人知錯了……該打,該打啊!”

王五卻道“你當我是羞辱你?與你說笑?實則不然啊,你這前倨後恭的態度,著實很好,我也著實喜歡。”

“前倨後恭,意味著你是個識時務的。也足見對你朝廷的敬畏。朝中有大人說了,你就當個牆頭草就挺好的。”

“牆頭草嘛,誰贏就跟誰走。而且只要朝廷強大,聰明的牆頭草就不會背棄朝廷。”

“前所倨者,因你以為我是義軍的人。”

“後所恭者,因你知我是朝廷的人。”

“如今我也不妨明說,那位大人瞧得起你弟弟,連懷觀也多說你弟弟的好話,兩人是過命的交情。既如此,那位大人便給你個機會。”

“納個投名狀。”

“你明白是什麼意思嗎?”

沒看過水滸,也聽過水滸的評書,投名狀是什麼,連富光當然是知道的。

他作為巴達維亞的甲必丹,能交的投名狀,當然不是一個人頭,而是整個巴達維亞城,這是顯而易見的。

城中的荷蘭人其實並不多,華人倒是有不少。算上那些混血種,加上那些從神羅的新教小國的手藝人,人數其實仍舊比華人少的多。

而且城中的大部分華人,都算是中等階層,一般情況家裡也能有槍。倒不是說他們有什麼別樣心思,而是出海的風險極高,要考慮防備搶劫之類的情況。

他們缺乏的只是組織,當然也缺乏趕走荷蘭人的動力。

只是,連富光聽王五這麼一說,心裡不禁犯起了嘀咕。

心道若真實朝廷下南洋了,這巴城指日可下。若是攻下了巴城,我等這些有錢人,又當過荷蘭人的官,那不都是待宰的大肥羊?

這等財的機會,哪個在衙門裡的不如同蚊子見了血一般?如何居然給我反正立功的機會,莫不是此人詐我?

莫非他根本不是朝廷的人,而是那些山裡的泥腿子,卻借朝廷的名目卻來誆騙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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