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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9月12日,C市第47中學發生一起殺人案。現場位於教學樓二層初二·四班教室裡。教室為單向內開木質門。室內有木質桌椅46套。死者魏明軍,男,33歲。屍體全身赤裸,位於教室東北角地面上,屍體頭西腳東,呈跪伏狀,屍身附近有大量血跡,左側擺有一中號白色塑膠桶,內容物約2200毫升,呈黑褐色,經鑑定為死者本人的血液。死者四肢均被束縛,左手腕被內徑為6.5cm的鐵質銬環鎖在教室東側暖氣管道上,右手腕被長約1.45米的鐵鏈鎖在教室東北側後門把手上。雙腳均被長約0.95米的鐵鏈鎖住,並連線在較長的鐵鏈上。透過對現場地面足跡及殘留手印進行收集處理,除從屍身前方血泊中提取到半枚帶血足跡外,未發現有價值的線索。對教室內各處手印的提取和處理也未獲特別發現。

從屍體檢驗情況來看,死者體態中等,屍長176cm,髮長5cm,屍斑淺淡,壓之褪色。後腦部有血腫,頭皮破損,左手腕見一橫行切割創,長3cm,探查手腕創口,可見動脈橫斷。左前臂有流注狀血跡。經分析,死因為失血性休克,致死方式為銳器切割,死亡時間約為當日凌晨兩點左右。在現場共提取痕跡及物證若干,沒發現兇器和死者的衣物,懷疑已被兇手帶走。其中部分物證比較特殊,耐人尋味。

從現場的情況來看,死者雙手均被束縛,在腕動脈被切開後,無法透過指壓的方式延緩血液流失。死者在失血過程中,並未主動呼救(然而,從現場情況來看,呼救是毫無意義的。當晚的值班員廖忠曾陷入深度昏迷,案發時仍處於意識模糊狀態。經查,在廖忠當晚飲用的茶水中發現強效麻醉劑),而是做了一件奇怪的事——做數學習題。

在現場發現一支鋼筆(無墨水,筆尖有凝固血液)、一本初中數學習題集(已翻開至73頁)以及空白A4列印紙若干,死者似乎在計算所有習題並求得答案的和。結合現場發現的保密箱,警方認為可以將死者奇怪的行為解釋為獲取密碼。警方無從獲知保險箱密碼,將其撬開後,發現了死者的手機(呈關機狀態)。由此,警方推測,保險箱密碼應該與那本初中數學習題集中的試題答案有關係,那是死者逃離絕境的唯一希望,可惜,密碼破解只進行到一半的時候,最後一絲生命已經悄然抽離他的身體。

楊學武代表分局做了現場重建分析。死者曾在案發前一天下午5時許離開學校,但並未回家,直至次日早晨屍體被發現。期間,死者家屬曾多次撥打其手機,均被提示處於關機狀態。楊學武認為,兇手是在校外透過鈍器擊打的方式將死者魏明軍制服,而後用機動車輛將其帶至案發現場。事前,兇手曾在值班員廖忠的茶水中加入強效麻醉劑,而C市第47中學的校園設施較為陳舊,並未安裝影片監控系統。因此,兇手在廖忠陷入昏迷後,順利將魏明軍帶至初二·四班教室。他將魏明軍的衣物除去,束縛其雙手,並將其手機鎖於保險箱中。而後,兇手切開魏明軍的腕動脈,強迫他用鋼筆蘸血解題以獲取保險箱密碼。魏明軍在此期間拼命解題,同時胡亂按動保險箱密碼盤,並留下多處帶血指印。終因失血過多,魏明軍於凌晨2時許死亡。

這顯然不同於一般意義上的兇殺現場,但警方很快從中解讀出兇手的動機。

報復。

這個結論,來自於死者的特殊身份。

死者魏明軍雖然只是一名普通的中學數學教師,但是近期卻成為C市市民關注的焦點人物。起因,是一個十四歲的孩子的死。

這個叫於光的孩子是C市第47中學初二·四班的學生,班主任正是魏明軍。於光的學習成績較差,數學成績尤甚,排名墊底是家常便飯。身為數學教師兼班主任的魏明軍對此頗為惱火。據知情的學生講,魏明軍經常在數學課上提問於光,回答不出來,就讓他整節課都站著聽課,有幾次甚至動手體罰。在9月初的月考中,初二·四班的整體成績不佳,數學成績更是在年級排名中位列倒數第一。魏明軍覺得自己很沒有面子,認為於光拖了全班的後腿。責罵一番後,魏明軍扔給於光一本習題集,要求他在當晚做完全部習題,否則第二天就別來上學。

據於光的母親講,孩子當晚做題至凌晨1點多,家長多次要求他去睡覺,均被於光拒絕。孩子哭著說,如果做不完這本習題集,老師不會饒了他的。凌晨4時許,十四歲的於光從自家七樓視窗一躍而下,當場身亡。

事發後,於光的家長多次到學校討要說法,溝通無果後,向新聞媒體通告了此事。一時間,市內多家媒體紛紛跟進,C市電視臺新聞頻道“C市導報”節目更是連續三天進行跟蹤報道。在新聞媒體和公眾輿論的壓力下,第47中學對魏明軍做出了處分決定:撤銷班主任職務,扣發當年獎金,取消當年評優資格,並給予行政記過處分。然而,這一切並沒有因此而畫上句號。事件始末及相關新聞報道被上傳至網路後,各種來自網民的侮辱和謾罵鋪天蓋地而來。隨便開啟任何一個網路搜尋引擎,“魏明軍”都是熱點詞彙,且都與“禽獸教師”、“人渣”這樣的詞相互關聯。甚至有人提出要讓魏明軍以命抵命,贊同者還為數不少。近一週來,魏明軍家中的玻璃數度被砸,他本人更是接到了無數恐嚇和辱罵的電話。魏明軍自知理虧,因此沒有選擇報警,而是咬牙承受,指望時間能平復公眾的憤怒。然而,他沒能等到那一天。

根據兇手的動機為報復這一思路,警方將嫌疑人鎖定在於光的家屬身上,並依法對於光的父親於善平進行了傳喚。

於善平,男,42歲,C市車輛廠工人。在警方傳喚於善平的時候,他正在市47中學門前燃放鞭炮,並在現場打出“天理昭昭,惡有惡報”的橫幅。校方勸阻無果後,撥打110報警。附近的派出所出警後,並未強力阻止於善平的違法行為,而是予以口頭警告了事。校方表示不滿,指斥警方不作為。出警的警員只說了一句話:人之常情,可以理解。

於善平接受傳喚後,仍處於情緒激動的狀態中,對魏明軍被殺一事反覆說他是罪有應得。被問及案發當晚的行蹤時,於善平稱在醫院陪伴因過度悲傷而入院治療的妻子。經查,於善平所言屬實。而且,透過對於善平的經濟狀況和社會關係的調查,基本可排除於善平僱兇殺人的可能。至此,於善平的作案嫌疑被排除。

方木也認為兇手不是於善平,從現場的情況來看,兇手是在極其冷靜的心態下安排佈置了一切。換做於善平,恐怕沒有耐心讓魏明軍慢慢死去,而是恨不得操刀將其大卸八塊而後快。此外,如果楊學武的現場重建分析大致符合案件真實情況的話,那麼兇手應該是一個心思縝密,處事冷靜,具有相當體力、反偵察能力,經濟狀況較好的人。而這些人格特質,都是於善平不具備的。

這個結論同樣是令人生疑的,一個看似與本案的被害人無關的人,怎麼會以“報復”為動機殺人呢?

難道,真的有所謂“替天行道”的俠客?

方木發言後,案情分析會陷入一片沉默。不少人抬起頭偷偷地瞟著方木,目光中有好奇,也有猜疑。方木清楚,這並不是因為他的分析,而是因為他在案發當天下午向一個即將被送勞教的問題女孩求婚。

廖亞凡當然沒有被送勞教,其中既有方木的懇求,也有邊平疏通關係的作用。被打傷的陳姓警官雖然勉強同意不再追究,但他對方木和女孩之間的關係顯然更加好奇,四處打聽廖亞凡的身世。結果,不到半天的時間,整個分局都知道了這件奇聞。

其中當然包括米楠。

在整個案情分析會上,米楠始終低著頭,在手中的筆記本上寫寫畫畫。方木幾次望向她,卻沒有得到任何回應。被問及足跡勘驗的情況時,她只回答現場提取的足跡較模糊,仍需時日加以分析,之後就不再開口了。

散會之後,方木有意留到最後才走,可是一眨眼的工夫,米楠就不見了。方木在會議室門口張望半天,仍不見米楠的蹤影,只得悻悻地向門外走去。

他想和米楠說點什麼,甚至希望米楠有所追問。可是方木心裡也清楚,自己無法解釋求婚這樣的舉動,而且,從某種意義上來講,也無須向米楠解釋。

走到停車場,上車,剛要發動,後門卻猛然被拉開。方木看看後視鏡,米楠把一個鼓鼓囊囊的大手提袋扔在後座上,自己坐在旁邊,眼看著窗外,低聲說:“開車吧,去你家。”

不知為什麼,方木的心裡一下子踏實了許多,隨之而來的,卻是更加強烈的尷尬。

“那……那是什麼?”

“衣服。”米楠還是不看方木,只是簡單地吐出兩個字。

“不是給邢璐的麼?”

“先給她穿。”

這個“她”是誰,不言而喻。

方木想對她說句謝謝,卻無論如何也說不出口,只能拍拍副駕駛的位置:“坐前面吧。”

米楠沒有作聲,依舊一動不動地看著窗外。

方木垂下眼睛,抬手發動了汽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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