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米提示您:看後求收藏(第16章 死期,心理罪·城市之光,雷米,大文學小說網),接著再看更方便。

請關閉瀏覽器的閱讀/暢讀/小說模式並且關閉廣告遮蔽過濾功能,避免出現內容無法顯示或者段落錯亂。

“你在哪兒呢?”楊學武的聲音焦躁不安,“趕緊過來,有情況!”

直到被方木跌跌撞撞地拽上吉普車,米楠依舊處於一種失神的狀態,臉上甚至還掛著一絲微笑。她只是呆呆地看著前方,似乎對周圍的一切都失去了感知力。

任何一個人,被這樣當眾羞辱,都無異於揭開癒合已久的傷疤,又撒上鹽後恣意揉搓一番。其痛楚,即使是堅強如米楠者也難以承受。

此時,任何安慰和道歉都是沒有用的。方木咬著牙,不聲不響地把車開得飛快。進入市區後,方木突然感到身邊有異。扭頭一看,米楠全身僵直地坐在副駕駛座上,大顆大顆的淚珠從臉上滑落。

那不是一般意義上的流淚,作訓服的胸前已經是一大片亮晶晶的淚漬,而且範圍還在不斷擴大。米楠全身的水分似乎都已經透過淚腺噴湧而出,順著臉頰而下,在下巴上形成一條不間斷的淚流。

方木心中大駭,甚至懷疑她很快就會因為脫水而失去意識。他手忙腳亂地從衣袋裡翻出紙巾遞給米楠,卻被她揮手開啟。

“我要下車。”說罷,米楠竟不管不顧地伸手去拉車門。

這可是七十公里以上的時速!方木急忙拉住她的手腕,觸控之下,只感到一片冰涼。

米楠劇烈地掙扎,吉普車也隨之搖晃起來。方木無奈,只好減速,把車停在路邊。

不等車停穩,米楠就拉開車門跳了下去。也許是僵硬的姿態保持過久,剛一落地,她的腳就一軟,幾乎撲倒在地上。方木解開安全帶,也跳下車,把她攙扶起來。

米楠的眼中仍是一片茫然,死死地別過頭去,看也不看方木,手上的力氣卻大得出奇,一下子就甩開了方木。

方木又上前一步,緊緊地拽住她的胳膊。

“你別這樣……我們先回局裡,學武說那邊出了情況……”

“和我沒關係!”米楠突然歇斯底里地大吼起來,整個人也劇烈地顫抖著,透過被淚水粘在臉上的亂髮,佈滿血絲的雙眸裡射出刺骨的寒光,“任川死了和我有什麼關係!你們統統死了,跟我也沒有關係!”

方木已經心亂如麻,卻只能好言相勸:“要不我先送你回去……對不起……我真的不知道……”

米楠不再開口,只是狠狠地看了方木一眼,再次重重地甩開他,幾步跑到路邊,抬手攔下一輛計程車。

眼看著計程車一溜煙開走,方木叉著腰,站在路邊喘了半天粗氣,才腳步沉重地回到車上,拿出警燈裝在車頂,腳下發狠似的猛踩油門。

十幾分鍾後,吉普車開進市局的院子。方木一路小跑著上樓,楊學武已經早早地在辦公室裡等候。見到方木,楊學武徑直帶著他去了網監室。

當天晚上九點十三分,“城市之光”曾使用的電子裝置再次接入網際網路,並登陸“C市資訊港”網站,一分十一秒後下線。小毛等人迅速鎖定他的位置,專案組已經派人前往“城市之光”的上網地點,尚未得到資訊反饋。不過,根據以往的經驗,這次恐怕又是無功而返。

方木問道:“他釋出訊息了麼,又是投票帖?”

“不是,”楊學武的臉色突然變得凝重,伸手把顯示器扭向方木,“你自己看吧。”

方木彎下腰湊過去,又是那個熟悉的頁面,一條網帖高高地顯示在論壇首頁上,點選率及回覆都已超過四千。網帖的內容卻很簡單,只有區區幾個數字。

1129

方木的第一個反應就是抬腕看錶,今天是11月26號。他想了想,一抬頭,恰好遇見楊學武的目光。

“還有三天。”楊學武意味深長地看著方木,“你也覺得這是日期?”

“對。”方木點點頭,“而且就是‘城市之光’要下手的日期。”

“肯定是了。”一直坐在顯示器前的小毛突然開口,“網民也猜到了。”

“呵呵。”方木笑笑,“又是萬眾矚目——符合他的風格。”

楊學武罵了一句髒話,臉頰上突起一條硬冷的肌肉。

“真他媽囂張!”

半小時後,前往“城市之光”上網地點的警察收隊歸來。根據他們的彙報,這次接入網際網路的位置是城西一家美式咖啡館,“城市之光”利用的同樣是無線網路。經調取店內監控錄影,沒有發現異常,懷疑他還是沿用老辦法,利用覆蓋至街面上的無線訊號上網發帖。

楊學武立刻向專案組領導做了彙報,領導指示,除了負責保護任川的一組人馬之外,所有專案組成員馬上返回市局開會。

臨近午夜,市局第三會議室燈火通明。剛剛從被窩裡爬出來的專案組成員們,雖然大多衣衫不整,但個個精神抖擻。讓方木沒想到的是,米楠居然也來了。她已經換上一身便裝,臉色卻依舊蒼白,眼皮也腫得厲害,引得楊學武不住地打量她。

方木也偷偷地瞄了她幾眼,可是米楠進了會議室就垂著頭坐在牆角,膝蓋上攤開一個筆記本,看也不看方木一眼。

聽完楊學武的彙報後,專案組成員們先是驚訝,繼而憤怒——這他媽擺明了是挑釁!

分局長倒是挺沉得住氣,抽了半根菸之後,低聲問方木:“有沒有這種可能——‘城市之光’是虛晃一槍,把犯罪時間提前或者延後?”

方木略想了想,搖頭否定。

“城市之光”既然敢公然向警方挑釁,肯定是有必然的把握殺死任川。雖然他所依據的優勢條件尚不明知,但是從他在前幾起案件中表現出來的心理痕跡來看,“城市之光”不是一個輕言放棄的人。而且,他十分享受這種萬眾矚目的感覺,相信他此刻正使用別的電子裝置,在網上得意洋洋地看著網民瘋狂的點選、回覆以及轉載。他樂於讓“城市之光”這個稱呼在社會上廣為流傳,樂於讓民眾相信他是掌握懲罰大權的制裁者,並沉浸於這種肯定與崇拜。如果“城市之光”想維繫這種地位與身份,就必然不能失信於民眾。換句話來說,既然他已經公佈要在11月29日這天殺死任川,他就一定會這麼做。

聽完方木的陳述,分局長的表情反而輕鬆下來。

“怎麼樣,夥計們?”分局長敲敲桌子,“‘城市之光’已經公佈了作案的日期,也確定了被害人。如果這樣我們還不能阻止他,那我們就是一群傻子了。”

專案組成員的情緒一下子被點燃起來。

接下來的問題就是:“城市之光”會在幾點幾分,用什麼手段,在哪裡殺死任川?

案情分析會一直開到凌晨,針對目前的情況共制定瞭如下方案:

第一,對任川的監護措施升級,增派人手,並攜帶更好的通訊裝置與武器裝備。必要時,將其轉移至秘密地點保護起來。

第二,鑑於“城市之光”的最新殺人預告已經在網路上鋪天蓋地,通知相關網站和論壇負責人組織刪帖,儘量避免事態進一步擴大。

第三,根據方木的推測,“城市之光”的犯罪手段將會進一步升級。在富都華城案中,兇手不惜採用縱火的方式達到目的。那麼,在本案中,“城市之光”很可能採取破壞性更大的手法實施殺人行為。故此,警方將在全市範圍內集中開展危險物品整治活動,至11月29日24時之前,對爆炸性物質、易燃物質、有毒物質、活性化學物質實行管制,所有交易行為必須報當地公安機關,並在二小時內報專案組備案。

本章未完,點選下一頁繼續閱讀。

都市小說相關閱讀More+

不止玫瑰在心動

陛下不上朝

反派重生成病弱白月光

長安雪晚

重生之富二代

走在田間

穿進盜文教做人

一歸寧

第一夜的薔薇Ⅲ·今夏

明曉溪

夢想與瘋狂

周梅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