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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八點,孟少輝桌上的電話急促地響了起來,而電話那頭傳來的是一則令他意想不到的訊息,在一處單身公寓中發現一具男屍,其身份就是他一直在尋找的阿文。

這是一套佈局簡單的單身公寓,整個房間也就40平方米左右,沒有客廳臥室之分,進門左側是一張電腦桌,桌上擺著一臺電腦,進門右側靠牆則擺著一張床鋪,一具全身鮮血淋淋的赤裸男屍仰躺在床上,整個房間內充斥著濃重的血腥味。

孟少輝走近床邊看到,屍體的手和腳被拇指粗的麻繩捆綁分別固定在了床頭和床尾,嘴則被一塊黑布塞得嚴嚴實實,死者的雙目圓瞪,臉上的表情極其痛苦,面部肌肉扭曲得變了形,顯然是在生前受到了極大的折磨。

床鋪上的床單原來的顏色已經被幹涸的暗紅色血液完全覆蓋,使得整具屍體就彷彿是仰面漂浮在血的海洋上一般,場面慘不忍睹。而在滿是噴濺狀血液的牆上,寫著“惡魔的下場”五個字,暗紅色的文字在白色的牆上顯得格外醒目刺眼,同時也給整個案發現場增添了一種詭異的氣氛。

“看來是我把案子看得太過簡單了。”孟少輝自責道。

“孟隊,死者的死亡時間差不多有24個小時了,在死者的後腦發現了被硬物襲擊過的傷痕,但並非是致死的原因,真正的死亡原因初步判斷應該是失血過多,在死者的身上發現多處刀傷,而雙手手腕以及頸部都發現了被利器割開動脈的痕跡,初步判斷最終導致死者死亡的應該是頸部的一刀。”法醫說道。

“那也就是大放血?”孟少輝驚訝道。

“可以這麼說。”法醫點頭道。

“那其他方面還有什麼發現嗎?”孟少輝稍稍平靜了後,問道。

“暫時沒有了,至於詳細的情況就要等解剖了屍體後才有結果。”法醫回道。

“是誰發現屍體的?”孟少輝向偵查員詢問道。

“這房子的房東,因為之前死者已經交了一年的房租,所以房東很少過來,可是現在到了年底,死者一直沒有聯絡房東續租的事,房東就想過來問問看,可是叫了半天也沒人應門,打電話之前的號碼又停機了,房東就用備用鑰匙開門進來,結果就發現屍體了。”

“嗯,從樣貌上看,的確和王志提供的拼圖非常相似。”孟少輝說道。

“能確認死者就是王志所說的阿文嗎?”

“是的,還有,這是在死者抽屜裡找到的身份證,死者叫宋文,21歲。”偵查員遞過身份證,說道,“另外在死者電腦桌的抽屜裡發現了許多使用過的手機卡,還有一些是全新帶外包裝沒有使用過的。而在現場並沒有發現死者的手機,所以暫時不清楚現在死者用的是什麼號碼。”

“馬上把死者已經用過的手機卡拿到相關部門,請他們協助儘可能將以前所有的通話記錄調出來,有多少就調出多少。”孟少輝吩咐道。

“還有一點,死者電腦裡的硬碟也被人拆走了,從機箱上沾著的血跡來看,相信是兇手拆走的。而且室內也發現了有明顯翻動過的痕跡,至於具體少了些什麼就不清楚了,不過似乎兇手並不是衝著錢來的,因為抽屜裡的錢和銀行卡都在。”

“宋文是個拉皮條的,那麼他的手機和電腦硬碟裡的內容無疑是非常重要的,兇手顯然是明白這一點,所以才將這兩樣東西都拿走了,這麼看來這兩樣東西內一定儲存著某樣對兇手不利的東西,不過兇手這麼做可給調查出了大難題了,兇手可真的是一點也不簡單啊!”孟少輝暗自思忖著。

“孟隊,有發現,你看這個。”

偵查員將一本已經皺皺巴巴的學生證遞到了孟少輝面前,在學生證上清楚地寫著“宋文”的名字,而所屬學校則是“華斯藝術學院”,證件上的日期是2006年。

“宋文是華斯藝術學院的學生?”孟少輝對此感覺到有些意外,“馬上到學校查清這個宋文的底。”

當宋文的詳細屍檢報告出來後,讓所有負責辦案的偵查員都不由倒吸了一口涼氣,就連孟少輝這樣久經沙場的老將也不禁感覺到被一股恐怖的寒氣包圍,並不停地向上衝擊著他的大腦。

根據法醫驗屍的結果顯示,在屍體的面部、手臂、胸前以及腿部總共發現36處被利器割開的傷痕,其中13處為死前造成的,但這些創口均不足以致命。在其手腕和頸部發現的三處傷痕才是真正導致其致死的原因,三處創口均切斷了動脈,導致被害人最終失血過多身亡。

而被害人身上所有的傷痕均有反覆切割的痕跡,經過分析,在創口內同樣發現了大量紅褐色物質,經分析為氧化鐵,這一點和楊玲身上的刀傷情況基本一致。

“太殘忍了,簡直就不是人乾的事。”

“是啊!到底有什麼樣的深仇大恨,要用這樣的方法殺人呢?”

“用一把生了鏽的匕首,而且還是在人活著的死後割了36刀,簡直就像是古時候的酷刑似的。”

“要真是想殺人,直接殺了也就算了,這樣活活地折磨人,那種過程簡直就生不如死。”

“這兇手簡直就是變態。”

偵查員個個義憤填膺,紛紛指責兇手殘忍的行兇手法。

不過此時孟少輝卻顯得異常地冷靜,他靜靜地坐在一旁,在腦海中整理著和案件相關的所有線索,雖然兇手的兇殘的確讓他非常憤慨,但與其花時間和精力去指責兇手,倒不如靜下心來想辦法破案,儘快將兇手抓獲歸案更為實際。

“好了,大家都冷靜一下吧!兇手的行為固然可恨,但同時這種殘忍的行兇手法也為我們調查案件指明瞭方向。”孟少輝說道。

“這很明顯啊,就是仇殺。”

“而且就在我們在查這個宋文的時候,他居然就出事了,他的死會不會和楊玲的兇案有關係呢?”

“應該是有關係的,兩起兇案的行兇手法都非常相似,而且現場也有寫下血字,只不過楊玲的案件裡用的是紅漆,這一次用的則是宋文的血液。”

“嗯,你們都說的沒錯。”孟少輝點頭道,“第一起案件因為兇手要移屍,再加上屍體被移到禮堂後血液已經幹了,所以兇手才會用紅漆代替,雖然兩起案件寫下的文字內容有些不同,但是從這一手法上來看,應試是同一個兇手所為。還有就是兇手所使用的兇器都是一把鏽跡斑斑的匕首。不過除了這些表面的線索外,還有一點也非常重要,在楊玲遇害後,我們就找到了宋文這條線索並且開始調查,但是所有透過宋文介紹認識楊玲的那些男人連宋文的全名是什麼都不清楚,更加不清楚宋文所住的地點,而且從宋文經常更換手機號碼以也不難看出,他是一個非常狡猾而且小心謹慎的人。可是從他遇害的時間上看,應該就在楊玲死後的第二天,那些透過宋文介紹女人的男人都不清楚宋文的詳細情況,那麼兇手是透過什麼途徑知道了宋文的住處呢?”

“會不會兇手原本就和楊玲、宋文認識呢?”

“楊玲和宋文都是華斯藝術院校的學生,如果兇手和他們認識,那會不會兇手也是華斯藝術院校的學生呢?”

“孟隊,我們從華斯藝術院校瞭解過,宋文的確在2006年曾在學校就讀,但是到了2007年的年底就被學校開除了,至於原因,學校的老師說是因為他組織學校的女生去夜總會還有酒吧之類的娛樂場所拉客,也就是****,而這一點在派出所那邊也有記錄,只不過當時沒有證據證明,所以就把他放了,但是後來學校還是開除了宋文。”偵查員將資料遞到了孟少輝的手上。

“派出所?”孟少輝仔細地翻看著資料。

“是的,就在2007年12月25日,是一個聖誕節的晚上,宋文帶著6名學校的女生到市裡一家酒吧,而當時正好是年底掃黃打非專項整治,當晚派出所突擊檢查了那間酒吧,雖然當時宋文帶著6名女生和幾名陌生男人同桌,但僅是喝酒,並非有任何的違法行為,再加上宋文和那6名女生又是同學關係,在沒有直接證據證明他組織****的情況下,派出所只能放了人。不過在學校裡宋文經常帶一些女生到娛樂場所早已是公開的秘密,校方也多次找宋文談話,但都無濟於事,因為始終沒有確實的證據證明宋文組織這些女生進行****活動,而這次他被派出所抓到,雖然同樣因證據不足給放了,但卻給了校方一個開除他的最好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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