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漫天的風雪之中,千堆營火在長城之外搖曳閃爍,但光芒跟陰暗寒冷的景象相比,顯得渺小而無力。

塞外之王曼斯·雷德坐在竹籃裡搖搖晃晃地被拉上長城。

“丹尼斯·梅利斯特大人,”曼斯拍掉身上的積雪,露出一個微笑,“沒想到是您來迎接我。”

“你怎麼確定我是來迎接你,而不是來殺你的?”丹尼斯爵士一臉陰沉地看著眼前這位曾經的手下,右手握上了劍柄。

“拿著我的腦袋,可沒法回去跟你的國王覆命。”曼斯笑呵呵地上前,居然給了對方一個擁抱。

丹尼斯粗暴地將曼斯推開:

“別以為我們可以一笑泯恩仇。守夜人不會忘記曾經的叛徒,你等著吧,終有一天,我會割下你的腦袋!”

“我隨時恭候。”

丹尼斯爵士冷哼一聲,隨即帶著塞外之王下了長城進入黑城堡。

一路上遇見的守夜人都用警惕的目光注視著這位來自長城之外的野人王。

曼斯·雷德對這些目光視若無睹,而是優哉遊哉地打量著城堡,彷彿舊地重遊的旅人在尋找過往的回憶。

在藏書室門口,丹尼斯爵士停下腳步,道:

“進去吧,陛下在裡面等你。”

曼斯道了聲謝,推門而入。

房內的空氣中瀰漫著陳年積灰和腐朽紙張的味道。

映入眼簾的是一座座高大的木質書架,頂端沒入黑暗,架子上堆滿了皮面裝訂的書籍,以及一箱箱的古老卷軸。

曼斯在狹窄過道里穿梭,越過幾排書架後,發現了正坐在一張嵌進石牆壁龕裡的年輕人。

“山姆威爾·凱撒。”

“曼斯·雷德。”

曼斯看著眼前這張記憶中的面孔,語氣頗為唏噓:

“你跟五年前完全不一樣了,現在的你看起來真的像一位國王了。”

山姆威爾笑了笑:

“而你,我的朋友,依然沒有一點國王的樣子。”

曼斯聞言哈哈大笑。

他確實沒有國王的樣子,頭頂沒有王冠,手臂沒有金環,頸項沒有寶鏈,總而言之,一點裝飾也無。穿的是羊毛衫和皮衣,全身上下唯一引人注目的是襤褸的黑羊毛斗篷,其上有幾個長長的裂口被褪色的紅絲綢縫補起來。

“我沒戴過王冠,也沒坐上該死的王座。”曼斯語氣平淡地說道,“我出身低微之極,沒有修士為我塗抹聖油。我沒有城堡,我的王后穿獸皮戴琥珀,而非絲綢寶石。

我是自己的戰士,自己的弄臣,自己的琴手。任何一位塞外之王,靠的都不是血統,自由民不追隨姓氏,也不在乎哪個兄弟先出生。他們相信強者。

我離開影子塔時,有五個人吵嚷著要當塞外之王。託蒙德是其一,馬格拿是另一個,現在他們倆都成了我的手下,至於其餘三人,都已經被我殺了,因為他們寧願反抗也不願服從。

然後我就成了塞外之王。”

“但現在你來到了塞內。”山姆威爾道,“這裡只能有一個王。”

“這正是我堅持要親自見你的原因。”曼斯上前幾步,在桌邊坐下,自己給自己倒了一杯酒,然後一飲而盡。

“好酒!”他發出一聲舒爽的讚歎,將木酒杯重重放回桌面,發出砰得一聲,“凱撒,你知道當初我為什麼從守夜人軍團叛逃嗎?”

山姆威爾搖搖頭。

曼斯站起身來,鬆開斗篷的搭扣,將它鋪在桌面上:

“我是為了這個。”

“一頂斗篷?”

“一頂守夜人的黑色斗篷。”曼斯道,“有一次,我們外出巡邏時獵到了一頭馴鹿,正忙著剝皮,不料血腥味引來了附近的影子山貓。

一番打鬥後,我們成功將它趕跑。但我的斗篷也在戰鬥中被撕成了碎片。那畜生還撕爛了我的手臂和脊背。

弟兄們擔心我撐不到返回城堡,便將我抬到了一個野人村莊。村裡有位懂醫術的姑娘救了我的命,還用鮮紅的絲綢縫好了我的斗篷。

你該懂得絲綢對於一個野人姑娘意味著什麼,我甚至都不知道她是從哪裡弄來的這種珍貴布料。但她將自己最大的財寶送給了我。

可惜,我是守夜人,立誓不娶妻,不生子。

回到長城後,他們給我找來一件嶄新的黑色斗篷,沒有磨損,沒有劃痕,當然也沒有紅色絲綢。

守夜人必須穿著黑衣。

可我想留著身上這件舊斗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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