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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找老秀才的事再早也得等了明日了,現在最重要是的嚐嚐這燜豬蹄。

燉了一上午,蹄子早已軟爛,咬上一口,肥而不膩。裡面的黃豆吸了湯汁,吃進嘴裡也是綿綿的,正好中和了豬蹄的油脂味道。

“娘,您再吃一塊。”

莊可卿夾了塊蹄子根,那裡皮糯肉厚,比蹄尖更美味些。

“我年紀大了,吃不了這麼油膩的,你們吃。”

秦蔓枝推拒。

“一塊肉而已,當不得這樣推來推去的,等過幾日去鎮上賣豆腐,到時多買幾隻回來。”

說罷,莊可卿硬是將肉放進她孃的碗裡,又招呼她吃。

一隻豬蹄,剁開了其實沒有幾塊,看著冒尖,其實下面都是黃豆墊的底。莊可卿給秦蔓枝夾了兩塊,她自己吃了一塊,沈凌碗裡一塊,現在只還剩兩塊了。

沈凌不說話,他放著碗裡的豬蹄不動,只拿了餅合著菜湯和蘿蔔絲吃,直到最後看母女倆分了最後的兩塊,這才把自己碗裡的吃了。

吃完飯下午閒了,莊可卿去廚房拿了昨日買的大骨處理,沈凌進屋默書。

買來的筆墨紙硯都是最次的,同沈維所用天壤之別,可沈凌沒在乎這些。

他拿了小刀將紙裁開,硯臺上略倒了些水,兔毫筆已是提前用溫水泡過,只等磨好墨就能能用了。

等一切準備好,沈凌端坐在桌前,提了筆。

腦中清晰的浮現出那本書的第一頁內容,他略一閉眼,等睜開始,便下筆寫就了第一個字。

默書對他來說僅僅是內容的複製,如若放在從前,這薄薄一本,兩三日就可得了。

但現在……

沈凌的手指微彎,握筆的姿勢遠不如之前隨意灑脫,他努力控制著筆尖的提、頓、駐、衄,可一篇下來,所寫字跡在他看來纖弱無力,線條非醜即俗,實在不堪入目。

執筆的右手輕顫著,他竟難得地生出些沮喪的情緒。

廚房裡。

莊可卿在把大骨簡單的焯水,又加了薑片小蔥煮著,想了想又翻出些成婚時剩下的幹棗,洗淨了扔鍋裡。

一家三口,兩個長身體,一個要哺乳,都得給我好好的補!

一會功夫,鍋裡骨湯咕嚕的開了,她又轉到灶膛邊把火調小,之後就蓋了蓋子讓它自己慢慢煮。

罐子裡挖了麵粉出來,加水和成麵糰,莊可卿直接用盆扣了,準備過會面醒好了再擀。

忙完一通,她出了廚房。小院裡靜靜的,娘剛剛帶了阿滿午睡,沈凌呢?他在做什麼?

她繞了院子旁邊靠屋的視窗偷偷往裡看。

沈凌在寫字。

少年坐在桌前,腰背板正,身姿挺拔,只眉頭緊鎖著,神情有些凝重,好似在同什麼搏鬥一般,明明快要初秋的天氣,鬢角卻覆了一層細密的汗水。

他是怎麼了?

莊可卿困惑,但她沒有出聲,反而又靠近了窗戶些。

沈凌強撐著寫完兩頁紙,手已是拿不住筆了。

“啪嗒”。

新買的兔毫掉落在桌上,汙了剛默的一頁書。

“浪費了…”

左手撿起毛筆架在硯臺上,少年拿起被墨弄髒的紙張,無聲的嘆息一聲,又折了起來。

莊可卿看得仔細。

果然這手……

想到大夫曾經說過的話,莊可卿心中泛起些自責來。

其實她大可不必如此,沈凌從來不認為一隻手換回她的性命有什麼不值得的,只是有些惋惜罷了。

不過莊可卿到底不是什麼成日埋天怨地之人,她家沈凌既然決定考學,那寫字這關必需過了!

不知什麼時候就把沈凌納入了自己的保護範圍,她此時同個母雞一般,直接從窗外伸了腦袋,說“右手不行,咱用左手!放心,逢集我們就去買筆墨,管夠你練習的!”

話說得豪氣,只她沒看到自己的姿勢有多滑稽。

莊可卿突然從窗戶外出現,沈凌一愣,接著鬆了眉角。

“無需多買紙筆,只需一打磨光亮的青石板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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