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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獲保險箱案不久,在南京的玄武湖北面靠近城牆處的水浮蓮下面,發現男屍一具。這又是一起轟動全市的兇殺案件。

玄武湖,按警區區分,屬於四區管轄,上面嚴令我隊剋日破案。當時我正在總隊開會,據報後,馬上電話通知第一組組長嚴中甫,要他先率一組員警前往現場踏勘。

半小時後,我也親自到場。這時屍體已經拉上湖邊,只見死者身穿一套西裝,全身腫脹,把襯衫繃得緊緊的,像裝滿穀子的麻袋墩,面浮腫得可怕,已難辯認了。有的肉已腐爛,蛆蟲在上面蠕動,估計已死好幾天了。由其裝束看來,是個青年人。

經過法醫檢驗,死者左邊頭部及頭頂部有擊傷,兩邊手指背部也被打傷,他的右邊無名指上還戴著一隻白金戒指,上面鐫有“翠紅”兩字,左手戴著一塊手錶。在水浮蓮附近,找到破槳一把,柄已折斷,板已破碎。據嚴中甫報告,在死者西裝裡面口袋找到許多鈔票,褲袋裡有一條手帕和一串鎖匙,此外並無其他發現。

這樣的搜獵成績,我感到很失望,便親自下手檢查,結果在死者西裝褲的表袋裡找到一小撮溼糊糊的爛紙團,我撿了出來放在柯羅米的密封盒子裡,交助手帶回,又在現場拍了幾張相片。然後和法醫商量,下令把屍體收埋。

我馬上調查湖上出租遊艇服務部,據服務員提供說:“星期六下午,大約三點三十分,大風雨過後,有三個青年遊客,來租一條遊艇,兩個男的,一個女的,看樣子都很有學識。

女的裝束摩登,長得漂亮,男的穿西裝,都長得不錯。似乎一對是夫妻,一個是朋友。那個當丈夫的,想拿工作證押在那裡,那個朋友就在口袋裡掏出十元錢把工作證要回去,還給那個丈夫。我給了他們三把船漿,幫助解了纜,他們就劃去了,但是這艘遊艇卻一去不復返了。

不過這是常有的事,因為有的遊客臨時有事,貪圖方便,便從別的地方奔舟登岸。”

服務員又說:“第二天一清早,我們劃了兩艘小艇沿湖分頭尋找,結果在靠近城牆旁邊的湖濱。找到了這條遊艇,發現一把船漿丟失了。但因顧客押金很大,足以抵償損失,也就算了。想不到會發生這件不幸的兇殺案!”

我聽了服務員的講述,看了一眼牆上掛曆,當天是星期二,距離發案已三天了。因為北湖一帶有很多水浮蓮,所以屍體和木漿被掩蔽住,真到三天後才被發現。

我綜合以上情況,認定此案是屬情殺。因為死者身上還有手錶、白金戒指和許多鈔票,謀財害命不符事實;遊客是兩男一女,而目那女的還相當漂亮,很可能鬧三角戀愛,吃醋殺人。

回隊部後,我把柯羅米盒子開啟,將裡面那張溼透的紙團,用小夾子慢慢把它攤開,整張紙只有發票那樣大小,但已經破爛不堪,裡面寫的筆跡都無辯認,只有上面石印的紅字還在,依稀看來是弧光照相館的發票單據。單據的左上角號碼倒很完整,寫明是九三七五號。

我看後如獲至寶,馬上親自駕車到弧光照相館。

到了照相館,我直接找到經理,經他自我介紹,知道他姓黃。黃經理問明來意後,非常熱情地把我迎進客廳。我把提貨單號碼告訴他,他立即把存根簿子拿來核對,說:“這個顧客是姓高的。”

猶豫了一下,他又抱歉地說:“不過這張相底毀了!’“為什麼?”我迫不及待地問道。真是意外的事隨時都可以發生。

“這是一張四寸半身相片,是一對青年男女的合照。原定一個星期來取相,但到了第二天,那個女的來店裡找我,要我把她帶到房間裡談話。

“她說:‘我原來和那個男的準備訂婚。但家庭堅決反對。為了不使他過於傷心,只得按他的意見來這裡照個訂婚相;但我心裡很矛盾,擔心萬一被父母看到這張相,會把事情鬧得更僵。所以特意跑來求你幫忙,請你把昨天拍的底片交給我,我在你這裡當面毀掉,我寧可出五倍的價錢給你作為酬勞。只要你對他說,上次所照的相片走光,請他下次再來補照一張就好了。’

“我想,這絲毫沒有責任,既有五倍的意外收入,又樂得做個人情。何樂而不為呢?便滿口答應了她要求。

“於是她就在我這個房間裡,擦了一根洋火,把底片燒了她果然給我五倍的報酬。”

我急問道:“你知道這個女的是哪裡人嗎?”

“不知道!”黃經理答著,又若有所思地說:“不過,當時她從皮包裡拿錢給我的時候,無意中把一張名片拉出來,掉在地上,名片很講究,是布紋紙鑲金邊。我馬上蹲下去把它撿起來,交還給她,她還向我道歉。”

我追問道:“你記得那張名片寫著什麼名字嗎?”

黃經理沉思一下說:“我記得中間是‘餘情’兩個字,其它沒有看清楚。”

我緊接著問:“這兩個字你確實看得清楚嗎?’他滿有把握地答:‘保證沒有錯。’我回到隊裡,馬上調兵遣將,派了許多探員到各區警察局戶籍股,把本區所屬的戶口全部拿出來,專門尋找‘餘情’這個名字。

整整花了一天的時間,派出的探員紛紛回來報告,在全市一百多萬的人口中,找不到一個“餘情”,在現場所得的推一線索又告中斷。

我感到非常苦悶,當晚,我一個人躺在床上,頭腦裡一直思索著這個問題。久久不能入睡,一直到了半夜網點,我忽然醒悟起來,打破了這個“餘情”之謎。

第二天清早,我就派第三組組長袁信馬上到弧光照相調查黃經理的歷史。不久,袁組長回來。他說,黃經理是學徒出身,這個人交際手腕很好,但是文化程度很低,字認得不多。

我聽了這個報告,心中暗暗叫好,立即又調兵遣將,叫他們再到各地警察局戶籍股去,今天我叫他們查的不是“餘情’,而是‘佘倩’。我想,‘佘’姓的很少,字又偏僻;‘倩’是女人的名字,也不常見。黃經理文化程度有限,名片從地上撿起來,只不過一晃間就送還給她;而且又是女人的名片,按禮貌更不敢多看,很可能兩字個都看錯了。大家認為這個判斷很對。

探員派出不到兩個小時,派到上區警察局的那個小組探員回來報告:佘倩已經找到了,就在本管區琅琊路七十五號,正名佘韻秀,別號佘倩,年二十四歲。她的丈夫沈默,年二十六歲,是該戶的戶長,籍貫昆明大學畢業,從重慶遷來,職業技術員。餘倩,沒有職業,只寫家務,也沒有籍貫。

所得的材料就是如此,但我已是喜出望外了。

我馬上帶領三組組長袁信和四組組長姚志芳一起駕車前往佘倩家。

到了琅琊路七十五號,我們下了車,一看,那是一個獨立的小別墅,圍牆裡面有一幢雙層的小洋樓。大門已經上鎖,我們三人只好翻牆進去,只見裡面的洋樓也上了鎖。我馬上調來一個銅匠,整整花了兩個小時的時間,才把各門的門鎖通通開啟。

我們進內一看,已經是人去樓空。臥房的一張油光漆的辦公桌上,擺著一本“桌上日曆”,撕到七月十五日星期六,由此證明,這對夫婦是出事當天晚上走的。

開啟所有櫥門、箱子、抽屜,所有值錢的東西通通帶走了,廚房裡面燒了一大堆紙灰,在這個屋子裡找不到一點可供偵破的線索。

當我感到失望之際,突然看到茶几上放著一支已經打過的強心劑針筒,還有一小團藥棉,拿起藥棉一聞,還有些微酒精味道。

我估計,當天晚天,這雙男女之間,有一個可能因神經過份受刺激,心臟病發作或休克了。

我們再仔細搜查,又在垃圾簍裡發現了一個破瓷茶杯,我把它所有的碎片檢了起來,放在桌上,用膠布慢慢粘起來。這個白瓷茶林,瓷薄質好,是江西景德鎮的名產,杯麵繪有一幅風景畫,上有一首隸字唐詩,寫著:“月落烏啼霜滿天,江楓漁火對愁眠,姑蘇城外寒山寺,夜半鐘聲到客船。”詩的左上方寫著:“沈默孫女婿留念”,詩的右下方寫著:“楓橋老人佘韜題贈”。

看到這裡,我的眼睛一亮。彷彿看到了一位曙光。我想“姑蘇就是蘇州,寒山寺在楓橋鎮,也稱楓橋寺。楓橋在蘇州的閶門外,佘韜是佘的祖父。由此證明,佘倩的孃家就在蘇州閶門外的楓橋鎮。”

想著,我便高興地對袁信和志芳兩組長說:“沈默夫婦肯定逃到蘇州去!”

偵破貴在抓緊時間,當天,我便帶著袁信、姚志芳和李鳴三位組長追蹤到了蘇州閶門外楓橋附近,找了餘倩的孃家,怕打草驚蛇,不敢直接進去。透過側面調查,證實沈默夫婦沒有回來,這出乎找的意料之外,我的希望又落空了。

當晚,我們住進蘇州旅館,夏秋之間,是個熱惱的季節,在失望之下更覺熱惱。我跑進衛生間衝了個冷水浴,雖然滌淨了身上僕僕風塵,但卻衝不散內心的煩燥。

我憑窗遠眺,只見萬家燈火,佘倩和沈默這對男女。躲在哪裡呢?一陣秋風迎面吹來,夾雜著爽朗的涼意。突然,那支已打過強心劑的玻璃針瓶在我的腦海裡隨波盪漾開來,我不覺一陣驚喜,受到了很大的啟發。這可能是所謂靈感吧!我便把自己的興奮情緒讓三人共享,他們很贊同我的看法。

我認為餘倩夫婦因為殺了人,不敢馬上回到孃家,可能還在旅館裡;或者其中有一人由於當天親手殺人,刺激過度,心臟病復發,也許是神經失常住進醫院。

“山窮水盡疑無路,柳暗花明又一村。”其興奮的心情是難以形容的。問題的疙瘩解開了,望著窗外,萬盞燈火格外璀璨,彷彿天上的銀河落到人間,習習清風吹來,把我心中的熱惱吹散了。經過兩天的困頓奔波,我也感到疲倦,思想一鬆弛,便酣然入夢了。

我醒來的時候,陽光已經輕灑窗臺,他們三人也都起床了。早餐後,我便派袁信到醫院調查。

不久,袁信回來報告:蘇州第一醫院本星期一來了一個女的心臟病者,住在內科五十四號病房,她的丈夫在那裡服侍她。這對夫婦他都照過面,年齡、形態和琅琊路鄰居所說的一模一樣。據病歷所寫,她是蘇州本市人,姓名江彩芝,現在心臟已恢復正常,日內可以出院。

聽了袁信的報告,我馬上帶著姚志芳、李鳴隧袁信到蘇州第一醫院,透過院方負責人說明情況,院方十分重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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