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畢竟璚英深知,雖家中還有哥嫂,但母親去後到底不同,父親幾乎是全心都撲在朝事上,實在令人懸心。
何況今日,璚英還惦記著旁的事——
“廢除殉葬之事你已經知道了?”于謙笑問女兒。
不必他回家告知,女婿朱驥既然是錦衣衛僉事,今日就在朝上領班戍衛。是親眼見到張御史被拖走的,回來肯定已經告訴璚英了。
果然,璚英也帶笑點頭。
“當真是件好事!”
昨夜她也在家來著,見父親回家後還不停翻閱舊籍,尤其是太祖相關的記載,自然問起緣故。
聽聞陛下有意要廢除嬪妃殉葬事,又憂言官以祖制聒噪阻攔,璚英當即驚喜歡欣,責無旁貸幫著父親找起書冊來。
“只可惜……”
她已經聽朱驥細說過了今日朝上經過,知道皇帝是雷霆之威壓成了這件事,父親並沒有來得及進言。
璚英並不是為了父親不得在皇上跟前露臉可惜,是為了父親沒有回稟於陛下的內容而可惜。
她深深擔憂,陛下雖下了聖旨,但只怕未必能推行順利。
就像這世間哪怕有律法嚴懲偷盜,但從古至今,竊賊永無斷絕一般。
有利可圖的事情,總會有人去做——
是的,殉葬事對某些人來說是很有利益的:本朝妃嬪多選自民間,原本家中男丁多為白衣無官,但當家中女兒在宮中出息得寵得封高位後,家裡父親(若無就是兄長)也會得到一個錦衣衛百戶、或是散騎的閒官,領一份俸祿。
而若是妃嬪殉葬了,那,反而會更好——家中會由百戶升為千戶,且能夠世襲給子孫,是為“朝天女戶”。*
而諸王府,勳貴之家女子殉葬,再或者是平民女子從夫而死,雖然不會有世襲官職這種好處,但……朝廷會旌表烈婦。
正所謂‘妻殉夫者予旌表’:受到旌表的人家,可不只是朝廷頒發的榮譽稱號,是有實在利益的。
朝廷會官方撥給被旌表烈婦喪葬銀子,從舊例來看,從三兩到三十兩不等。不但如次,家中若有得到旌表的烈婦,許多當地官府會免除這家的徭役!
璚英是個很聰慧的姑娘,因此細想下去肺腑發涼。
做強盜做賊要冒著坐牢的風險,都始終不能禁絕,只因‘利’字動人。
何況是這種,名利雙收的事情!
哪怕這需要搭上的,是家中寡居之女子的一條性命。
璚英想:若不能停這種旌表,聖旨之下,哪怕各王府沒有再敢明目張膽以逼人殉葬為榮,但‘自願殉夫’的女子只怕也不會少的。
若要廢除殉葬,最好連旌表殉夫之女的規制一起廢除掉!
但作為臣子自然不能空口白牙,隨意提出這種‘違背祖制’的建議,唯一的可能是,以祖制打敗祖制!
故而昨夜,她與父親找了很久的舊卷——
于謙遍歷外官,於律法極為熟悉。
他記得有一條旌表制度是這樣的:大明很重視孝道,也會旌表各種孝子。但有一種孝子是不旌表的:就是盲目效仿《二十四孝》,搞什麼割肉給父母吃結果把自己割死了,以及臥冰求鯉把自己凍死了這種行為——為防止人人效仿,是不許旌表的。*
律法爛熟於心,于謙要找的,是從前幾朝的舊例。
好在他向來有整理公文收集各律例的習慣,最終找到了:洪武和宣德年間,都有女子因父母重病不愈,竟然剖腹割肝取汁液想要給父母治病。
當地官員以‘孝道典範’報了上來,但皆被以‘孝若至傷身,罪尤大!’為由駁回不予旌表。
既然這種自殘,自傷以孝父母都是不予旌表的,那自死殉夫又有何異?生死至重,人命豈不是更珍貴嗎?
當請陛下下旨,效仿祖宗德政,停此旌表!
璚英很遺憾,父親沒有來得及跟陛下提出這一條。
她抬眼看了看父親,欲言又止。
說實在的,她真的想讓父親去面聖回稟此言,趁著廢除殉葬的聖旨剛下,一併蛇打七寸廢止此旌表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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