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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覺得有問題。”

最終,程宮還是直截了當表達了反對。

他反對將這首《日落大道》微調後的《路》,作為樂隊的主打歌。

他的理由很充分。

“這首歌的確是好,無論從編曲、配樂還有詞上來說,絕對算得上是一首好歌。但好歌不代表就能火,我做經紀人這麼多年,見多了拿著好歌也出不了頭,最後劣幣逐良幣的事情。”

“《路》這首歌兒可以等咱們樂隊紅了以後拿出來刷刷逼格,但現在不行,咱們現在一文不值,我們需要的主打歌一定是要旋律簡單,朗朗上口,一聽就能抓住人耳朵的東西!”

“那不就是流行嗎?”楊雙樹皺眉道。

前面說過,搖滾的看不起玩流行的,就是跟兩者之間的差異有關。

從樂理上來說,搖滾重整體、重編曲,搖滾一般先由樂手寫出Riff,做出編曲,再在上面加旋律、加詞;而流行樂重主旋律、重人聲,一般是先有了人聲旋律和詞,再找人配上伴奏和絃、做編曲。

所以搖滾往往比流行樂更具有音樂性和高階審美感。

從內容和精神上來說,玩搖滾的大多數是按照自己的想法和喜好來做音樂,承載的是自己的夢想、喜好和想法,搖滾的不一定是最好的,但一定是自己最想表達的。

而流行樂則大多數是附和市場,市場需求什麼,就去做什麼,而且過度商業化使得音樂的產出變成流水線,大部分流行樂曲調都簡單乏味。除了極少數有態度的音樂人,流行樂的出現就是為了商業,從動機上就不真誠和純粹。

因此,一個搖滾樂隊如果要向流行靠攏,就像是一個人要放棄自己一直堅持的底線一樣。

程宮道:“老爺子,當年破吉他樂隊那麼火,怎麼就突然死了?就是因為他們不流行!不夠大眾!”

“你脫離了大眾,大眾就要你死無葬身之地!”

“所以我們必須把搖滾和流行結合起來,借流行的皮,來包裝搖滾的核心。”

“這樣,我也有首歌,我拿出來無償授權給咱們樂隊用,咱們先唱這個!”程宮像是下了很大決心一樣,突然一揮手道。

然後他拿起筆,在白板上奮筆疾書。

寫得正是他的那首《都選C》。

最終,程宮還是拿出了這首歌。

蘇乙眉頭皺得很緊。

毫無疑問,《都選C》從流行角度來說,無疑是首好歌,有情懷,有旋律,有搖滾的骨皮,也有流行的基因,很容易被大眾傳唱。

它不如楊雙樹的《孤獨》有意境,更不如《日落大道》的才氣,甚至不如《丁建國寫的歌》有態度,但有點眼光的人都能看出來,它就是會流行。

蘇乙不懷疑這首歌,但他現在愈發懷疑程宮的動機了。

如果說原版劇情是因為樂隊倉促間拿不出一首歌來排練,所以程宮拿出《都選C》應急,合情合理。

那麼現在,在已經有了三首質量都相當不錯的歌的情況下,程宮依然執著地拿出這首《都選C》,就很可疑了。

程宮的理由冠冕堂皇,無懈可擊,如果不是蘇乙提前知道這個人背地裡做過,和以後會做的那些事情,他還真會以為他是大公無私為了樂隊的將來。

但現在,程宮此舉只會讓蘇乙確認這傢伙有貓膩。

他是為了推他的這首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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