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溫見琛說的回去休息, 是回玉河灣的節目組別墅,因為第二天裴冬宜她們要早起化妝拍照。

走的時候,把溫致禮帶回來的禮物基本都帶走了, 回去的路上還買了一束鮮花。

裴冬宜還很得意,“這時候買花就是便宜, 只要二十五就有一束了。”

開得很好的重瓣百合中間點綴著富貴鳥和黃玫瑰, 看不出來搭配上有什麼講究, 但是看起來蠻漂亮。

溫見琛看了就笑, “等你回去把它們修剪好,放進花瓶裡,都要半夜了。”

裴冬宜對此毫不在意,“好看就行。”

對於女孩子來說,有時候好看勝過一切, 比如在對待某些高跟鞋時。

買完花以後, 他們先回了一趟天街府的房子。

家裡沒人,裴冬宜在路上給林姐打過電話, 林姐說女兒生病了,她過去照顧幾天。

於是倆人進屋以後, 首先面對的就是一片漆黑。

開了燈,裴冬宜急急忙忙跑向衣帽間, 一個盒子接一個盒子往外拿,溫見琛幫她把盒子裝進空的行李箱之前, 好奇地開啟看了看。

每個盒子裡都有一雙blingbling到能閃瞎人眼的、一看就很貴很豪華的高跟鞋, 每一雙都精緻奢華得讓溫見琛驚訝。

女人怎麼能有那麼多不一樣的鞋子?

而且一看就是, “這些鞋子除了能配禮服, 平時你也穿嗎?”

裴冬宜一邊收拾明天拍照要搭配的首飾, 一邊搖頭解釋:“這幾雙都是婚鞋, 配禮服我也不穿,有的很硬的,不好穿。”

說著微微抬頭掃過來一眼,“對,就是那雙紅底的,皮巨硬,腳後跟會磨破皮出血,鞋子上鑲嵌的奧地利水晶好看是好看,但走路時容易磕碰到腳踝,穿一次腳就會受傷一次。”

溫見琛開啟一個鞋盒,看到她說的那雙鞋,CL的水晶鞋,大名鼎鼎,燈光下水晶的光芒四射,精緻閃耀,看起來就……不太好穿。

但是他很眼熟這雙鞋,“我們拍婚紗照的時候,你是不是穿過這雙?”

裴冬宜點點頭,“是啊,拍第一套的時候穿的,給我疼傻了。”

她才說了個開頭,溫見琛就迅速覺醒了拍婚紗照那幾天的痛苦記憶,簡直就是為了配合攝影師完成他的工作。

“不好穿你還買?”他嘆口氣,開啟另一個鞋子,看到這雙更誇張。

一字帶的高跟涼鞋,鞋跟背後是極其漂亮的、設計感極強的翩翩起舞的蝴蝶,鞋底寫著“The Boy is Mine”及“Wifey for Lifey”的新娘專屬標語,儀式感直接拉滿,也是拍婚紗照時她穿過的。

對比之下,另一雙白色的緞面方扣尖頭細高跟雖然也非常優雅漂亮,但卻低調得多。

還有最後一雙,溫見琛一看就笑了起來,“這雙我熟啊,我還找過她。”

Jimmy Choo的Cinderella水晶鞋,鞋面上同樣覆蓋有blingbling的碎鑽貼片,還有一朵非常華麗的雪花狀水晶,鞋如其名,簡直就是童話故事裡灰姑娘掉落的那雙水晶鞋。

裴冬宜婚禮當天搭配主紗和出門紗的就是這雙鞋,迎新娘時還按習俗把它藏了起來,他找了半天,最後靠小侄子阿懷找大人賣萌套來情報,才終於把鞋子找到。

後面敬酒服搭配的就是白色緞面的那雙了。

“所以出了結婚,這四雙鞋,就沒機會出去見人了?”溫見琛問道。

裴冬宜使勁搖頭,“誰說的,搭配禮服就超好看,那麼漂亮,熠熠生輝,典雅又高貴,穿著它們走路,我走的都是花路!”

“不過!”她話鋒一轉,神情變得痛苦,“那雙紅底鞋我確實不會再穿了,當時買的時候我心想,就沒有高跟鞋不難穿的,既然如此,我為什麼不買雙最漂亮的呢?但穿過之後,我不得不承認,確實是我錯了,我沒辦法駕馭它。”

溫見琛聽著她的瘋狂吐槽,都快要笑吐了,問道:“既然這麼難穿,你怎麼還要帶上它?”

“媛媛想試試這雙,她想買,但是又怕買了會閒置,幾萬塊呢,我就說我有,你先試試,覺得能忍受再買。”

她說完擺擺手,做一臉滄桑狀,“你別管,年輕人勸不住的,撞過南牆就知道了,這鞋誰穿誰知道。”

溫見琛哈哈大笑,捧著她的臉安慰道:“沒關係,放著看也挺好看的。”

裴冬宜嘆口氣,噘可噘嘴。

他們將禮物裡那些暫時用不上的東西,比如新的包和配飾之類留在家裡,收拾好之後就要離開。

溫見琛一手推著行李箱,一手攬著裴冬宜的肩膀,笑嘆道:“真希望快點到明天,我想看你穿婚紗的樣子,咱們結婚的時候還不熟,儀式又繁瑣,我都沒怎麼好好看過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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