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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是……”

格蕾絲翻開筆記,說道:“請先聽我說完,我和農場的女工們曾經聊了很久,根據雞舍女工的說法,鄧肯夫人那天為了招待我和霍恩先生,全天都在家,一點鐘的時候,她還讓女工用新鮮的雞蛋準備了三杯蛋酒。”

需要招待客人的日子,女主人突然去了很遠的沼澤地裡,行兇殺人,即使拋屍的另有他人,鄧肯夫人坐馬車一個來回,也要三個多小時。

除非比格納農場的僕人們都是瞎子,否則又怎麼可能注意不到呢?

而且當天格蕾絲和霍恩先生最先去的就是近處的比格納農場,那時候鄧肯夫人還一臉平和。

如果她真的是殺人犯,剛剛殺完人沒多久都能表現得如此平靜無波,卻在屍體被發現後,突然變得脆弱不堪、萎靡不振,那這個人的前後反差也太大了。

“可是她的東西出現在……”

約瑟夫給了布萊恩先生一個同情的微笑,“在她自己家的農田裡。”

布雷恩先生洩氣地往後一靠,很沒體統地倚在高背椅上,“哦,這可算不上是證據……”

畢竟他們也不能確定,這枚金髮夾,就是在案發當天丟的。

不過這事,還是要問一問鄧肯夫人的貼身女僕才行。

貼身女僕保管著女主人的首飾,想必對此是最清楚的。

格蕾絲以僕人的身份,從比格納農場的小門,拜訪了鄧肯夫人的貼身女僕。

“您是說,您撿到了夫人的金髮夾?”鄧肯夫人的貼身女僕好像隨時要笑出聲,“可是,夫人並沒有丟失什麼首飾呀!”

格蕾絲攤開手帕,“就是這一枚。”

女僕的表情僵在了臉上,“不,這不可能,我今天早上還在夫人的首飾盒裡看到了它,怎麼會丟了呢?”

貼身女僕覺得自己的職業素養受到了質疑,不信邪地跑到樓上,過了一會兒,又志得意滿地走了下來。

“看吧!我就說那枚金髮夾根本就沒丟!”

格蕾絲對比了一下,說道:“它們看起來完全對稱,應該是一對兒。”

女僕皺眉思索了一會兒,“你這麼說,我還真想起來一件事。”

“洗耳恭聽。”格蕾絲輕輕俯了一下身子,鼓勵她繼續說下去。

女僕食指搭在下巴上,抬頭思索,“那都是二十年前的事了,當時鄧肯先生和夫人剛剛結婚兩年多,我也只是剛剛應聘成為貼身女僕。”

她的鼻子皺了一下,“當時的女管家哈德森太太在我工作第一天,就嚴厲地警告了我,奉勸我千萬不要對夫人的首飾起貪念。她還告訴我,夫人的前一任貼身女僕就是因為偷竊了夫人的金首飾,才被辭退的。”

說罷,她指著格蕾絲手裡的金髮夾說道:“我來這裡的時候,金髮夾確實只有一個,所以我想,沒準那個女僕偷走的就是這一枚。”

這時鄧肯夫人以一種驚人的速度,衝到了樓下的僕人大廳,猛得抓住格蕾絲的雙肩,“把它還給我!哦不,我可憐的喬治亞娜!”

還沒等格蕾絲做出反應,鄧肯先生就帶人跑了進來,迅速地架走了鄧肯夫人。

“夫人一定是被那件事嚇壞了,最近才會說胡話。”貼身女僕尷尬地無所適從。

樓上傳來鄧肯先生的怒吼聲。

“阿比蓋爾,如果你認為我還有身為丈夫的尊嚴的話,就該停止去想這件事,不要再提那個該死的名字了!”

作為一個體面的紳士,連“該死的”這種詞彙都出來了,格蕾絲立刻就明白,自己應該趕緊離開。

於是他和鄧肯夫人的貼身女僕道了別,飛快地離開了比格納農場。

不過剛才那一會兒,她就看出來,鄧肯夫人的氣色確實不太好,只不過那種狀態,倒不像是身體出了什麼問題,反而像是精神上的狀態不怎麼好。

令格蕾絲疑惑的不僅僅是這一點,還有另外一點。

喬治亞娜是誰?她的名字又為什麼會涉及到鄧肯先生“身為丈夫的尊嚴”?

這可真是讓人一頭霧水。

好好的禮拜日,格蕾絲卻忙了一整個下午,直到天徹底黑了,才回到莊園。

而且一回來,她就一頭扎進了公爵大人的書房,開始彙報工作。

貼身男僕喬治已經快要嫉妒得冒煙了。

在他眼裡,格蕾絲就是個擅長鑽營的小人,一個禮拜的時間,就取代了他這個“公爵最器重的僕人”。

喬治十分幼稚地在書房門口“哼”了一聲,氣鼓鼓地通知女僕,讓她把公爵大人的大衣從洗衣房拿回來,他要親自打理。

女僕怕被罵,趕緊應了聲是,一路小跑著去了外面的洗衣房。

書房裡,格蕾絲拿著公爵大人寫得便條,以及一枚銀幣,出門遞給了小聽差,讓他送到治安隊去。

他們準備查一查鄧肯夫人之前的貼身女僕,看看這枚金髮夾,是怎麼流落到鄧肯家的農田裡去的。

在格蕾絲看來,這件事有很大的可能性,是兇手或者幫兇在陷害鄧肯夫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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