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歐陽淑華也不贊成他們補辦婚禮,對覃坤解釋,“不是我不想送禮,是策劃部費了很大力氣才把你這次被爆出國外閃婚的事件宣傳成了一次很具浪漫氣息的海島邂逅,你的妻子是個很有藝術氣息的知性女人,所以才能吸引到你這個在娛樂圈見慣了各色美女的人。我本來想把她描述成國外某知名大學的高才生的,後來又覺得和事實出入太大,萬一被什麼人曝光出熙熙的身份反而會影響你的聲譽,所以咱們現在就以保持神秘感為主,儘量減少公開公開亮相。我今天來就是專門要和熙熙通通氣,看看她有哪些特長,再有針對性的宣傳,這種事情都是半真半假的才不容易出錯。”

說完問譚熙熙,“熙熙,你英語怎麼樣?會不會畫畫,芭蕾或者彈琴?實在不行就從現在開始學習攝影,這個比較容易入門。”

譚熙熙看覃坤一眼,不知道是不是眼神有點茫然,覃坤開口安慰她,“不會也不要緊。”自己轉頭對歐陽淑華提出一項譚熙熙的特長,“熙熙廚藝非常好。”

歐陽淑華沉吟,“廚藝好當然也算一個優點,但和浪漫的藝術氣息還有差距。熙熙,你再想想,還有什麼特長,實在不行我就安排你去學兩樣。”

譚熙熙,“我會英語,法語(高棉語那個太冷門就不說了),專門學過國際標準舞,倫巴,恰恰恰,探戈都能跳,爵士舞也練過。”略一猶豫,又加上一條,“大概還會彈鋼琴。另外還有幾樣,不過不太大眾,就不說了。”

歐陽淑華呆滯了半天,才想起來問,“大概會彈鋼琴?”為什麼是大概?

覃坤立刻替譚熙熙回答,“她好久沒練,應該是覺得有些生疏了,回頭我買架鋼琴回來讓她練練。”

歐陽淑華離開時的表情和前天晚上吳思琮離開時的表情差不多,都是一臉的不在狀態。

原以為策劃組這次編出的東西有點誇張,她得來趕快補救補救,免得萬一被曝光出真相覃坤的形象要大受影響,誰知向來腦洞大的策劃組這次明顯太保守了,應該把覃坤的閃婚物件吹得再多才多藝一點才好。

不但多才多藝,還特立獨行,非常有個性!有這麼多特長卻能甘心在覃坤這裡當個居家小保姆,一做就是好幾年,圖什麼啊?

轉念一想,應該圖的就是覃坤,難怪覃坤最後終於被她拿下了,這就是毅力啊!

等歐陽淑華走後,覃坤忍不住問譚熙熙,“你還有幾樣不太大眾的特長是什麼?”

譚熙熙告訴他,“飆車,格鬥,射擊,給我一隊僱傭兵叢林作戰我也能帶。”

覃坤默默轉身,“當我沒問。”

第二天晚上,覃坤早早回家來接了已經忐忑緊張了一整天的譚熙熙去他爸吳炳那邊。

這次他那兩個助理沒跟著,覃坤自己開車。

走到半路,譚熙熙忽然覺得不對,“你爸家不是住在半島區?這條路好像不是去那裡的?”

覃坤點點頭,“不去我爸那裡,去我爺爺那邊。”

譚熙熙一聲呻吟,“還要去見你爺爺?你怎麼不早說!”

覃坤極少自己開車,不是很熟練,所以手扶方向盤,很認真地眼望路前方,並不轉頭,只嘴裡答道,“我怕提前說,你要緊張得連午飯都吃不下。”安慰道,“沒事,爺爺和幾個老朋友去廬山療養院療養去了,大伯不和爺爺一起住,那邊今天就我爸在。”

說著皺了皺眉頭,“我帶你回去,肯定不適合去我爸那裡,還是去爺爺這邊合適點。”

譚熙熙頓時明白了他的意思,看著覃坤那能引起無數粉絲尖叫的完美側臉竟有點心疼,比起她自己那讓人糟心的老爸,覃坤的父母也夠讓人無奈的了。

於是拍拍他把話題岔開,“我下週就去報名考駕照,以後出門還是我來開車吧,你這開得也太慢了,跟蝸牛爬似的。”

覃坤涼涼問,“你不緊張了?我爸那邊估計還有好多問題要盤問你呢?”

譚熙熙頓時覺得肝顫,“有什麼好盤問我的?難道他認為是我拐騙了你?我這方面可一點經驗都沒有,你說要是萬一我哪句話沒答對,他一生氣把我趕出去怎麼辦?他是你爸爸,我也不能還手還嘴的。”

覃坤好笑,“不可能。”

他們到得早了些,覃坤老爸被公司事情絆住了,還沒回來。

覃坤帶譚熙熙進了一間小客廳,把她按在裡面的鋼琴前坐下,“來,彈首曲子讓我聽聽。”

譚熙熙脫口而出,“我不會啊。”

然而手指跟有了自己的意志一樣,先是很自然地試了幾個音,然後叮叮咚咚彈了一段簡單的《致愛麗絲》,彈得比較慢,但還算流暢悠揚。

覃坤也學過琴,因此立刻不客氣指出,“彈得一般。”

譚熙熙氣鼓鼓看他一眼,“我很久沒練了!況且這首我也不太喜歡。”她就是帕花黛維,帕花黛維就是她,看不起帕花黛維的琴藝就相當於看不起她的廚藝!不愛聽!

覃坤問,“你喜歡什麼?”

譚熙熙閉上眼醞釀一下情緒,隨後睜開,“我再給你彈一首。”

這一次徹底改變了曲風,彈起了一首曲風大開大合,振奮激昂的琴曲,她記得是《肖邦的c革命曲》,風格強烈,貫穿著憤怒激昂和悲痛欲絕的情緒。

這首曲子她彈過無數次,因為那個人喜歡!

那個人在很多方面都是天才,看任何問題都一針見血,他曾經說過:帕花黛維,你雖然是女人,但更適合這種風格,多彈幾次,你就會找到自己的感悟。

於是在彈了很多次之後,曲子裡被融入了自己的理解和風格,那是一種更加深沉強烈的情緒,憤怒激昂和悲痛欲絕已經被控制住,被控制住的激昂下面彷彿是一層用闇火燃燒著的激情與渴望,像最標準的軍人,所有的自律冷漠,都是為了心底的信仰,為了血與火的拼搏,不在血與火中消亡就在血與火中永生,這就是生命的意義!

最後一次彈這首曲子之後,那個人用一種深得像湖水一樣的眼神看了她很久,“親愛的,我沒想到你會把它彈成這樣,最近不要再彈它了。”

“為什麼?不好聽嗎?”

“不,很好聽,已經達到了能夠讓人忘我的程度。但你在這首曲子裡放縱了你的情緒,情緒這種東西是不能失控的,用佛教的話來說,這是入魔的先兆!我的玫瑰,你非常出色,但我希望你能更好的控制自己。所以這段時間不要再彈它了。等你去緬北交接了那批貨,回來之後再彈給我聽吧。”磁性的聲音忽然變得危險起來,“我希望到時候你已經學會了控制自己彈琴時的情緒。如果沒有,你會看到我的懲罰。我親愛的玫瑰,不要讓我失望。”

這話讓自己的心裡抖了抖,怕卻必須要服從,不僅因為那個人在羅慕斯組織裡至高無上的地位,也因為他的話無懈可擊,不服從就是犯傻,更因為那種已經深入骨血的敬畏。已經有無數次,這個人用事實證明了不服從他的結果不是任何人可以輕易承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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