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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些人便找到方家父母那裡。

方父方母也覺得自己兒子現在有大出息,是該考慮婚事的時候,便計劃著給他相親。

“相親?”方得權愣住。

方母喜滋滋地說:“是啊!兒子,你不是不喜歡胖妞嗎?既然如此,娘也不逼你,現在好些地主和商人之家都想跟咱們家結親,娘打聽過啦,都是極好的閨秀,大門不出二門不邁……”

方得權馬上道:“我不要裹小腳的。”

只要想到那些大家閨秀裹得畸形的腳,方得權就頭皮發麻,和羅家明一樣,他也是無意中看到女人被裹得畸形的腳,被嚇得不行,從此不喜歡那些裹腳的女人。

方父方母也知道時代變了,婦女講究解放,以前裹小腳的大家閨秀被批成封建糟粕,跟不上時代,十分土氣,據說外面那些才子陸續登報離婚的原配都是裹小腳的,報紙上也在批判這些裹小腳的女人,彷彿你娶個裹小腳的女人,就不是新時代的才子,就是封建遺毒。

方母覺得那些姑娘其實挺不錯的,雖了裹小腳,但溫柔善良,一看就是賢妻良母的型別。

奈何兒子不喜歡,她也不能勉強。

只是可惜了,那些姑娘除了一雙小腳外,還真沒什麼缺點。

方母道:“不裹腳的也有,娘給你挑個好的。”

方得權想到牡丹對自己不冷不熱的態度,還十分敷衍,心裡也是惱怒的,便決定去相親看看。

然而,當他接連相親數回後,方得權反而越發惦記牡丹。

和他相親的女人不是沒有美人,但她們都是如同一個模子出來的,端莊靦腆,言談無味,不像牡丹,雖出身風塵,卻飽讀詩書,還頗有有見識,更重要的是,她的美貌,看著高貴冷豔,國色天香。

這些所謂的閨秀,大概唯一勝過牡丹的,大概是年齡了吧!但年齡帶給牡丹的並不是衰敗而是風情,讓男人越發迷醉的風情。

方得權感慨地吸了一口煙。

這是從平錦城那邊傳來的高階貨,是妹夫賞給他的,剛開始吸時還不習慣,直到有一次,他在牡丹面前抽這玩意,她下意識的為他點菸。

抽洋菸、吃牛排、喝紅酒、跳交際舞……是這時代年輕人最時髦的生活方式。

方得權去平錦城吃過一次牛排後,就沒了興趣。

牛排那麼硬,一咬裡面居然還是生的,紅酒還沒他娘釀的糯米酒好喝呢。

當時他吃得渾身不自在,但他帶去的女人,夜總會備受歡迎的舞女夜鶯卻是很喜歡,一臉陶醉的模樣,看他的眼神都柔和起來,含情脈脈,彷彿在看心上人。

方得權不知道是不是自己是賤骨頭,上趕著的女人總引不起他的興趣,明明夜鶯更洋氣,還會念幾句洋文,他想著的卻是牡丹。

回到榴花鎮,他和怡紅院的那些女人說自己在平錦城喝紅酒、吃牛排的事,那些女人都很好奇羨慕,覺得平錦城的生活才是時髦,令人嚮往。

只有牡丹不屑一顧,“牛排都沒煎熟,一咬都是血絲,洋人就愛茹毛飲血!紅酒?那不是葡萄酒麼?咱們國家自古就有,真以為喝紅酒就代表上檔次了。”

這一刻,方得權覺得牡丹就是他的知已。

他一直在算計她,希望她放棄羅二爺,投入他的懷抱,他覺得自己甚至可以考慮娶她為正妻。

為什麼非羅二爺不可呢?

方得權的眼神陰翳,他也不想做得這麼絕,可不打碎一個女人的希望,她就不會死心。

方得權相親幾次後,決定不再相親了。

反正相來相去也是那麼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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