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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在什麼地方?”楊士平吃了一驚,緊接著問。

“埋在屋子西邊的河邊。”老人終於控制不住,混濁的淚珠一顆接一顆落在了地上。

事情到了這一步,楊士平只有立即通知派出所向啟明市公安局報告,自己留在陳家,看守著這對痛苦不堪的老夫婦。

下午二時,刑警大隊值班室接到啟明市公安局的報告,我率領著法醫陳秀林等人趕往慧和鄉士連村。警車在江啟公路上急速賓士,兩小時後,我們在啟明市公安局與邢志明副局長會合,帶領著刑偵人員前往發案地。

在陳士海家裡,我們見到了坐在板凳上的陳士海夫婦。楊士平所長簡要的彙報了事情的經過,我們便分別找這對老夫婦談話。大概是有了數小時的心理準備,陳士海顯得很平靜。他用一種等待大限到來的坦然和見義勇為的欣慰,敘說了三年前的那一場變故。

1990年2月4日下午,陳衛新在家向老母親討要十元錢外出喝酒,老母親告訴他,家裡拿不出錢來供他喝酒。陳衛新一聽大怒,一拳將老母親打倒在地,雙手抓著老母親的頭髮,在地上兜圈子。當父親趕來救援時,又一腳將父親踢倒在牆腳下。然後在老母親的衣袋裡翻出幾張鈔票,出門揚長而去。

老伴的痛苦抽泣,使得陳士海胸中怒氣激盪,這麼多年來,這個忤逆不肖之子的種種作為,一件一件地顯現在心頭。

陳衛新自小就冥頑不化,在學校裡不好好讀書,罵老師,砸玻璃,打同學,一個學期下來,書包裡沒有一本完整的課本和練習簿。小學尚未畢業,就在社會上游蕩。從此結識了一幫不良少年,從暗裡的小偷小摸,漸至公開的強討惡要。長大後,更是遊手好閒,不務正業。沒有錢花了,夜裡出去偷雞摸狗,攪得四鄰不安。一幫狐朋狗黨經常呼嘯而來,家裡沒有酒菜招待,不是喝令父母趕快準備,就是到鄰居院裡公然捉雞殺鴨。隔三差五回家一趟,不是向沒有什麼經濟收入的父母伸手要錢,就是酒氣熏天的高臥在床。平時,見到不順眼的村民,張口就罵,對於稍有表示不滿的,伸手便打,凡是認識他的人與他狹路相逢,只能繞道而過,成為當地惡名昭著的痞子。近十年中,多次被公安機關處理,先後兩次進過勞教所。父母要是忍不住勸導幾句,動輒拳腳相加,老母親常常被他打得鼻青臉腫。有一次一個鄉鄰來陳家告狀,說是昨夜陳衛新將他家一隻懷胎的母羊偷宰了。正巧陳衛新醉熏熏的回來了,鄉鄰趕緊迴避,老母親數落了幾句,陳衛新便破口大罵,並厚顏無恥地威脅說要走“回頭路”。

“回頭路”一語出自啟明的另一個地痞。他因父母沒有給他娶上老婆,將親生母親強姦了。在公安機關接受訊問時,他說了這麼一段失去天理人倫的話:“他們生下了我,就要對我負責。我討不上老婆,沒有其它辦法,只有從出來的地方再進去,走走回頭路。”

陳士海經過這件事後,心裡更加痛恨,常常感嘆,天道不公,生此逆子!使自己無顏面對鄉里鄉親,日後也無臉面再見地下祖先。老伴對此悲悔交加,常常以淚洗面,日積月累,雙目幾近失明。此子若留,害人害己,古人尚知大義以滅親,今日不如除此孽種,內能家安,外可民寧,一了百了。想到這裡,陳士海對老伴說:“這個畜牲不能再留了,除去這個禍害,也算是為大家做了一件好事,積些陰德。”老伴沒有作聲,只是任由淚水在臉上不停的流淌。

晚上七時左右,陳衛新東倒西歪地回到家裡,大呼小叫的要母親倒水送茶,隨後便醉臥在床上。不一會兒就呼聲如雷,沉沉睡去。

看著兒子爛醉如泥的癱倒在床上,陳士海關上大門,操起門後一柄石錘,對著陳衛新的頭顱,一錘砸了下去。只聽到悶悶的一聲輕響,陳衛新翻了一下身,便不再動彈了。這柄石錘是農村用來舂米的,一根圓木的上端套著小磨一般的石塊,足有十多斤重,一錘下去,自然是頭破血流了。

將陳衛新砸死後,陳士海吹滅燈,和老伴坐在一條板凳上,誰也沒有說話,默默地等候夜深人靜。大約到半夜時分,陳士海拿起一把鐵鍬,藉著依稀可辨的月色,來到房西的河邊,在一棵小桃樹下挖了一個一公尺多深的長方形土坑,在老伴的幫助下,用床上的草蓆和被子把屍體包裹好,放置在土坑裡。

土填到一半時,陳士海感到心力交瘁,坐在坑邊休息了一會,叫老伴趕緊煮三個雞蛋過來。十分鐘後,老伴將熟蛋拿來,陳士海將三個雞蛋擺成一個三角形,繼續填土。據說,在屍體上方放置三個熟雞蛋,可以鎮壓鬼魂,封鎖邪氣,防止陳衛新這個惡鬼在另一個世界繼續為非作歹,或者再到地面上來傷害別人。

第二天一早,陳士海夫婦平整了那塊土地,栽上了蔬菜。雖說想起來有些心驚肉跳,但事情還是慢慢過去了。

鄉鄰們長久未見到陳衛新,也有人問起過,陳士海夫婦回答是他在家裡賭氣,說是到外面闖蕩去了。第二年夏天,陳衛新的弟弟在軍事院校放暑假期間,向所在部隊請假回鄉探親,發現哥哥不在,問起了去向,父母沒有回應,只是要求他不要再過問這件事。從父母諱莫如深的言談和曖昧不明的態度上,他猜度家中出了大事。在臨行前,他含著眼淚對父母說:你們不應該這樣這對待他,好歹他是你們的兒子,好歹也是一條性命哩!

聽了陳士海最後這一段話,我示意正在做筆錄的啟明市公安局刑警隊陸振輝暫緩錄入。對這麼一起特殊的案件,我心裡一直萌動著一種別樣的辛酸。面前兩位年過花甲的老者,在百般無奈下殺死了其心可誅的逆子,可謂是大義滅親。但是,殺人犯法,罪不可恕啊!他們已免不了牢獄之災,難道還要把這個寄託著他們唯一希望的小兒子也帶進去、以知情包庇處理嗎?雖然他是在事後猜度知曉,不一定要追究刑事責任,但軍事院校的學員身份恐怕難以保留了。如果是這樣,豈不是徹底毀了這一家嗎?這本來就是一場人間悲劇,在我內心深處,實在不願意看到這場悲劇延續得更為慘烈。

陸振輝停下筆,抬頭望著我,我輕輕地點了點頭,小聲說道:“愛念曰慈,愍傷曰悲,是謂慈悲。我們還是慈悲為懷吧!”

我知道,這是執法規則和警察操守不能允許的,然而,這一次我卻讓情感突破了執法的規則和操守。至今回想起來,仍然覺得有悖於法律的尊嚴,愧疚於心。

在訊問談話結束後,我和邢志明副局長商定,為了防止群眾圍觀,在深夜零時挖掘屍體。楊士平所長借來一臺小型發電機,拉好電線,只等時間一到,立即動手。

零時過後,發電機響起,幾名偵查員揮鍬挖土,十分鐘後,發現了雞蛋的殘渣,二十分鐘後,挖出了衣物的碎片和沾滿泥汙的白骨。隨後法醫對屍骨進行了檢驗,在頭顱骨的右眼至枕後部,有一處六平方厘米大小的不規則凹陷,數條裂紋呈放射狀延伸。死者確係被堅硬的鈍器擊破顱骨而死。

這起說不上有什麼偵破過程的殺人案,由此宣告破案。第二天一早,陳士海夫婦被戴上手銬,執行刑事拘留。當他們被押上警車時,我看到他們扭頭望著自家的大門,遲遲不肯移步。道路兩側站滿聞訊而來的鄉鄰,他們默默地瞧著眼前的這一幕,沒有發出任何聲響,只有幾名婦女,在初陽斜照下,眼裡泛著淚光。

傍晚,我們回到江口。我的辦公桌上放置著一張《江口日報》,第二版上有一則新聞,大大的黑體字標題是:《誅逆子埋屍三年餘掘白骨兇案一朝破》。

我不禁有些感慨:記者的工作效率真比我們還高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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