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斯達克寫了幾乎半小時,最後滿意地喘了口氣,放下筆。

“很好,”他得意地低聲說,“好得無以復加。”

泰德拿起筆記本讀了起來——但他不像斯達克那樣,而是從頭到尾讀了一遍。他尋找的內容在斯達克寫的第三頁第九行出現。

“馬辛聽到刮擦聲,全身僵硬,兩手抓緊黑克勒一麻雀槍,明白他們在幹什麼。兩百多位客人聚集在藍黃相間大幕下的長桌邊,正在木版旁把摺疊麻雀推回去,木版是用來防止婦女高跟鞋麻雀踏草坪。客人在起立為麻雀蛋糕他媽的歡呼。”

他不知道,泰德想。他在一遍遍地寫著“麻雀”這個詞,卻……一點兒……也不知道。

他聽到麻雀在頭頂上不安地走動,雙胞胎抬頭看了幾次才入睡,所以他知道他們也注意到了麻雀。

但喬治不知道。

對於喬治來說,麻雀不存在。

泰德又低頭看手稿。那個詞越來越多地出現,到了最後一段,開始整句出現。

“馬辛後來發現麻雀在飛,他親手挑選中惟一真正聽話的是他的麻雀,是傑克·蘭格雷和羅立克。所有其他人,他一起飛了十年的麻雀,都在麻雀上。在馬辛對著他的麻雀對講機喊之前,麻雀開始飛起來。”

“怎麼樣?”泰德放下手稿時,斯達克問,“你認為怎麼樣?”

“我認為很好,”泰德說,“但你很清楚,對嗎?”

“對……但我想聽你這麼說,夥計。”

“我還認為你看上去好多了。”

這是真的。但斯達克沉浸在阿歷克斯·馬辛充滿暴力的世界時,他開始痊癒。

膿瘡正在消失。破裂腐爛的面板又呈現出粉紅色,新面板從膿瘡兩邊朝中間癒合,有幾處已經合在一起了。爛成一團的眉毛又長了出來。黃膿也不向斯達克襯衣領上滴了,正在幹起來。

泰德抬起左手,摸摸他左太陽穴處的膿瘡,把手伸到面前,手全是溼的。他又身手摸摸前額,面板很光滑,那個白色傷疤不見了。

蹺蹺板的一頭上去了,另一頭沉下去了,這是大自然的規律,又一條規律。

外面黑了嗎?泰德想應該黑了。他看看錶,但這沒有用,表五點十五就停了。時間無關緊要,他必須快點兒行動。

斯達克在菸灰缸裡掐滅香菸:“你想接著幹還是休息一下?”

“為什麼不接著幹呢?”泰德說,“我認為你行。”

“對。”斯達克說,他並沒看著泰德,只看著字,一隻手理理重又變得光澤的金髮,“我也認為我行。準確地說,我知道我行。”

他又開始潦草地寫起來。泰德探身去拿鉛筆刀,斯達克抬頭看看他,又低下頭。泰德把一支鉛筆削得像剃刀一樣鋒利。當他轉過身時,從口袋裡掏出羅立給他的鳥哨,緊緊握在手裡,又坐了下來,看著面前的筆記本。

時間到了,他對此確信無疑,惟一的問題是他有沒有勇氣試了。

他內心有些不願意,仍渴望著寫書。但他驚訝地發現,這慾望不像麗茲和龐波離開書房時那麼強烈。他知道這是為什麼。他和斯達克分開了,斯達克正在成為一個獨立的人,這再也不是他的書了。阿歷克斯·馬辛和一開始就擁有他的人在一起了。

泰德左手緊握著鳥哨,伏在他的筆記本上。

“我是創造者,”他寫道。

整個世界似乎靜止了,在傾聽。

“我是擁有者。”

他停下來,瞥了一眼熟睡的孩子們。

再寫五個字,他想,只寫五個字。

他發現自己從未那麼渴望寫這五個字過。

他想寫小說……但不僅如此,他不僅想看第三隻眼睛所展示的可愛的景象,他更想要自由。

“再寫五個字。”

他把左手伸到嘴邊,緊緊咬住鳥哨,就像咬住雪茄一樣。

“現在別抬頭,喬治。別抬頭,別從你正在創造的世界向外望。現在別。親愛的上帝,別讓他看真實的世界。”

他在面前的白紙上,冷冷地用大寫字母寫下“靈魂擺渡者”幾個字,把它圈起來,在下面劃了一個箭頭,在箭頭下面寫道“麻雀飛起。”

屋外,風颳起來——但那不是風,是幾百萬片羽毛在擺動,這是泰德腦中的景象。突然,他腦中的第三隻眼睜開了,睜得比以前還要大,他看到了新澤西州的伯根菲爾德——空蕩蕩的房子、空蕩蕩的街道、春天和暖的天空。他看見到處是麻雀,比以前還多。他成長的世界變成了一座巨大的鳥舍。

只是它不是伯根菲爾德。

它是安德死韋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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