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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著深藍色的滑雪衫,上面有淡黃色的條紋。
約翰尼的嘴巴張開了。對,這就是斯蒂爾森。老虎,但他現在在濾光鏡後面。
這是什麼意思?約翰尼尖叫,但沒有聲音從他嘴裡傳出來。
這時母親尖叫起來·,但約翰尼以前在什麼地方聽到過。‘湯·米!把他還給我!湯米!把他還給我,你這狗雜種!”
約翰尼的腦袋像個氣球一樣脹起來。一切都開始消退了。惟一的亮點就是槍的準星,現在槍的準星正對著那件藍色滑雪衫的胸口。
開槍,噢,天哪,你必須開槍,否則他就要逃掉了——
現在——也許是他的眼睛模糊起來——藍色的滑雪衫開始蔓延,藍色把一切都淹沒了,那種黃色的條紋也淹沒在其中。
在濾光鏡後,是的,他在濾光鏡後,但這是什麼意思呢?這意味著安全還是他已逃脫了?這是什麼?
下面火光一閃,約翰尼隱隱約約覺得那是照相機閃光燈的閃光。
斯蒂爾森推開女人,向門口退去,他的眼睛邪惡地眯成一條縫。他緊緊抓著扭動的小男孩的脖子和襠部。
不能,噢,上帝,原諒我,我不能。
這時,又有兩顆子彈擊中他,一顆擊中胸口,打得他撞到牆上,又彈了起來。另一顆擊中他身體左側,打得他在欄杆上轉了個身。他模模糊糊意識到他的槍掉了。它掉在地板上,一槍打進牆裡。然後他的大腿上部撞在欄杆上,摔了下去,市政廳在他眼前打了兩個轉,他哆地一聲摔在兩個凳子上,摔斷了背脊和兩條腿。
他張開嘴要喊,但卻噴出一大口鮮血。他躺在撞碎的凳子碎片上,心想:完了。我是個廢物,弄砸了。
手狠狠地抓住他。他們在把他翻過身,艾裡曼,穆齊和另一個傢伙在那裡。是艾裡曼在把他翻過身。
斯蒂爾森走過來,把穆齊推到一邊。
管這傢伙,”他聲音沙啞地說。“找到拍照的那個狗雜種。砸碎他的照相機。”
穆齊和另一個傢伙走了。旁邊什麼地方黑頭髮的女人在哭喊:”……在一個孩子後面,躲在一個孩子後面,我要告訴所有的人……”
“讓她閉嘴,索尼。”斯蒂爾森說。
“是。”索尼說,從斯蒂爾森身邊走開。
斯蒂爾森蹲在約翰尼身邊:“我們認識嗎,朋友?沒有必要撒謊。你已經完了。”
尼低聲說:“我們認識。”
“在特里姆布林集會上,是嗎?”
約翰尼點點頭。
斯蒂爾森猛地站起來,約翰尼用全身的最後一點力氣,伸手抓住他的腳踝。這只不過一秒鐘,斯蒂爾森很容易就掙脫了。但這已經夠長了。
一切都已改變了。
人們現在開始圍在他身邊,但他只能看到腳和腿,看不到臉。這沒有關係。一切都已改變了。
他開始哭起來。這次摸斯蒂爾森就像摸一個空白。沒電的電池。伐倒的樹。空房子。光禿禿的書架。放蠟燭的酒瓶。
消失,離去。他周圍的腳和腿變得模糊不清。他聽到他們興奮的揣測聲,但聽不清在說什麼。只能聽到說話的聲音,甚至那也在消失,成為一片嗡嗡聲。
他回過頭,看到很久以前他走出來的那條走廊,他走出那條走廊,來到這個照亮的地方。只是那時他母親還活著,他父親在那裡,他們叫著他的名字,直到他回到他們身邊。現在該回去。
我成功了。我不知怎麼成功了。我不知道怎麼成功的,但我的確成功了。
他讓自己飄向那個有著鋼牆的走廊,不知道那盡頭是否有什麼,滿足於讓時間來告訴他。嗡嗡的聲音消失了。模糊的亮光消失了。但他仍然是他——約翰·史密斯——沒有變。
進入走廊,他想。好吧。
他想,如果他能進入那個走廊,他就能行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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