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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使口紅上面有林琪的指紋也不能證明誰就是兇手,他完全可以說,在某年某月的某一天,她來他家的時候,恰巧帶了那支口紅。他照樣可以說,案發當天她沒有去過他那裡。”莫蘭手托腮幫子,假裝天真地向他眨著眼睛。
高競冷笑了一聲,帶著自負和十二萬分的耐心說道:
“A、董斌,林琪從來沒去過他家,B、王俊,他說林琪只去過他家一次,但當時她的化妝包掉在酒吧裡了,C、張重義,林琪跟他在一起時從來不化妝。”
“也許她用過他們幾個女朋友的口紅,所以才會在上面留下她的指紋。”
“根據他們的證詞,她沒在他們任何一個家裡化過妝,因此在他們任何一個家裡都不應該出現帶有林琪指紋的口紅。”高競用律師的口吻說。
“我知道你的意思。撇開董斌不說,如果林琪的口紅掉在王俊和張重義家裡,那隻能說明林琪並不象他們說的只去過一次。這另外一次,很可能就是案發那天,因為有人證明,那天她手裡有一枝口紅。”
“不錯。”
“這支口紅究竟在誰那裡?”莫蘭忍不住好奇地問。
“跟你有關係嗎?” 高競假模假樣地向侍者要胡椒,並且開始切牛排。
她不得不承認,這次她可能真的是輸給高競了。但看見高競那副高深莫測,不可一世的表情,她又一肚子不服氣。
“找到口紅有什麼了不起,有本事找到別的。”她忍不住挑釁道。
“別的?”
莫蘭朝他微微一笑。
“難道你不止是在找口紅?”他地瞄了她一眼問道。
“我在找風衣。”
林琪進入大樓的時候,穿了一件白色風衣。
難道兇手會留下這麼大的證據讓你去找嗎?高競的表情很明顯是想說這句話,但他忍住了。
“找到了嗎?”高競一邊低頭繼續切牛排,一邊帶著嘲諷的微笑問。
“沒有。”莫蘭稍稍猶豫了一下才回答。
“哦。”他頗有幽默地嘆息了一聲。
一陣沉默過後,莫蘭再度問道:“口紅究竟在誰那裡?”
他們兩個人對視了兩秒鐘。
“老規矩,如何?”莫蘭提議。
高競沒反對,於是莫蘭問馬麗要來了筆和紙,並快速在紙上寫下一個字,那是兇手的姓,這是他們的老遊戲了。寫完後,她把紙條丟在高競面前。
高競開啟紙條看過一眼後隨即用打火機點著了。他沒有否認。
她猜對了,是王俊,畢竟三個人中,他看上去最馬虎,如果林琪的口紅掉在他那裡,他有九成九不會注意。
可是,她立刻想到一個問題。
“如果你在他那裡找到口紅,為什麼不馬上逮捕他?”她對此十分困惑。
高競切牛排的動作遲緩了下來。
“他有不在場證明。”過了一會兒,高競道。
“不在場證明?拜託,那是半夜,他的不在場證明究竟是什麼?”
“有人證明他在酒吧一直玩到半夜三點才回去。不過據我所知,那個證人跟他好得可以穿一條褲子,所他以完全可能作偽證。更何況,門口的監視器又壞了,什麼都無法證明。”
高競的眼睛死死盯著眼前的那塊牛排,好像那就是王俊的證人,接著他冷笑著切下一塊塞進嘴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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