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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仲傑不得不承認,一年前他對張兆勇的印象有些偏差。當時在他眼裡,張兆勇不過是個好吃懶做、油嘴滑舌、頭腦簡單的小混混,但今天,當張兆勇再度出現在他面前的時候,林仲傑意外地發現,這個衣著光鮮、滿臉笑容的花花公子有一對異常狡猾的眼睛。他的衣著和表情很具有欺騙性,林仲傑想,也許一年前的確是太大意了,居然讓他從自己的指縫裡溜過。

林仲傑拉了張椅子在張兆勇的對面坐下。

“好久不見。”林仲傑不痛不癢地跟張兆勇打招呼。

張兆勇笑著問道:“警官,今天找我來究竟有什麼事?”

“當然是為了陳劍河的案子,我們已經開始重新調查,希望你能配合。”

“重新調查?”張兆勇聳了聳肩,“好啊,當然,林警官,你知道我向來都是很配合的。”

林仲傑注意到他的聲音顯得有點不安。

“那請你說說,2004年7月26日下午4點至6點之間,你在做什麼?”林仲傑隨意翻開面前的資料夾。

“這些我去年不是都已經說過了嗎?我去看電影了,至於是什麼片子,事情都過去那麼久了,我現在都已經忘了。”

“但是有人看見你在5點半左右從雨花石公寓裡走出去。”

張兆勇顯然頗為意外,他沒有馬上回答,一對褐色的眼球在眼眶裡來回轉動,像是在琢磨該如何應付這個棘手的問題。

“這是怎麼回事?”林仲傑盯著他問道。

“我想是對方看錯了吧。”他故作輕鬆地笑了笑。

“這個解釋不成立,我再問你一遍,那天下午4點至6點之間,你在哪裡?”林仲傑神情嚴肅。

“我說了,我在電影院裡。”

“你撒謊。”

“為什麼你認為我在撒謊?為什麼就不可能是那個人看錯了呢?警官,我不知道是誰在你面前胡說八道,不過我知道那棟樓裡住了好多老眼昏花的老傢伙,他們不僅喜歡說三道四,想象力特別豐富,而且對像我這樣喜歡享樂和交際的年輕人向來就一百個看不慣,所以他們很可能趁這個機會亂說一氣,反正往我身上潑髒水是他們的嗜好之一。但不管他們說什麼,這件事人命關天,可是不能開玩笑的,警官,我希望你能調查清楚。”張兆勇仍然面帶微笑,以前倒沒看出來,這小子頗有定力,林仲傑暗忖,但他再怎麼理直氣壯也是白搭。

“證人說你那天戴了頂黑色帽子,而你後來出現的時候,你的頭上的確戴著這麼一頂黑帽子,這一點我也記得很清楚。”林仲傑慢條斯理地說。

“那又怎麼樣?世界上又不是隻有我一個人戴那種帽子。”張兆勇說。

“也許你不知道,他們常常站在視窗看你,他們確定是你,因為他們熟悉你走路的姿勢和你的衣著。你不知道你的樣子會讓人過目不忘嗎?”

“他們?”他的眼中露出一絲警覺。

“如果只有一個人看見你離開,也許可能是那個人看錯了,但我們找到三個證人,其中有一個人看見你在5點20分左右進入大樓,另外兩個人則看見你在5點半左右離開。這一點你怎麼解釋?”

張兆勇沒有馬上回答,他專心致志地玩弄著手裡那頂灰色軟帽,手指上的骷髏戒指顯得十分醒目。

“張兆勇,我提醒你,跟警方玩遊戲一點都不好玩。”林仲傑看著他。

張兆勇似乎若有所思,最後他說:“好吧,我承認,我是在那裡晃了一圈。”

“晃了一圈?你的意思是,你到過現場?”

“可以這麼說。但如果你們把我當成嫌疑犯,那可是大錯特錯了,我只在那裡呆了區區兩分鐘而已,我幹不了那些事。再說,也不是隻有我一個人回過家。”他急著表白,說到最後一句時,臉上露出狡猾的笑容。

“誰還回去過?”林仲傑馬上問

“袁橋。”張兆勇不慌不忙地吐出兩個字。

“你碰見他了?”不知道為什麼,林仲傑對此一點都不意外。

張兆勇搖了搖頭,“我看見他的公事包放在客廳的沙發上,他應該是在我之前回來的。所以他才應該是你們的嫌疑犯。”

怪不得案發當天,他們兩個都顯得異乎尋常的平靜,果然被簡東平猜對了,他們兩個都到過現場。

“那天你究竟看見了什麼?”

“我看見了李今的屍體,她……血淋淋的。”張兆勇舔了舔嘴唇,“我沒仔細看,我只在門口張望了一會兒就匆匆離開了。後來,就像我說的,我去看了場電影,我得想辦法把李今的慘樣從我的腦子裡抹掉,而且我也被嚇壞了。碰到這種事,誰都會嚇得魂飛魄散。”但從他的表情看一點都沒有受驚嚇的跡象,林仲傑發現在他浮華的外表下面是一顆冷酷的心。

“你平時也是這個時候回來的嗎?”

“不,我會稍晚一些。我一般會在7點多回來,那天晚上我本來約了個客戶談生意,結果對方放了我鴿子,所以我就早回來了。”

林仲傑點上一支菸,換了一個角度坐,以避免直接對著張兆勇,他實在受不了對方身上那股濃濃的香水味。

“你跟李今是什麼關係?”

“朋友,普通朋友。”

“但是有人曾經看見李今在走廊裡狠狠地罵你,這是為什麼?照你的說法,你們不是朋友嗎?她為什麼這麼對待你?”林仲傑把煙咬在嘴角,饒有趣味地瞄了一眼張兆勇,後者正習慣性地把額前的一縷白髮擼到頭頂,他是那種很注重儀表的男人,也許是太注重了,反而讓人感覺不舒服。

張兆勇聳聳肩:“她是千金大小姐,又自恃長得漂亮,經常發小姐脾氣,我怎麼會記得她為什麼發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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