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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競,這張報紙你已經看了快十分鐘了,你到底在看什麼呀?”莫蘭不耐煩地問道。今天是他們認識以來第一次單獨外出,她騙父母說要去同學家做作業才溜出家門來見他的,想不到一見面,他就拿著張報紙一直看到現在,她想想就生氣。他到底找我來幹嗎呀?早知道真應該去看錶姐打籃球。

“我在看一個女人的照片。”高競若有所思地說。

女人?莫蘭心裡把這兩個字過了一遍。高競抬頭瞄了她一眼,馬上把報紙遞到她面前。

“不要瞎想,看看這個。”他指指報紙的中縫。莫蘭發現那裡竟是一張認屍啟事——今天凌晨三點鐘在本市一所中學的女廁所內發現一具無名女屍,經該校確認此女非本校員工。此女年齡估計在二十五歲左右,上身穿白色緊身棉質吊帶衫,紅色披風,白色緊身褲,白色高跟鞋,肉色絲襪,隨身沒有攜帶身份證明或其他物品。請此女親戚朋友或知情者見報後速與警方聯絡,聯絡電話********。

“這就是你看的——女人?”莫蘭盯著認屍啟示上方那張照片,愕然地問道。

“至少她活著的時候,應該是個女人吧。”

“你看這個幹嗎?”

“我覺得我見過她。”高競凝神思索了一會兒,問道,“我有沒有跟你說過,三年前我曾經在火車上碰到過的一起失蹤案?”

莫蘭想起來了。

“這事你說過。難道你覺得當年火車上的那個失蹤的女人?”莫蘭重新低下頭審視照片上那張眼睛半睜,表情僵硬的女人臉,“都過去三年了,你能肯定是她嗎?”

“她的臉我記得很清楚。其實那次我一下火車就找到了我一個很擅長畫畫的朋友,我讓他根據我的印象畫了那個女人和她弟弟模擬像,現在那兩張畫還在我家呢,我以後拿給你看,真的很像。” 他注視著報紙上的認屍啟示,說道,“我一直覺得那件事太離奇了,而且我有種感覺,總覺得將來會在馬路上跟他們偶遇,想不到,她竟然上了報……”

“哈!那也算馬路偶遇,因為報紙是你在馬路上買的。”莫蘭譏諷道。

高競橫了她一眼。

“這能怪我嗎?說好十點見面,你十一點才到,我不買張報紙看,還能幹嗎?”他氣呼呼地說。

“我不是為了勸架嗎?要不是我媽要把我爸趕出去,我能遲到嗎?我本來九點半就準備出發了。”莫蘭委屈地替自己爭辯。

“其實你九點半也是遲到。你知道我是幾點到的?我九點三刻就到了,我八點五十分就出發了……”他看她滿臉不高興,忽然又好奇起來,問道,“你爸媽吵架了?為什麼?”

莫蘭很想把今天早上自己家發生的事和盤托出,但是想想又忍住了,因為老爸做的事實在叫人難以啟齒,家醜不可外揚,而且今天還是他們第一次見面,確實沒必要告訴他那麼多,誰不知道他曉得老爸的為人會怎麼想。算了,還是換個話題吧。

“沒什麼,他們只是偶爾爭幾句罷了。我爸認錯了。現在他們應該已經和好了。”莫蘭敷衍地說道,隨後用手點點報紙上的女屍照片,“你知不知道人死後拍的照片,跟她平時的樣子會有很大出入?就好比我現在跟你說話的時候是一個樣子,我躺著又是另一個樣。”她昂起頭,模仿死屍的樣子,做出一個異常呆板的表情,“你瞧,要是我這樣,你能認出我嗎?”

“哈哈,我能。”他看著她傻笑。

“那我肯定裝得不像。我外婆死後,我去參加追悼會都認不出她了。所以你不要太迷信自己的記憶力。這個女人不一定是她。不過……我倒是很想知道屍體是在哪所中學的女廁所發現的。”莫蘭盯著報紙上的電話,琢磨起來,“一般都應該是就近報案的吧,警察局的電話是56開頭的,那應該就是在D區。不知道是D區的哪家中學。”

“D區離你家好遠。”

“嘿,是很遠,不過我表姐以前就住在D區,她中學六年都在D區的中學唸的,我讓她幫我打聽一下。她門路多,一定能打聽到。”莫蘭想起今天晚上,表姐照例要來她家吃飯,正好可以跟她聊聊這件事。

可高競卻從石凳上站了起來。

“這太麻煩了。我寧願用更直接的方法。”他道。

“更直接?”

“我現在就聯絡這個警察,然後去警察局認屍體。老實說,我也不能肯定這女人是不是三年前我見過的那個女人,所以得去看看,所謂眼見為實嘛。”他整了整皮帶,一副整裝待發的模樣。

“那你現在就要去嗎?”莫蘭問道。

“不行嗎?”

她真沒想到,第一次跟他單獨出來,他竟然中途要去認屍,真是聞所未聞!她本來還指望他至少會跟她一起去看場電影呢,就算沒電影看,上公園的小河邊走走也行啊。

“那好吧。拜拜。”她沉著臉拎起書包轉身就走。現在她真後悔出來跟這個呆子見面,也不知道爸媽怎麼樣了。她出門的時候,媽媽還沒理睬老爸,早知道這樣,她寧願在家作和事佬,想到這裡,她腳步快了起來。

“喂,你跑什麼呀。”他跟了上來,現在他已經看出她的不高興了,“你別走啊,讓我去看她一眼,你也不會少兩斤肉。要不,你在停屍房外面等我好嗎?我保證馬上就出來。”他拉住了她的袖子。

我為什麼要在停屍房外面等你?一聽這句話莫蘭就火了,但她又不便發作,她心想我要是說這是我人生中的第一個約會,我不想在停屍房門口度過,這又顯得我太拿你當回事了,我才不幹。可是你比我大五歲,就算我不說,你也該明白呀。你到底為什麼約我出來?難道就是為了帶我去看屍體的嗎?大笨蛋!

“莫蘭,你生什麼氣啊,大不了我請你吃炸雞。”他擋在她面前,從口袋裡掏出三、五張百元人民幣來。

她停住了腳步。

“哪兒來的錢?”她知道剛滿二十歲的他還在警校受訓,既沒收入,家裡又從來不給他零花錢,所以他其實是個名副其實的窮光蛋。

“我打工掙的,前幾天不是有個老闆開展覽會嗎,我跟幾個同學去當了回保安,嘿嘿,去了六天,掙了六百元。怎麼樣?不錯吧?”他喜滋滋地說著,用寬闊的肩膀擠了她一下,流裡流氣地說,“怎麼樣,跟哥哥去吃炸雞吧?我可是為了跟你見面,才去打這份工的,不然我哪會去受那個罪,一天十個小時,從早站到晚,連口水沒的喝。”

莫蘭白了他一眼,心裡卻有點動搖了,畢竟也出來了,她不想就這麼回去。

“你就這麼想去認屍?”她問道。

“我真的很好奇。我這輩子還沒認過屍呢。”他大聲回答。

“我也沒認過屍,我一點都不覺得有什麼遺憾。”她的聲音蓋過了他,他的口氣立刻軟了下來。

“我就想知道,我有沒有認錯人。莫蘭,我覺得真的是她。”

是不是她跟我有什麼關係?跟你又有什麼關係?莫蘭真想反問他。但她也知道高競的脾氣,一旦認準一件事他就會一路走到底,也就是說,就算她不陪他,他自己也會去的,所以,今天的首次約會算是泡湯啦,別說有什麼浪漫情節,連最起碼的朋友之間的正常交談都沒有,真不知道寫日記的時候,該怎麼面對自己。

“好吧,既然你這麼好奇,我就陪你去一趟吧。”她讓步了。

“哈哈,太好了。我保證看完後,馬上帶你去吃炸雞,還有冰淇淋。”他興高采烈地想伸手過來摟她的肩,她立刻躲開了。

她已經暗下決心,等他們從警察局出來,她就立刻回家,她對炸雞、冰淇淋和他都已經一絲一毫興趣都沒有了,而且,她想以後她也不會再跟他出來了。

十五歲,就像媽媽說的,還是應該把精力都放在學習上。

我絕不能讓爸媽知道,我跟他偷偷出來過。莫蘭心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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