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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中午到達迪斯伯德,膝蓋在狹窄的車廂裡變得僵硬,一碰就疼。這兒顯然是個破舊乏味的小鎮,沒有任何可吸引人之處——這也是讓人百思不得其解的地方,因為馬洛裡不僅到過這裡,而且在這兒待的時間比任何其他地方都長。即使對最熱衷旅遊的人來說那兒也沒什麼值得逗留的,但幾乎沃克問過的每個人對馬洛裡都有印象。令沃克感到有點困惑的是大家都認為馬洛裡可能只是出城了,他們肯定他就在附近——彷彿他只是外出吃頓飯,很快就會回來似的。離馬洛裡如此之近本應當讓他興奮的,可沃克奇怪地感到洩氣,好像根本不在乎一樣。

每天晚上他在汽車站的餐廳吃飯,然後回到他的汽車旅館房間看電視。有一天晚上酒吧裡一個在吃排骨的傢伙建議他去城東的酒店公寓找找——據他最後聽說,馬洛裡住在那兒。沃克決定第二天早上就去,可到了第二天早晨他又無法面對要橫跨整個城鎮的長途跋涉,以那並不怎麼明顯的膝蓋痛為藉口。那周的晚些時候,當他終於去了之後,那裡沒有人聽說過一個叫馬洛裡的傢伙。他又在迪斯伯德待了幾天,然後覺得再在那兒花時間沒有意義了:馬洛裡已經離開了,他確信。明天他也會離開。

可是第二天他發現自己並不急著離開,又晃盪掉一天。到了晚上他對自己又浪費一天非常生氣,下決心第二天早上第一件事情就是離開這裡。第二天他又四處閒逛,直到晚上——之後的每天都是如此——痛下決心要離開。喝了幾杯之後他的決定總是非常正確的;所以這麼多時間就這樣被揮霍掉實在讓人難以置信。離開這裡為什麼這麼困難?他要做的無非是收拾東西去車站。沒有比這個更容易的了。明天他就會走。想動身離開的想法太強烈以致他失眠了。他的想法在房間裡漫步,彷彿在密謀什麼瘋狂的計劃來彌補在迪斯伯德浪費掉的時間。幾個小時之後他才睡著,等他醒來的時候巴士已經開走了。每天晚上他都下定決心,而每天早上都精力不濟。有幾次他醒得很早,看看錶在想如果現在起來就可以趕上巴士,但每次都覺得好睏,被頭天晚上的腦力勞動折磨得筋疲力盡,以至於他無法起床走進那灰濛濛冷颼颼的早晨。於是他翻個身,愛上了那暖和的床,繼續睡,直到太陽昇到了正午的天空。

他起床時的滿足感到了下午就會變成失望,而到了晚上就成了瘋狂的焦躁。情況變得越來越糟:晚上越想走,早上就越懶得動彈。

隨著時間的推移,即使是日常生活中最基本的活兒都變得繁重起來。時間越多他越什麼都不幹。開始幾天他還做些鍛鍊,但很快一想到做仰臥起坐就覺得累。他漸漸失去時間概念。不再換床單,也不洗衣服。他一度靠水果和餅乾以及在餐廳的那頓早餐為生,現在更放棄了水果,就餅乾和早餐對付著吃。由於成天嚼餅乾,他覺得刷牙變得沒什麼意義了。反正五分鐘後他又要吃餅乾,幹嗎要費那個勁刷牙呢?刮鬍子也是如此:每天都刮一次鬍子有什麼意義呢?有些時候他一上午都躺在床上,想著如果有愛好該有多好,每天都有目標,知道要如何努力。但同時他很高興這樣無所事事:就是去趟商店他都覺得麻煩。有時候他在房間裡一坐就是一個小時,想去拉尿卻無法讓自己從椅子上挪開走進那陰暗的浴室。他下午要睡一覺——好好地睡一覺,他決定,那是一天最好的時候。他喜歡睡醒了——有那麼一會兒——不知道自己身在何處,不知道自己是誰。然後他的大腦漸漸關閉,雖然還是喜歡睡覺的感覺,但他慢慢能感受到夜裡轟隆隆逼近的將會是可以忍受的絕望。

每天太陽昇上藍藍的天空,然後黑夜降臨直到第二天太陽再次升上天空。沃克很少想到馬洛裡。一直想著要找到他似乎是在浪費時間和精力,而他並沒有那麼多精力。另外,某個下午他在翻東西時發現那份要馬洛裡簽字的檔案被弄丟了。他也不在乎。卡佛呢?也許會在城裡某個酒吧碰上他。他們會一起喝酒,打檯球,互相臭罵之類的。

偶然間他拿起那臺小錄音機,聽聽以前錄的聲音,汽車旅館的房間於是充斥著其他地方的輕微噪聲。好幾次他開啟機器,覺得值得記錄一下目前的狀況。可不知道要說些什麼好,他嘟噥著“去他媽的”,然後關掉機器。他就地躺下,拿出蕾切爾的照片。在監獄時他就這樣打發時間,盯著女人的影象看,直到被慾望折磨到麻木。他看著她的頭髮、眼睛。拿出電話撥她的號碼。電話沒有人接。響了八下後鈴聲都變得沮喪了。為了防止她剛進門,他又讓鈴聲響了十下,希望當她回去時能看出他打過電話了,傢俱和牆壁能保留住他的資訊。然後他就那樣讓電話繼續響著,聽筒像手槍一樣對著他的腦袋,她的照片拿在手裡。

最後即使是有些醉了,夜裡想要離開的想法也開始逐漸消失——奇怪的是,正是這樣促使他要離開:常識告訴他如果再繼續待下去他就永遠不會走了。他知道自己明天必須走。這是他最後的機會。那晚他又失眠了,滿腦子都是讓他遺憾的事情:女人,工作,家,所有他該做而沒有去做的事情。他醒得很早,太陽剛露臉,還沒消除掉窗外的寒氣。巴士會在三十分鐘內到車站。一切都和他希望的一樣,只除了一點——他不想離開了。並不是他沒有離開的想法了;不,實際上是他想要留下來,這是他想要的。他喜歡這兒,這兒並沒有那麼糟。

到中午的時候他又被絕望折磨,於是那天晚上早早地就去了酒吧。他坐在一個在迪斯伯德住了十五年的傢伙旁邊。他只是剛剛經過,但漸漸地與這個地方也建立起了某種聯絡。還有很多比這兒更糟的地方。

沃克加點了兩瓶啤酒,和那個傢伙一起碰杯。看著這個人,他明白了多麼不幸的婚姻也能堅持十年,人們是如何在截肢手術和慢性病中苟延殘喘的。他想衝回自己的房間,收拾東西馬上離開這裡。還沒等他想完就意識到自己有多可笑。已經有好幾周的時間這樣被他浪費掉了。這個地方就是這樣,不可能給你驚喜:總是在想要做一件事情而還沒去做時,立刻會冒出一個不去做的理由。他的思考被那個老男人推了下胳膊打斷了。

“可以再來一瓶了。”他說。沃克看著這個老男人,從對方的眼睛裡看得見自己的倒影。他搖搖頭,大口喝完剩下的酒,離開了。

他需要回房間收拾東西,但幾乎有點害怕把腳伸進那個房間。他迅速地把自己的東西集中到一起,但即使就在那麼短的時間內他也能感覺到躺下睡一覺的誘惑。在冰冷的室外過夜有什麼意義?他可以待在這裡——不睡覺,只是坐著等到天亮。把這個想法趕出腦海,他走到浴室把最後一點東西收拾起來。瞥見鏡子裡鬍子拉碴的臉,一拳把鏡子擊碎了,手裡握著塊碎片直到疼痛驅走了他的睏意。

走到外面抬頭看看一望無際的天空,星星每個晚上都掛在同一個地方。他站在車站,寒意已經滲到骨頭裡了。有幾個人從餐館裡出來,但過了一會兒就什麼動靜也沒有了,除了大樓和天空,整個城市就像沙漠一樣。他蹲在人行道上,但那樣太冷,於是他整個晚上都站著,累得不能動,冷得不能睡。

過了好久天才開始亮起來。先是黑暗漸漸散去,然後天色轉灰,周圍事物的輪廓開始清晰起來。樹木呈現在淡藍色的光線下。沒有變得暖和但白天終於還是到了。餐廳開門了,他想應該進去喝一杯咖啡——不過馬上就把這個念頭趕走。

最終他聽到巴士轟隆隆地進了站,車尾揚起一縷灰塵。四個人下了車。他是唯一一個等著上車的人。當他要求買一張隨便去哪兒的票時司機驚訝地看著他。

“那就是巴德阿克斯。”

“很好。”

沃克走到車尾。車上有幾個乘客——一對揹包族,一個上了年紀的墨西哥女人,一個拄柺杖的男人。他在後排椅子上躺下,陽光從一側的玻璃窗斜照進來。他想睡覺,可也想盡情欣賞一下城市風光,畢竟沒怎麼看過。大部分的建築都是扁平的淺褐色,只是在商店霓虹燈招牌的點綴下顯得有些活力,不過那些招牌在逐漸強烈的陽光下也是蒼白一片。他被這個城市的擴張規模嚇了一跳,那麼多房子每年一點點地向荒漠進軍。他不敢相信自己在這裡待了那麼久——多久?那根本就不重要了——不管是多久,幸運的是馬上就要結束了。每件事最終走向幸運。這場尋找是一種幸運,一個幸運測試——而幸運是個性的測試。你可以根據自己的幸運程度來作自我評定。幸運就是一切。當巴士開過一棟在建的辦公大樓時,他輕鬆地嘆了口氣,籬笆所用的木材是抗腐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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