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布萊克是個警察。他當警察已經很長時間了。他時時刻刻都記得自己的警察身份,所以等於每天二十四小時都在工作。就像現在這樣,今天他休息,於是他坐在電視機前看球賽,身邊放著一杯啤酒,照理說他應該放鬆一下了,可是他下意識中仍然在工作。

所以布萊克從電視機螢幕上認出了那個人。

布萊克以前因為工作忙,錯過了許多場橄欖球比賽,這次他以為自己也會錯過的、沒想到,職業橄欖球決賽那天,剛好他休息,他覺得自己真是運氣太好了。但他沒有想到,好事還在後頭呢。

那場比賽非常激烈,精彩紛呈,布萊克看得津津有味。比分交替上升,現在又打成平局了。電視鏡頭推向觀眾席,解說員說:“觀眾看得如痴如醉,興奮不已。”

就在這時,布萊克看到了他。

布萊克身材高大魁偉,他自己在高中時也打過橄欖球,雖然他很想上大學,卻沒有上成。那時,橄欖球獎學金還很少。他一直想上大學,然後當一名職業橄欖球運動員。但是,事情的發展並不像他希望的那樣,相反,他成了一名警察。

他是一名出色的警察。他一開始分在交通科。在那些日子裡,每天早晨上班前,他都要看看失竊汽車名單——它們的牌子。

型號和車牌號,這成了一種習慣。他雖然是個新手,但他發現的失竊汽車比誰都多。

他的記憶力非常驚人,名字、號碼和麵孔,他幾乎能過目不忘。

他現在還能記得第一個跟他約會的姑娘的電話號碼,記得戰爭中他的一系列編號,記得他逮捕的第一個犯人的面孔。他離開交通科後,經常去局裡的照片室,看那些通緝犯的照片。他每年都會發現幾個通緝犯——在街上、在人群中、在遊藝嘗在電梯中,以及在買熱狗時。他從沒認錯過,所以這次他也很自信。

布萊克的臉色總是很蒼白,他的生活很簡單。他一直過著單身生活,從沒結過婚。他那神話般的記憶力,他的吃苦耐勞,他的特立獨行,這一切贏得了他的同事們的尊敬。隨著歲月的流逝,他的職位也逐漸升上去,就他的教育和能力而言,他現在的職務算是已經到頂了。

布萊克站起來。他很自然地記住了那個人旁邊的出口,這樣他就知道他是坐在哪一區的。那是FF區。如果屆時比賽還沒有結束的話,那麼從出口進去,向左拐,他就會坐在那裡。

現在比賽快結束了。布萊克穿上鞋,把槍套掛到肩膀上,考慮著這一難題。

如果比賽按時結束了,那麼他就趕不到體育館。只有出現平局,需要進行加時賽,他才可能趕到那裡。最好的辦法就是打電話給那個地區的警察,告訴他們有一個通緝犯在體育館,讓他們封鎖體育館,把他搜出來。

他抿緊嘴唇。

布萊克瞭解那個人,瞭解他的全部歷史,雖然他只看過一張望遠鏡拍的照片。他願意冒險,把賭注押在加時賽上。這個人是屬於布萊克的,不屬於警察局。布萊克一向是單槍匹馬,這次他也要單槍匹馬。如果比賽按時結束,那個人走了……他聳聳肩。他願意冒這個險,再說,既然那個人在城裡,他會注意尋找的。

想到這裡,他走出自己兩居室的公寓,連電視機也沒關。他下了樓,鑽進汽車,馬上開啟收音機,收聽比賽的實況轉播。他把車退到街道上,向橄欖球體育館駛去。

他拼命超車,盡力在比賽結束前趕到那裡。他對城市的交通線路瞭如指掌,知道哪條路最近,哪條路車最少。

收音機裡,比賽仍在進行,時間快到了,仍然是平局。觀眾的叫喊聲非常大,布萊克不知道那個人是不是也在跟著喊。也許他感到不安,已經離開賽場了?不會,他只會隨著人群一起離開,不會獨自一人先走的。另外,他應該是一個狂熱的橄欖球迷。

布萊克遇到紅燈,不得不停下車。

他聽到觀眾的吼叫聲和解說員興奮的聲音。平局打破了,有一個球隊領先一分,但那不是布萊克喜歡的球隊。他氣得直咬牙,在心裡喊道:加把勁,小夥子們,扳回一分,再打成平局,進行加時賽。

紅燈一變,他馬上飛快地開起來,同時傾聽著觀眾的吼叫。他喜愛的球隊發起進攻,他默默祈禱他們能扳回一分,但是,這次進攻失敗了。布萊克罵了聲。比賽只剩下一分鐘了,他要趕不及了。

時間一秒一秒地過去,他喜愛的球隊又發起了一次進攻,布萊克緊張得不得了,雙手緊握著方向盤。他應該打電話,而不是自己親自去。他差點闖了紅燈。突然,進攻得分了!平局!就在這時,結束的哨聲響了。

布萊克身體向後一靠,高興地吹了一聲口哨。那個人逃不掉了,是他布萊克的囊中之物了。他雖然只見過一次那個人的照片,但剛才他在電視上一看到那個人的臉,就斷定那個人是屬於他布萊克的。

他鬆了一口氣,繼續向體育館駛去。

現在不用著急了,有的是時間。加時賽開始前他就能夠到達。

他開始考慮到達後該怎麼辦,怎麼對付那個人。六個星期以來,整個東海岸都在搜尋他,警察唯一的依據就是那張模糊的照片。所以難怪他這麼大膽自信,居然跑來看橄欖球決賽。布萊克第一次看到那張模糊的照片時,就斷定照片室沒有那個人的照片。他是那種最難捕獲的罪犯,一向獨來獨往,沒有前科,沒有坐過牢,沒有被拍過照,沒有留下過指紋。他要麼是運氣非常好,要麼是精心籌劃,做他第一次也是最後一次大買賣。

布萊克不得不佩服那次綁架行動。

被綁架的那個人非常有錢,而且不想跟警察合作,不想讓警察或聯邦調查局深入瞭解他自己做的那些事,因為那些事也在違法的邊緣。綁架活動進行得非常順利,贖金也很快談妥,甚至在贖金支付前,被綁架的人就被釋放了,地點是在一個偏遠的森林。綁架者拿到贖金,溜之大吉。警察唯一得到的,就是在付錢時用望遠鏡照相機拍的一張模糊的照片。布萊克很欣賞乾淨利落的綁架行動,而這是最出色的一次。綁架者帶著錢跑了。交錢後六個星期了,連他的影子也找不到,警察束手無策。但是,綁架者沒有料到布萊克有那麼出色的記憶力。

布萊克把車停在體育館停車場,下了車,趕向出口。他亮出證件一揮,走了進去,一直來到FF區觀眾席邊的過道。走到那裡時,他已經氣喘吁吁,觀眾的狂呼震耳欲聾,加時賽開始了,觀眾們非常激動,全都站了起來。

布萊克隨著幾個小販走出過道。他向左一拐,上了兩級臺階,站在那裡,望著賽場,觀眾席上已經沒有空座位了,所以他靠近一排座位站著,儘量混在人群中。一個運動員正帶著球奔跑,跑著跑著,他就被絆倒了。

布萊克轉過頭,尋找那個人。布萊克雖然已經有了心理準備,但是,看到那個人他還是感到震驚。布萊克掃了那人一眼,眼睛又落到賽場上。只那麼一眼,就足以使他記住所有的細節。

那個人很年輕,不超過三十歲,身體苗條結實,那張臉很平常,沒有什麼特別之處,不會引起人們的注意,對罪犯來講,這非常有利。他穿著一件藍大衣,是很普通的那種大衣,裡面是一件藍西裝。那個人戴著一副皮手套,看球賽看得非常興奮。他看上去自己也曾經打過橄欖球。

比賽仍在繼續進行,用的是突然死亡法,但布萊克對它已經沒有興趣了。他希望比賽現在就結束。他從事的是比橄欖球還讓人興奮的比賽。他驚訝地發現,自己異常鎮靜,充滿信心,確信自己一定會勝利。他以前從來沒有這種感覺,現在他突然有了,他知道這是為什麼。

一方的進攻奇蹟般的成功了,比賽結束了。觀眾又喊又叫,往賽場扔東西。布萊克從眼角中看到,那個人開始向出口走去。

布萊克下了臺階,搶在那人前面走向出口。他隨著第一批觀眾走出去,沒有回頭看,因為他知道沒有別的出口。他迅速上了他的車,然後轉過頭,注視著人群,尋找那個人。

看到了,那個人正快步走向停車常布萊克探過身,發動了汽車。這是最容易出差錯的時候,因為人多車擠。如果在這兒不出問題的話……那個人進了一輛小卡車,向出口車道駛去,就在布萊克的前面。這真是幸運。沒有別的車插在他們之間。布萊克今天運氣真是好。他非常鎮定和自信。他生平第一次覺得自己這麼順利。

他的一生總是不順。他先是認真學習打橄欖球;高中畢業後,突然不打了。他進了警察局,又從頭開始幹起、慢慢學習,慢慢向上爬。他盡了自己最大的力量,卻沒有爬到頂峰,而他的年齡卻已經很大了,他知道自己在這方面已經到頭了。再過三個月,他就到退休年齡了。他跟著那輛小卡車穿過大街小巷,那個人車開得很穩。他像布萊克一樣,也是獨往獨來的人。他們倆是單對單,個對個。結局會怎麼樣呢?

那個人在一個安靜、樸素的住宅小區停下車。這很聰明。那個人顯然不想和犯罪團伙有任何聯絡。這就是為什麼他從來沒有被拍過照,為什麼他的綁架那麼成功的原因。在取得贖金後,他沒有試圖改變自己的生活,而是繼續過一種表面平靜的生活。

那個人把車停在一棟不是很大的公寓樓前。布萊克把車停在那人後面,下了車,向那人走去,同時打量著公寓門牌號,好像在找某個號碼。那個人非常仔細地鎖好汽車,檢查一下汽車的窗戶是否都關好了。當那個人走上人行道時,布萊克剛好跟他面對面。

布萊克突然把那人推到汽車邊。“別動,”他說。“你被捕了。”

那個人想掙脫,但布萊克用手槍頂著他的肋骨,另一隻手抓著他的手臂。

“不許動,”他說,“動一動我就斃了你。”

那人臉色慘白。布萊克迅速向四周掃了一眼。沒有人注意他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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