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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們把丹尼帶進一個小房間,裡面有張大桌子和許多椅子。從牆上的窗可以看見外頭的辦公室,警察們在桌前處理公務,就像電視劇《法律與秩序》裡一樣。藍色光線透過木質百葉窗鑽進房裡,在桌子與地板上拉出長長的陰影。

沒有人去煩他,沒有壞警察去扯他的耳朵,或是用電話簿揍他、用門夾手指、拉他的頭去撞黑板—雖然電視上常常這麼演。做筆錄、按指紋和照相後,丹尼被送到這個房間,單獨一人留在那裡,好像警察根本就忘了他。他一個人坐著,無所事事地坐了好幾個小時。沒有咖啡,沒有水,沒有廁所,也沒有廣播,沒有任何讓人分心的東西,只有他的罪行、他的懲罰,還有他自己,一個人。

丹尼是否陷入絕望?是否在默默責罵自己為何陷入這種境地?抑或他終於明白,像我一樣做一隻狗,究竟是何種滋味?在那永無止盡的分秒流逝中,他是否明白單獨一人並不等同於寂寞?單獨是一種中性狀態,就像是一隻瞎眼魚處在海洋的底層,既然它不長眼睛,自然也不用作出價值上的判斷。但是這有可能嗎?我周邊的一切不會影響我的心情,我的心情卻會影響周邊的事物,這是真的嗎?丹尼明白寂寞其實是主觀與內省的狀態嗎?寂寞是隻存在於心裡的抽象狀態,而非存在於實體世界,就像病毒的寄生一樣,如果沒有一個自願的宿主,它就不可能存活下去。

我願意把在警局裡的丹尼當作單獨一人,但並不寂寞。我願意當他是在思索自己的處境,但並未絕望。

後來馬克·費恩突然出現在西雅圖國會山莊東邊的警局,他突然闖入,開始咆哮,這正是馬克·費恩的狂暴作風—誇張(Bombastic)、喧鬧(Boisterous)、放肆(Bold)、好鬥(Belli-cose)。他整個人都可以用大寫B開頭的詞來形容,他的身型就像B,他的行為舉止也像B—輕率無禮(Brash)、厚顏無恥(Brazen)、固執己見(Bullish)、大吼大叫(Bellowing)。他用力撞開大門,衝向辦公室,對著值勤警察破口大罵,然後把丹尼保釋出去。

“這他媽的是在搞什麼啊,丹尼?”馬克在街角問他。

“沒事。”丹尼回答,一副不想講話的樣子。

“最好是沒事!十五歲的少女?丹尼!你他媽的最好是沒事!”

“她說謊。”

“是嗎?你有沒有跟那個小女孩發生關係?”

“沒有。”

“你有沒有用自己的生殖器或其他物體插入她身上任何一個洞?”

丹尼瞪著馬克·費恩,拒絕回答。

“這是他們的計劃,你懂不懂啊?”馬克沮喪地說,“我本來不懂他們怎麼可能打一場不成立的監護權官司,現在這件事改變了一切。”

丹尼還是一言不發。

“戀童癖、性侵犯者、強暴犯、猥褻兒童的人,請問這些名詞哪一個符合‘孩子的最佳利益’?”

丹尼開始咬牙切齒,他下巴的肌肉也開始鼓脹。

“我的辦公室,明早八點半,”馬克說,“不要遲到!”

丹尼怒火中燒。“卓伊在哪裡?”他問。

馬克·費恩用腳踹了一下人行道。

“我到學校前,他們已經接走她了,”他說,“這樣的時間點絕對不是巧合。”

“我要去接她。”丹尼說。

“不行!”馬克嚴厲阻止,“就隨他們吧,現在不是逞英雄的時候。當你身陷流沙中,最糟糕的情況就是奮力掙扎。”

“我現在身陷流沙中?”丹尼問。

“丹尼,你現在等於在速度最快的流沙裡。”

丹尼轉動方向盤,開車離去。

“別離開本州,”馬克在他背後大叫,“還有,我的老天,丹尼,千萬別再看任何一個十五歲的女孩!”

不過丹尼已經轉過街角,消失無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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