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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上。

寧家晚宴頗為豐盛。

饅頭一文錢兩個。

豬肉十二文錢一斤,羊肉十五文錢。

再加上家裡的老母雞,用穀子跟人換的魚,外加一隻滷鴨。

滿滿一大桌子的菜,雞鴨魚肉樣樣都有,也沒花過一百文錢。

飯桌上。

大家都很高興,尤其是寧採臣的大哥寧輝。

寧輝書讀得不好,十幾歲就在布莊裡當夥計,後來被染布的大師傅看中,招了上門女婿,跟著老岳父一起給東家幹活。

但是上門女婿這種身份,說出去也是尷尬。

往日裡,少不了要被岳父苛責,被鄰里指點。

眼下家裡來了貴客,騎著白馬,風度翩翩,一見便是貴公子。

寧輝也覺得面上有光,帶著老婆孩子回來吃飯,不只是眼饞油水,同樣也是想在老婆面前提提氣:“你看,我是你家的上門女婿,可我弟弟不是,我弟弟交友廣泛,飽讀詩書,未來是有大前途的。”

“張公子,老身老了,沒得用了,給您加菜也怕您嫌棄,可您一定要多吃點,家裡飯菜簡單,招呼不周。”

寧母其實歲數不大,也就五六十歲的樣子。

放到現實世界,估計在單位都沒退休,跳廣場舞都排不上號。

可她看著卻跟七八十歲的老人一樣,彎著腰,滿面風霜,笑起來總帶著幾分討好之色。

這也是難免的。

寧家早就衰敗了,再加上寧父死的早,一家重擔全在一個婦道人家身上。

她能將兩個孩子拉扯著長大已經是不易,往日裡伏低做小也習慣了,要說出頭,非得寧採臣中舉才能抬的頭來。

不過這種可能性微乎其微。

寧採臣不是崔鴻建,他沒那麼大的學問。

張恆見過崔鴻建的文章,還有他為鄉里寫的祭祖祭文,當真是花團錦簇,妙筆生花。

反觀寧採臣,文章只能說中規中矩,沒什麼出彩的地方。

而且他的思想很危險,張恆跟他暢聊天下,他張口便說世間妖魔橫行,是因為奸臣當道,聖上昏庸。

好傢伙。

誰是奸臣,鄉試的主考官,還是六部大員。

聖上昏庸就更不能說了。

儒家講究天地君親師,君王還在至親前列,一個書生居然說聖上昏庸,這要是被有心人聽去,少說也要流放三千里。

“您老放心,我這人走南闖北,什麼都會,就是不會客氣。”

張恆一邊回答,一邊給寧輝的兩個孩子加了兩個雞腿過去:“來,吃雞腿。”

“謝謝叔叔。”

寧輝的兩個孩子都不大,一個五六歲,一個七八歲。

乾瘦乾瘦的,看著碗裡的肥肉直流口水,因為肚子裡沒油水,肥肉解饞。

“張老爺在嗎?”

飯席間。

外面有人吆喝。

“張老爺?”

寧母一臉茫然:“是不是找錯人了?”

張恆想了想,開口道:“可能是找我的。”

寧採臣趕緊去開門。

結果開門一看,來的居然是快刀劉。

他脫了捕快衣服,換上了粗麻便裝,手上拎著一隻穿山甲:“張老爺,下午我給人辦事,那人送了我一隻穿山甲,我是個粗人,這種玩意也吃不明白,一想張老爺您在友人家裡借宿,我就借花獻佛了,省得糟蹋了好東西。”

“呀,是劉捕快!”

都是街面上的人,不認識誰,也不能不認識自家街面上的捕快。

見是快刀劉來了,寧家人一臉無措,紛紛起身:“您怎麼來了,一塊坐下吃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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