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萊姆這時想起來,卡拉工作的那家商店就叫做“煙與鏡”。

“但後來似乎出現了意想不到的情況,使被害人有機會逃走,”塞林託接過來說了下去,“接下來就是比較戲劇化的部分了。我們查過九一一的報案錄音,卡爾沃特逃回公寓,回到自己的住處,然後打電話報警。他說攻擊他的人就在屋外,而所有的門都已鎖上了。可就在這時候,電話突然斷了,看來‘魔法師’那時已闖入屋內。”

“也許是從窗戶進去的……薩克斯,你檢查過消防安全門嗎?”

“沒有。至於窗戶,都是從裡面鎖上的。”

“好,但你還是應該去搜查一下消防門。”萊姆簡短地說。

“他不會從那裡進來,沒那麼多時間。”

“那麼,他一定搶到了被害人家中的鑰匙。”

“鑰匙上沒有他的指紋,”薩克斯說,“只有被害人的。”

“他一定有鑰匙。”萊姆堅持。

“不,”卡拉說,“他是自己開鎖進去的。”

“不可能,”萊姆說,“也許他以前曾潛入那裡,早已準備好複製的鑰匙。薩克斯,你應該再回去檢查一下,看看他是否……”

“鎖是被他用工具開啟的,”這位年輕女子固執地說,“這點我敢保證。”

萊姆搖搖頭。“六十秒的時間能連開兩道鎖?根本不可能。”

卡拉嘆了口氣。“對不起,但我不得不說,六十秒的時間絕對夠他連開兩道鎖。而且,說不定他花的時間更少。”

“好吧,那就先讓我們假設他辦不到,”萊姆不高興地說,“然後……”

卡拉打斷他的話。“先讓我們假設他辦到了。這點相當重要,絕對不可以遺漏。這個事實可以幫助我們多瞭解他一點。有個很重要的資訊——對他來說,門鎖根本就不在話下。”

萊姆瞄了塞林託一眼,而這位警探立刻說,“我得說,我在盜竊組服務時,逮捕過十幾個慣偷,但他們之中沒有人有這麼快的開鎖速度。”

“巴爾扎克先生要我每星期練十個小時的開鎖技術,”卡拉說,“我沒帶工具來,但如果要我做的話,我一樣能在三十秒內開啟你的外門,用六十秒開啟裡面的門,而且這是在我還沒學會擦揉開鎖的情況下。如果是‘魔法師’,他可以再把時間縮短一半以上。我知道你們喜歡講證據,什麼事都得看證物,但如果你要阿米莉亞回去搜尋根本不存在的東西,那只是白白浪費時間而已。”

“你確定?”塞林託問。

“百分之百。”

薩克斯瞟了萊姆一眼。他極不情願地接受了卡拉的假設——但拋開工作不談,他倒是很高興看到這個女孩的勇氣,這非常有助於改善她初見萊姆時的“那種表情”和“那種笑容”。他點點頭,對托馬斯說:“好吧,把這點寫在表格上,就寫我們這位先生開鎖技巧嫻熟。”

薩克斯繼續說:“現場找不到‘魔法師’用來擊昏被害人的武器。從死者頭上的鈍器外傷判斷,嫌疑犯使用的可能是鐵管,而且已被他帶離了現場。”

指紋採集的結果送來了。從命案現場死者陳屍處以及“魔法師”有可能觸控過的地方,一共採集到八十九枚指紋,但萊姆湊近一看,立即發現其中一些指紋的樣子很奇怪。他知道那是嫌疑犯的指套造成的,便懶得再去研究其餘的指紋了。

他們把重點轉到薩克斯從現場蒐集回來的證物上,結果找出微量的礦物油,與早上音樂學校的現場一樣。此外,他們還發現更多的橡膠、化妝品和藻膠。

第五分局的姓關的警探打電話來,說他們已搜尋過卡爾沃特住處附近的所有垃圾箱,但沒發現嫌疑犯換裝所用的道具或殺人兇器。萊姆謝過他,請他繼續搜查。這位警探雖然答應了,但敷衍的口氣讓萊姆知道,搜查就到此為止了。

萊姆問薩克斯:“你說他弄碎了卡爾沃特的手錶?”

“是的。手錶停在正午,只超過幾秒而已。”

“上一個被害人遇害的時間是八點,看來,他是在按照時間表進行。說不定,今天下午四點鐘就會出現第三名被害人。”

現在只剩不到三個小時了。

庫珀說:“鏡子這方面也沒有線索。查不出生產廠家——看來他是從鏡框上取下來的。鏡子上面有一些真正的指紋,可是有些被疑犯的指套痕跡蓋住了,因此我猜這些指紋應該是出售這面鏡子的店員或製造商留下的。不過,我還是會把它們全部輸進指紋自動識別系統做比對。”

“我還找到一雙鞋子。”薩克斯說,一邊從板條箱裡取出了一個塑膠袋。

“是他的嗎?”

“大概是吧。這雙鞋和我們在音樂學校發現的鞋印一樣,都是愛步牌,而且同樣是十號。”

“奇怪,他為什麼故意把鞋子留下來?”塞林託納悶道。

萊姆猜道:“也許他認為我們已經知道他在第一個現場穿的是愛步牌鞋子,如果他扮成老太太還穿著這雙鞋,恐怕就會被趕至現場的警員識破。”

梅爾·庫珀說:“我們從這雙鞋的鞋面、鞋底和鞋尖的鋸齒凹痕處採下不少痕跡證物。”他開啟一個袋子,把裡面的物質全倒了出來。“還真不少呢。”他淡淡地說了一聲,隨即俯身開始仔細檢視這堆東西。

雖然這僅僅是一小堆殘渣雜質,但對刑事鑑定人員而言,卻大得像座山一樣,裡面可能富含大量資訊。“梅爾,放大出來看,”萊姆說,“我們一起看看裡頭到底有什麼。”

儘管科學儀器日新月異,但在刑事實驗室中,最常使用的工具就是顯微鏡。而且從理論上而言,現代的顯微鏡與十六世紀荷蘭人安東尼·範·列文虎克【注】發明的那臺簡陋的黃銅座顯微鏡比起來,其實沒有什麼區別。

【注】安東尼·範·列文虎克(AntonievanLeeuwenhoek,1632-1723),荷蘭顯微鏡學家、微生物學的開拓者。

萊姆擁有一臺老舊的掃描式電子顯微鏡,但現在已很少用了。他客廳臨時搭建的實驗室裡另有兩臺顯微鏡。其中一臺是德國萊茨公司的複合式偏光顯微鏡,這臺型號雖舊,卻是萊姆最信賴的裝置。這種顯微鏡有三個觀察孔——在觀察者使用的雙眼接目鏡中央,另有一個拍攝鏡頭。

第二臺是庫珀現在正在使用的立體顯微鏡,是他先前用來檢驗在第一個命案現場找到的纖維所使用的工具。與其他顯微鏡比起來,這臺顯微鏡的倍率並不高,只適合用來檢驗三維的物體,例如昆蟲、植物和礦物等。

電腦顯示器上出現了顯微鏡下的影像,這是供萊姆和其他專案小組成員一起觀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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