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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是在二四四號公路上的一家小餐廳得知這個訊息的。他的拖車上沒安電話——他不想裝,也不信任電話這種東西——因此總是到這家餐廳來接打電話。

有時候,當他接到別人給他的留言時,事情都已經過了好幾天了。但今天他已預料到會有一個重要的電話找他,所以他加快了步伐——這已達到了他的最快速度——從聖經學校出來便直接趕往愛瑪餐廳。

霍布斯·溫特沃思生得虎背熊腰,臉上蓄有一圈薄薄的紅鬍子,一頭顏色比鬍鬚稍淺的蓬鬆捲髮。在紐約州的坎頓瀑布,沒有人能把“職業生涯”一詞和霍布斯這個人聯絡在一起,但這並不是說他不必辛苦勞作。他總是給人打零工,只要那份工作是戶外的,不需要動腦算計,而僱主又是白種基督徒,他就會努力地讓僱主付出的報酬物有所值。

霍布斯的老婆名叫辛迪,一個恬靜樸實的女人,一生大部分時間都用於教養子女、烹飪縫補,以及拜訪那些日子過得和她一樣的女性朋友。霍布斯則把時間都花在工作和狩獵上,到了晚上,他會和一些男性朋友聚在一起喝酒、聊天和辯論——與其說是“辯論”,還不如說是“應和”,因為他和那些朋友全都志同道合,想法一致。

他一輩子都住在坎頓瀑布,也相當喜歡這個地方。這裡有許多很好的狩獵場地,而且不為外人所知。這裡的人們善良憨厚,熟悉自己的一切——“志同道合”一詞幾乎在坎頓瀑布的所有人身上都適用。霍布斯有很多機會可以做自己感興趣的事,例如說,到主日學校去教書。他只讀到八年級,學位帽是偷來的,根本沒有什麼學問可以示人,霍布斯根本沒想到居然會有人希望他到主日學校去教那些孩子。

結果,他竟然深受主日學校那些孩子的歡迎。他從來不帶領大家祈禱,不做心理諮詢,也不唱《我知道耶穌愛我》之類的歌曲……這些他都不做,他只給那些孩子講《聖經》裡的故事。不過,他對宗教故事的靈活演繹卻使他大受歡迎——舉例來說,霍布斯不講耶穌如何用五餅二魚餵飽眾人,而把這個故事改成上帝之子拿著弓箭去狩獵,從一百碼外的地方射死一頭鹿,將其帶回鎮上的廣場取出內臟,用鹿皮做了衣裳,然後用鹿肉餵飽在場的所有人——為了讓這個故事更形象生動,霍布斯還將自己那把複合式獵弓帶到課堂上,並且“嗖”的一聲,把一支箭深深地射進煤渣磚牆裡,好讓這些孩子開心。

現在,他剛教完主日學校的課,來到愛瑪餐廳。女服務員迎了過來。“嗨,霍布斯,要點餡餅嗎?”

“不,給我一瓶維諾斯【注】汽水、一份乳酪煎蛋餅。還有,有我的電……”

【注】一種在美國較為流行的碳酸飲料。

他的話還沒說完,她便遞給他一張字條。紙上寫著:請回電——JB。

她問:“是傑迪嗎?聽聲音很像他。自從那些州警在附近出沒後,我就再也沒見過他了。”

他沒理會她的問話,只說了一句:“剛才點的東西先別做。”然後便徑直走向店裡的投幣電話。當他費力地在牛仔褲兜中摸索硬幣時,他的思緒回到了兩週前在貝德福車站河畔旅店的那次午餐。那次坎頓瀑布去了三個人,他、弗蘭克·斯坦普和傑迪·巴恩斯,他們和一位名叫埃裡克·威爾的男人在那裡會面。由於這個人曾是專業的魔術表演者,巴恩斯後來便稱他為魔術師。

他那天真是紅運當頭。當他趕到餐廳時,巴恩斯急忙微笑著站起身來,以誇張十倍的吹捧方式向威爾介紹他。“威爾先生,這位是我們整個郡裡槍法最準的人,弓箭就更不必說了。他還是個全能的技術工人。”

霍布斯坐進這家夢幻般的餐廳,面對那些夢幻似的美食,感到既驕傲又緊張——對於能來河畔旅店吃飯,他過去連想都不敢想,他一邊用叉子去取當日特餐裡的食物,一邊聽巴恩斯和斯坦普向他解釋為什麼要來此地和威爾會面。霍布斯知道這個人的身份類似僱傭兵,是追逐利益的冒險家。他注意到這個人脖子上的傷痕以及變形的手指頭,暗自納悶他究竟參與過怎樣的戰爭才會造成這樣的傷害。也許,他是碰上了汽油彈。

起初,巴恩斯並不太願意和威爾見面,當然,他是擔心其中可能會有圈套。但這個魔術師為了讓他安心,便讓他看了一則某天報紙上的新聞。那是一則關於一名墨西哥園丁遭人殺害的訊息。那個墨西哥人是非法移民,在附近的鎮上的一戶有錢人家打工。而威爾把這個人的錢包帶來給巴恩斯看。這是他的戰利品,就像鹿茸。

威爾一開始便做對了。他告訴巴恩斯和在場的人說,他之所以選中這位墨西哥人,完全是因為在對待移民的問題上,他和巴恩斯的立場是相同的。當然,他本人其實並不相信這些民兵的極端言論,他只在乎如何才能利用他的特殊天賦賺錢。但是,這些話立即獲得在場眾人的信服。在午餐中,魔術師把他構思好的刺殺查爾斯·格雷迪的行動計劃告訴他們,最後和他們一一握了手便離開了。幾天前,巴恩斯和斯坦普便按照計劃,開車把貪戀女色的斯文森牧師載到紐約,讓他在週六晚上去行刺格雷迪。果然不出所料,他一露面就把自己的刺殺行動給搞砸了。

霍布斯的任務是“隨時待命”。威爾先生說:“萬一有需要的話。”

而現在,這個時刻顯然來臨了。他撥了傑迪·巴恩斯的電話號碼,隨即聽見話筒那端傳來短促的一聲:“喂?”

“是我。”

整個郡的州警都在四處尋找巴恩斯的下落,因此他們早已說好,通話時語言務必精練。

巴恩斯說:“你得去做上次我們在午餐上說的事了。”

“嗯,去大湖。”

“沒錯。”

“帶上漁具去大湖?”霍布斯說。

“對。”

“沒問題。什麼時間?”

“現在。馬上去。”

“好。”

巴恩斯匆匆結束通話電話,而霍布斯則把剛才點的煎蛋餅換成了咖啡和燻肉雞蛋三明治,再多加一份卡夫醬,並且全改成外帶。當巴恩斯說“馬上去”的時候,就表示不管你現在在做什麼事,都得立刻拋下。

食物一準備好,霍布斯便離開餐廳,發動小貨車飛速駛上高速公路。中途他只停了一次,將他這輛拖車停好,跳上一輛破舊的道奇汽車——這輛車登記在一個根本不存在的人名下。之後便加速前往“大湖”——實際上,這並不是指一個湖泊,而是指紐約市裡的一個特定的地方。

就像“漁具”一樣。他帶在身上的東西,當然不是釣竿和捲線器。

又回到了“墳墓”。

在這張四條腿都釘在地板上的桌子的一側,坐的是陰沉著臉的喬·羅特。這位身材矮胖的律師是安德魯·康斯塔布林的辯護人。

查爾斯·格雷迪坐在桌子的另一側,身旁站的是他的保鏢羅蘭·貝爾。阿米莉亞·薩克斯也在場,她好不容易才從奇幻馬戲團的驚嚇中慢慢恢復,但這間氣氛緊張、窗戶泛黃的房間,又讓她再次產生幽閉空間的感覺。她心神不寧,不停地將身體重心前後挪動。

房門開啟了,警衛帶著康斯塔布林走進房間。他用手銬把犯人的雙手銬在身前,便退出關上房門,回到外面的走廊上。

格雷迪開口的第一句話便是“你失敗了”。他的語氣平靜,情緒沒有一絲波動。他的家人差點全部被殺,他這樣的表現讓薩克斯覺得十分詫異。

“什麼失敗?”康斯塔布林問,“你說的是那個愚蠢的拉爾夫·斯文森嗎?”

“不,是埃裡克·威爾。”格雷迪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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