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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媽的!”當意識到他們已經走了的時候,拉蒙咒罵道。現在怎麼辦?他跌坐在安全小屋裡的摺疊椅上,頭垂在手中。他曾經如此接近,但是現在一切都危在旦夕。他付出這麼多心血,有過這麼多成就,可不能讓它們就這樣如沙般從指縫流走。他撓撓頭,要想到解決這一狀況的辦法。顯然,他沒辦法生造出一個弗朗西。但是帕切利又不知道。拉蒙可以丟下一件她的衣服,拿走錢就消失。一萬美元是大數目,起義軍可以好好用這筆錢。

對,這是個好主意。他站起來,感覺冷靜了一些。他要去埃爾恩坎託,買些什麼,冒充那個女孩的東西。得是昂貴的東西,但是他得到了錢之後就彌補這筆花銷了。他不需要誰的批准。事實上,路易斯一走,拉蒙可能會成為這個小分隊的新頭目。

如果路易斯真的走了的話。

拉蒙不自主地眯起眼睛。他當然走了。問題是,他為什麼選了此刻逃走。路易斯是不是自己一個人綁架了那個女孩,計劃去要贖金了?如果是這樣,路易斯所說的愛都不過是謊言,而且他要比拉蒙想象的狡猾得多。也許他想自己獨吞贖金。不會的,錢財對於路易斯而言不重要,原則才重要。但是也許這女孩跟路易斯勾結,也許他們想要騙過她的父親,這樣他們就有足夠的錢一起生活。如果是這樣,他的朋友顯然變了。這就是女人的魔力。

換個角度想,一直琢磨路易斯和這女孩的事並不能幫他解決燃眉之急。他需要給帕切利一些東西。也許他不該去百貨商店,他媽媽也許在家有些東西。一條圍巾,一隻手套,一隻梳子。不行,他家——和他媽媽——都在受到監視。他不能回家。

最後他在勞頓的一家小商店停住了腳,買了一條顏色鮮亮的圍巾。那是粉色與橘色相間的,上有印花,看起來像是那女孩會戴的。他扯掉了標籤,跳上去市區的巴士。他沒有在最靠近拉佩拉的車站下車,而是提前兩站就下了,找了一個電話亭。他給拉佩拉的一個信差——也是自己的同伴——打電話。信差同意和他在酒店一角的計程車等候點和他碰頭,把東西帶到看門人的房間。然後拉蒙就趕快去西聯的辦事處等錢。

下午三四點的陽光昏沉渾濁,烏雲在地平線聚集,但是拉蒙到了計程車等候點時已經渾身大汗。他一邊等,一邊努力讓自己不那麼引人注目。他看到兩個女人,而後是一對遊客——當然了,美國來的——招了計程車。

十分鐘過去了。信差在哪兒?他說會馬上來的。他被什麼事情耽擱了?媽的。拉蒙不能回拉佩拉;他都不應該靠得這麼近。他生氣地轉過頭。他要去再給信差打電話。他希望這不會耽誤了交貨。他有重要的事情要做。他正回頭往電話亭走去,這時他們抓住了他。

***

水從頭上淋下來,拉蒙清醒了。他的第一反應是鬆了口氣。他還可以思考,還有感覺,說明他還活著。緊跟著就是痛,一陣又一陣劇痛湧遍全身。他試著找到痛的源頭,但是好像全身各處都在痛。一陣尖厲的痛楚刺穿他的肚子。他的頭就像一個變糊的西瓜。他試著睜開眼睛,但是眼睛腫得眼皮根本打不開。有東西從鼻子裡滴出來,也許是鼻涕,也許是鼻血。他想摸摸自己的臉,來看看是不是完好,但是他的手腳都被綁到椅子上了。他試著挪挪身子,但是一動就嗚咽了起來。

在這一陣痛的迷霧中,有一個聲音傳來:“我相信我們的‘鍛鍊’已經讓你變得更合作了。”

拉蒙讓舌頭在嘴巴里轉了一圈。他的嘴唇腫得像氣球,有幾顆牙齒鬆了。他試著清清嗓子,但是唾沫太多了——或者是血吧——他咳嗽了起來,更痛了。

“你不會真以為你的瘋狂計劃會成功吧?那可是漏洞百出啊。”

拉蒙沒有回答。

“好吧……”這個聲音平靜地說,“你準備好了麼?”

拉蒙點了點頭,還在乾咳。

“她在哪兒?”

拉蒙盡了全力來說話,結果只能喘息著吐出幾個字:“不知道……”

“哦,但是我覺得你知道。”這聲音頓了頓,“也許我們應該‘讓你回憶回憶。’”

他們還打算要打他。拉蒙感到胃部一緊,吐了出來。

“天哪!”第二個聲音喊道,“他吐得我鞋子上都是!”

第一個聲音打斷它,“你可以晚一點清理。”他停頓了一下,“說吧,拉蒙,她在哪兒?”

拉蒙強撐著睜開眼。一切都是暈乎乎的。他眨了眨眼,再閉上,之後才又睜開眼,這時天旋地轉才慢慢地停止了。他看見自己在一個小黑屋裡。一盞桌上臺燈將拉長的影子投到牆上。也許是拉佩拉的地下室,專門用來做這一類“鍛鍊”的房間。有三個影子在他眼前搖擺。他斜眼看了看,這些影子變成了人。他看不清楚,但是也不需要。他知道都是誰在演這場戲。“啊呀,這麼說吧,歡迎你加入。”託尼·帕切利的肢體語言很是放鬆,聲音也很平淡,就好像是和拉蒙在喝咖啡一樣,而不是什麼拷打。“想必你準備好說了?”

“這——這是真相,”拉蒙呻吟著,“我不知道她去哪兒了。他們逃跑了。路易斯和你的女兒。我……我可以證明。”

“怎麼證明?”

拉蒙告訴他安全屋的事兒。帕切利馬上就派了兩個人去勞頓區。他告訴拉蒙自己還會回來,然後把燈都關了。拉蒙還被綁在椅子上,直著身子打起盹來。等到他們回來的時候,一個男人晃著他的肩膀搖醒他:“今天是你的幸運日,蘇亞雷斯。”

拉蒙眨著眼醒來。他都可以聞得到自己的血腥和小便氣味。他要透過嘴巴才能呼吸。

“你可以活下來,暫時留你一條狗命。但在此期間,你要幫我找到我女兒。”

“但是我不知道他們在哪兒。即使他們還在哈瓦那。”

帕切利的笑容冷冰冰的,“你會找到他們的。事實上,從現在開始,這就是你的工作,你唯一的工作。找到我的女兒,告訴我她在哪兒!懂了嗎?”拉蒙低下了頭。一方面,他恨不得自己是被巴蒂斯塔的手下逮到了,而不是帕切利他們。警察肯定會馬上殺了他。虐待他,會的,但是之後會馬上殺了他。這更糟糕。現在他的生命懸在黑幫的一念之間。如果拉蒙沒辦法做到,他會死,但是他永遠都沒法知道何時死,也不知道會死在哪裡。他每天醒來的時候就會懷疑這會不會是他的最後一天,是不是帕切利要索償的那一天。為什麼他想要勒索哈瓦那最無情的男人之一?他真是個傻瓜。

“現在聽我說。”帕切利冷靜地說,“接下來這麼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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