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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期天是最美的時光。

因為在大多數星期天,我能隨心所欲地做自己喜歡的事。

我喜歡收集東西。

凡是你想象得到的東西,我都收集。如果某樣東西吸引了我,我就能把它塞進揹包或者裝進卡車,據為己有。有人會說我像一隻林鼠,收集各種各樣的雜物。那些齧齒動物撿到了新東西,就會丟掉一些舊東西。我可不一樣。一旦我發現了某樣東西,它就是我的。我絕不撒手。

星期天是我最喜歡的日子,因為這一天是大多數人的休息日。對那些把這個美妙的城市當作家園的16碼來說,也是如此。男人、女人、孩子、律師、藝術家、騎車的人、廚師、小偷、老婆和情人(我也收集DVD)、政治家、慢跑的人、圖書館館長……想想16碼能找的樂子可真多啊!

他們像快樂的羚羊一樣在城市裡、新澤西的公園裡、長島和紐約的北部四處漫遊。

任由我隨心所欲地捕獵。

我現在要做的就是這個,不去想星期天的其他無聊消遣:早午餐、電影,甚至受邀去打高爾夫球。哦,還有禮拜,羚羊們總是喜歡做禮拜。當然,前提是去教堂後能吃一頓前面提到的早午餐或是到高爾夫球場打打球。

捕獵……

此時我在想最近的一次交易,那是藏在腦海深處的回憶——我和年輕的愛麗絲·桑德森,3895-0967-7524-3630,之間的交易。她很美,非常美。當然,是在死於刀下之前。

愛麗絲3895一身漂亮的粉色衣裙,襯托出她美好的胸部,臀部搖曳生姿(我還記得她的三圍是38-26-36,不過在我那只是一句空話)。人長得夠標緻,身上的香水是亞洲花卉的香氣。

她幸運地(就後果而言,或許是不幸地)從市場上搶購到了哈維·普雷斯科特的畫。不過,我在她身上打的主意和那幅畫也不完全相關。在確定她收到了包裹之後,我本應該拿出銀色寬膠帶,然後在臥室裡和她纏綿幾個小時。但是她把一切都毀了。我剛走到她的身後,她就轉過身,發出了驚恐的尖叫。我沒辦法,只好像切西紅柿皮似的把她的脖子一抹,抓起那幅漂亮的油畫,溜之大吉。說起來,我還是從窗戶跳出去的。

不,我無法不想念愛麗絲3895,那個穿著粉色緊窄衣裙的美人兒,面板像茶館一樣散發著花香。說到底,我需要女人。

我在人行道上閒逛著,透過太陽鏡注視著那些16碼。他們卻沒有注意到我。我喬裝打扮,隱身街頭,要的就是這種效果。再沒有比廁身曼哈頓這樣的地方更容易不被注意了。

我轉過街角,飛快地穿過小巷,買一點東西——當然是用現金買——然後在蘇荷區附近找個荒無人煙的地方隱匿起來。以前是工業區,現在是住宅和商業區。這裡很安靜。很好。我希望與米拉·溫伯格,9834-4452-6740-3418,的交易能平靜地進行。我已經注意她一段時間了。

米拉9834,我很瞭解你。資料資料已經告訴我一切。(啊,還是那個有爭議的問題:資料……是單數還是複數?動詞要不要體現出單複數?《韋氏詞典》上的解釋是單複數均可。我講究語言純正,傾向於用作複數。但是在公眾場合,我還是像大多數人一樣,努力把它當作單數,希望自己不會犯口誤。語言是一條河,它隨意流淌;你若逆流而上,就會被人注意。當然,我最不希望發生的事情就是被人注意。)

米拉9834的資料資料如下:她住在格林威治村威弗利區的一幢大樓裡。房東打算把租房收回,把它當成合作公寓賣掉。(那些可憐的房客們還不知情,我就知道了。從他們的收入和信用記錄來看,他們中的大多數人都是被騙了。)

一頭烏髮的米拉9834是個帶著異域風情的美女。她畢業於紐約州立大學,在紐約市的一家廣告公司工作了幾年。她的母親依然健在,父親已經去世了。那人是闖了禍逃走的,過了這麼多年,那個無名氏逮捕令還是沒有執行。對付這樣的犯罪行為,警方是不會全力以赴的。

此時,米拉9834周旋於兩個男朋友之間,而且肯定和朋友鬧了矛盾,因為她只在西4街的湖南王朝買了一份木須肉(不錯的選擇)和一瓶凱慕斯康農莊白酒(花了28美元從葡萄酒莊高價買來的),就打發走了32歲的生日。接下來的星期六她去長島旅行時,碰巧遇見在當地旅遊的親戚朋友。於是在一家城市花園酒店(《新聞日報》盛讚過這家酒店),暢飲了布魯奈羅紅葡萄酒,消費了一大筆錢,算是對那個孤獨的夜晚做了補償。我想。

米拉9834睡覺時穿著“維多利亞的秘密”T恤。我推測真正的原因是她有五件這樣的T恤,號碼都太大了,穿不出去。一想到恩特曼的丹麥糕點(她從不吃低脂的,對此我頗以她為榮)和自釀的星巴克咖啡,她很早就醒了。她很少去咖啡店,真是遺憾。因為我很喜歡親眼觀察被我盯上的羚羊,而星巴克是大草原上的最佳觀察點之一。8點20分左右她離開公寓,去中城的廣告公司上班。她是一名初級客戶業務經理。

前進,向上。在這個星期天,我頭戴一頂沒有明顯特徵的棒球帽(在市區,87.3%的男人都戴這種帽子),繼續往前走。而且,和平時一樣,目光朝下。你要是覺得在30英里高空中的衛星拍不到你的笑臉,再好好想想。世界各地的十幾個伺服器上有成百張從高空拍攝的你的照片。希望他們按動快門時,只是拍到你仰望古德伊爾軟式飛艇或一朵綿羊狀的雲彩時,因為陽光太刺眼而眯起了眼。

我對收藏的愛好不僅包括這些日常瑣事,還包括我感興趣的16碼的心理特徵。米拉9834也不例外。她下班後,時常和朋友們一起喝酒,我注意到她經常買小報。在我看來,次數未免太多了。很顯然,她買的是朋友們的所愛——對嗎,菲爾醫生?也許她在惱人的青春期得過痤瘡;到現在她還時不時地去看面板科醫生,但是花費很少。好像她拿不準是做祛疤痕手術呢(我看完全沒有必要),還是複查一下以確保青春痘不會像忍者一樣在夜間捲土重來。

在和女友們喝過三巡柯夢波丹雞尾酒,或去過健身俱樂部之後,她不是回家打電話,就是上網,再者就是看電視。她看的是基本頻道,不是收費精品臺。(我喜歡追蹤她選臺的習慣。從她選擇的節目看得出她是忠實觀眾。《宋飛傳》換臺播出了,她也跟著換。為了晚上能看到傑克·鮑爾,她推掉了兩個約會。)

睡覺時間到了,有時她喜歡消遣一下(大量購買5號電池就說明了這一點,因為她的數碼相機和iPod都是可以充電的)。

當然,這些資料展示了她在工作日的生活。但是,今天是陽光明媚的星期天。星期天與平日不同。這一天米拉9834會騎著她心愛的高檔腳踏車,在她生活的城市裡穿街走巷,四處巡遊。

路線不定。中央公園、河濱公園、布魯克林區的展望公園都可能會去。但是不管走哪條路,米拉9834在行程即將結束時,必定會在百老匯的哈德森美食家熟食店前駐足。然後,在食物和淋浴的召喚下,她會選擇最快捷的騎車路線回家。由於下城交通擁堵,她走的路線正好從我此時所站的位置經過。

我站在一座單層LOFT【注】公寓的院子前面。LOFT的主人是莫里和斯特拉·格里斯林斯基(想想吧,10年前花了27.8萬美元才買來的)。不過,家中沒有人,因為他們一家正在斯堪的納維亞春遊。他們已經不再接收信件,沒有僱人給花草澆水,也沒請人照料寵物。而且,沒裝報警系統。

還是不見她的影子。唔。什麼事絆住了她?也許是我判斷失誤。

但是我很少失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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