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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些應該夠了。

湯普森·博伊德低頭看著提籃裡的東西,然後向收銀臺走去。他就是喜歡五金店,他不知道自己為什麼會這樣。也許是因為他父親以前每逢週六就帶他到阿馬利諾郊區的艾司五金行去,採購他們拖車外面的棚子工作間裡需要的東西。

或者是因為大多數的五金行和這家一樣,裡面所有的工具都乾淨有序,所有的油漆、膠水和膠帶都按順序排放著,很容易找到。

所有的東西都和書上一樣。

湯普森也喜歡這裡的氣味,這是一種刺激的肥料、機油和溶劑混合的氣味,無法形容,但每一個去過老五金行的人都可以識別出來。

這個殺手的雙手很靈巧。這可能是得自他的父親,雖然他整天都和工具打交道,擺弄油管、起重機、線軸和像恐龍頭一樣的抽水機,但他還是耐心地教他的兒子如何使用和尊重工具,如何測量,如何繪圖。湯普森花了很多時間學習如何修理壞損的東西,如何用木頭、金屬和塑膠製造出一個原來不存在的物件。他們一起在卡車或拖車上工作、修理籬笆、製造傢俱、為他的母親或姨媽做禮物——擀麵杖、香菸盒、砧板桌。“不管事情大小,”他的父親教導他,“兒子,你都要把同樣的技巧貫注在你手邊的工作上。事情沒有簡單或困難之分,問題只是你將小數點點在哪裡。”

他的父親是一位好老師,他為兒子做出的東西感到驕傲。哈特·博伊德去世的時候,陪葬的有他兒子湯普森所做的一套擦鞋工具,以及一個木製的鑰匙鏈,那是一個印第安人頭的形狀,上面還有燙著“爸爸”兩個字。

後來的事說明,湯普森學到這些技巧真是很幸運,因為那正是“死亡”這個職業所需要的。機械和化學。和當木匠、油漆工或是修車工沒有區別。

你點小數點的位置。

站在收銀臺前,他付了賬——當然是現金——謝過店員。他用戴著手套的手提著購物袋,向門口走去。他停下來,看著門外一臺小巧的黃綠兩色電動割草機。它被整理得很乾淨,擦得很亮,發出一種器物應有的翠綠色的光。它對他有一種奇怪的吸引力。為什麼?他想著。呃,因為他剛才想到他的父親,而那臺機器讓他回想起以前星期天早晨的時光——他會在他父母拖車後的一塊小草皮上用割草機割草,然後再進屋和他父親一起看比賽,母親則忙著烤麵包。

他想起了含鉛汽油揮發時那種甜絲絲的味道,想起了當割草機的刀片碰到石塊時發出的槍擊般的噼啪聲,把石頭拋向空中的樣子,以及給手上帶來的震動感。

麻木。如果被響尾蛇咬著而瀕臨死亡時,應該就是這種感覺,他想。

他忽然意識到店員正在和他說話。

“什麼?”湯普森問。

“給你個好價錢。”店員指著割草機說。

“不了,謝謝。”

走到外面,他又想,為什麼那臺機器那麼吸引他?為什麼自己這麼想要它?然後,他忽然明白了,這個令人煩惱的念頭和家庭記憶毫無關係。也許因為那割草機其實是一個小閘刀,這是一種非常有效的殺人方法。

也許就是這個原因。

他並不喜歡這個念頭。但事情就是這樣。

麻木……

湯普森斷斷續續地吹著口哨,那是他年輕時代的一首歌。他走到街上,一隻手提著購物袋,另一手提著皮箱,裡面裝著他的手槍、警棍及其他做買賣用的工具。

他沿著街道向北走去,進入小義大利區,工作人員正在清除昨天遊行留下的東西。他看到幾輛警車,警覺起來。兩名警察正在和一個水果攤的韓國老闆及老闆娘談話。他很想知道他們在談些什麼。他繼續往前,來到一個公用電話處。又查了他的語音信箱,沒有關於吉納瓦在什麼地方的訊息。但他並不擔心,他的聯絡人對哈萊姆區十分了解,湯普森知道,找到那個女孩在哪裡上學、住在什麼地方,只是時間問題。而且,他也可以利用之前這段自由時間。他還有另一件活兒,這件事計劃得比殺吉納瓦·塞特爾更早,而且也同樣重要。

其實,是更重要。

有趣的是,現在他才想到這一點——這一件也牽涉到孩子。

“喂?”賈克斯對著手機說。“拉爾夫。”

“怎麼樣了,小子?”賈克斯很想知道這個皮包骨的小法老現在是不是正倚在什麼東西上,“你收到我們朋友的訊息嗎?”他指的是德萊爾·馬歇爾。

“是的。”

“塗鴉王的事情搞定了?”賈克斯問。

“是。”

“好。那我們現在進行到哪兒了?”

“嗯,我找到你要的東西了,老兄。是——”

“別說。”談到可用於控告的證據時,手機簡直是魔鬼的發明。他告訴那個男人一百一十六街的一個十字路口。“十分鐘。”

賈克斯掛了電話,向街上走去。街上有兩個穿著長外袍的婦女,戴著做工精緻的教堂帽子,手裡拿著已經磨損的《聖經》,她們一看到他,連忙讓路讓他透過。他完全不理會她們臉上不安的表情。

賈克斯抽著煙,一拐一拐地走著,他受過槍傷,不是故意要學黑道人物才這樣走路的。他吸進空氣,因為回到家而情緒高昂。哈萊姆……看看周圍的店鋪、餐廳和街上的小販。你可以在這裡買到任何東西:西非洲編織的布、埃及T字形飾品,博爾加【注】的籃子、面具和旗幟,還有鑲了框子的剪影,裡面的人都站在非洲國民族議會前面。還有海報:有馬爾科姆·X【注】、馬丁·路德·金、蒂娜、圖帕克、碧昂絲、克里斯·洛克、奧尼爾……還有很多傑姆·馬斯特·傑伊的照片。這個聰明慷慨的Run-DMC樂隊說唱巨星,幾年前在皇后區自己的錄音室裡,被一個混蛋槍殺。

【注】:博爾加(Bolga),迦納著名的手工藝品中心。

【注】:馬爾科姆·X(Malcolm X,1925-1965),美國民權運動中的重要人物。

賈克斯憑記憶左右察看。他注視著另一個角落。嗯,這裡,現在是快餐店了,這是他第一次犯罪的地方,當時他十五歲,那次的犯罪讓他走上了臭名昭著的不歸路。因為他搶的不是酒、香菸、珠寶或現金,而是從一個五金行搶了一箱“可麗龍”噴漆。在接下來的二十四小時裡,他用這些漆在曼哈頓和布朗克斯區到處留下了“Jax157”【注】的塗鴉,因此犯下了盜竊、非法侵入和毀壞財產等多項罪名。

【注】:Jax即為“賈克斯”。

在接下來的幾年裡,賈克斯將他的標籤印在上千個不同的物體表面:人行天橋、橋樑、高架鐵路、牆壁、告示牌、店鋪、城市公共汽車、私人大巴、辦公大樓——他甚至在洛克菲勒中心也塗了,就在金色雕塑的旁邊,隨即就被兩名牛一樣的保安按倒,用辣椒劑和棍子好好教訓了一通。

年輕的阿朗佐·傑克遜只要有五分鐘獨處的時間和一處光滑的表面,“Jax157”的標籤就會出現。

這個父母離異的孩子掙扎著想混到高中畢業,但他討厭一切正常的工作,不斷惹麻煩,最後發現自己喜歡當個寫手(塗鴉者都是“寫手”,而不是“藝術家”——凱斯·哈寧【注】、蘇荷的畫廊,還有廣告公司都是這麼告訴大家的)【注】。他和本地一群傢伙們混了一段時間,但有一天,他改變了主意。那天,他們正在一百四十街一帶閒蕩,忽然有幾個人開車飛馳而過,砰、砰、砰,站在他身旁的吉米·斯通太陽穴上出現了兩個洞,還沒有倒在地上就死去了。這一切可能只是為了一小包毒品,或者,根本什麼原因都沒有。

【注】:凱斯·哈寧(Keith Haring,1958-1990),美國著名的塗鴉大師。

【注】:大家最認同的說法是,塗鴉(graffiti)一九六六年起源於美國的費城和賓夕法尼亞州。開始時,塗鴉沒有一幅作品的概念,只是簡單地寫標記(tag)等,這些塗鴉者的“標記”除了自己的綽號,還有自家門牌號碼之類。七十年代,越來越多的塗鴉者開始在字形、效果等方面鑽研。到八十年代,他們在汽車、火車等不同的表面上做塗鴉,牆不再是唯一的介質了。真正意義上的塗鴉者大多數與幫派無關,他們是來自底層的窮人。為了和幫派的“貼標籤者”以及頭腦簡單的塗鴉者劃清界限,他們把自己稱為“寫手”(writer),而不是“畫家”(painter)。

真是見鬼。從此賈克斯走上自己的道路。掙得比較少,但安全多了(除了在維拉薩諾大橋【注】或一輛行駛中的火車上噴漆之外——這段故事連監獄裡的兄弟們也聽過)。

【注】:維拉薩諾大橋(Verrazano Bridge),連線布魯克林與斯塔頓島的大橋,長四千二百六十英尺。

雖然沒有正式宣告,但阿朗佐從此就改名為賈克斯,投身於他的技術。開始時,他只是將他的標籤畫在全市各個地方。但他早就知道,如果這就是你僅有的能耐,就算把全紐約的每個區都塗上自己的標籤,你也只不過是一個跛腳的“玩具”,那些塗鴉界的老大是不會正眼看你的。

於是他乾脆從學校輟學,白天在快餐店工作賺錢買噴漆,或者去偷他能偷到的東西;賈克斯很快就學會了T-up【注】,這比塗標籤快,而且字也大多了。後來,他成了一個真正的塗鴉大師:他可以塗寫與地鐵車廂同一高度的字。貫穿全市、線路最長的A線地鐵是他最喜歡的。無數的來訪者乘A線地鐵從肯尼迪機場到市中心時,在車上歡迎他們的不是“歡迎來到大蘋果”,而是一個神秘的資訊:Jax1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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