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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時候,我有一陣子住在爸爸在堪薩斯州霍爾科姆鎮的遠房表親家大約五個月。那年我十二歲,脾氣特別暴躁,所以才住到那裡,讓黛安阿姨調教。那五個月的生活我已經沒什麼印象,只記得有一次校外教學去道奇城參觀歷史名人懷特·厄普[1]的故居。我們本來以為只會欣賞槍械、水牛和妓女的照片,沒想到卻是二十幾個人擠在窄小的檔案室裡翻找資料,檔案室裡灰塵飛揚,抱怨聲不絕於耳。我對懷特·厄普沒什麼深刻的印象,對於那些在西部邊境為非作歹的壞蛋倒是印象深刻:他們留著兩撇八字鬍、身穿鬆垮的衣服,雪亮的眼睛宛如硬幣閃露光芒。大家都說這些逃犯是“騙人的小偷”。還記得在那密不透風的檔案室裡,檔案管理機聲音單調地講解起歸檔的藝術,我則一上一下踮著腳,期待跟這些亡命之徒面對面;因為我想:那就是我。

是的,我也是騙人的小偷。千萬別讓我踏進你們家門,如果我不幸闖了進去,千萬別讓我離開你的視線。

我會順手牽羊。你會逮到我伸出貪婪的爪子,一把攫住你精緻的珍珠項鍊,我會辯稱都是因為你們家這條跟我媽那條太像了,我忍不住好奇就拿起來摸幾下,真是不好意思,搞不清楚我這腦袋瓜究竟在想什麼。

其實我媽哪戴過什麼珠寶,只有一些戴了讓她氣色不佳的便宜貨而已,但是我才不會跟你說這些,我只會趁你不注意的時候把項鍊順走。

我偷內衣,偷內褲,偷戒指,偷CD,偷書,偷鞋子,偷iPod(音樂播放器),偷手錶,什麼都偷。雖然我沒有朋友,但是常有人邀我去做客。每次離開這些家庭派對時,我的毛衣裡面就多塞了好幾件襯衫,口袋裡多了好幾只高階口紅,還有幾張從皮包裡摸來的鈔票;如果大家都醉得東倒西歪,我會乾脆拿走整個皮包,反正只要把揹帶掛在肩上就行了。成藥。香水。紐扣。圓珠筆。食物。我有行軍水壺,不知道是誰的爺爺從第二次世界大戰遺留下來的;還有一枚胸針,好像是某人的親舅舅加入美國優秀大學生聯誼會的禮品;還有一個不鏽鋼伸縮杯我已經用很久了,久到連什麼時候偷的都不記得,索性當成我們家的傳家寶。

真正屬於我們家的遺物都封箱收在樓梯底下,我根本沒那個心思去看。我比較喜歡別人的東西,這些東西有別人的記憶。

我家裡只有一樣東西不是偷的,那就是犯罪紀實小說《魔鬼盛宴:金納吉鎮的撒旦血祭》。這本書在1986年出版,我只知道作者是曾經擔任過記者的芭芭拉·艾歇爾。至少有三個曖昧物件送過我這本書,不管他們的態度是嚴肅也好、自以為了解我也好,我一收到就把他們給甩了。我說過我不想讀這本書就是不想讀。這就跟我開燈睡覺的習慣一樣。我跟每個上床的男人說我睡覺要開燈,他們總會哄我:“乖,有我在。”然後就轉身把燈關掉,好像關燈睡覺是一件很正常的事,等到後來發現我真的開燈睡覺,他們反而覺得奇怪。

我從牆角那一摞堆得歪七扭八的書中挖出《魔鬼盛宴》。之所以留著這本書,原因跟我留著一箱一箱家人的紙條和垃圾一樣,怕我以後哪一天會有需要。再說,就算我自己用不著,我也不希望這些東西落入別人手中。

《魔鬼盛宴》是這樣開頭的:

<blockquote>

堪薩斯州的金納吉鎮位於美國中心,是一座靜謐的農村小鎮。鎮上的居民彼此熟識,每個星期天一起去教堂、一起經歷生老病死。然而,這樣的小鎮依然不敵外界的邪惡入侵。1985年1月3日清晨,在一場血流成河的恐怖殺人事件中,邪惡入侵天家,奪走三條性命。不過,這不只是一則殺人的故事:魔鬼崇拜、血祭、撒旦思想已經在全美蔓延開來,就連看似安全舒適的地方也在劫難逃。

</blockquote>

我的耳邊嗡嗡響起那天夜裡的聲音:一聲男人的吼叫呻吟、一陣口乾舌燥的抽噎哭號,我媽如報喪女巫的尖叫。暗處。我看著書背後芭芭拉·艾歇爾的照片。她留著一頭刺刺的短髮,耳朵上戴著吊墜式耳環,臉上掛著慘淡的微笑。“作者介紹”提到她住在堪薩斯州託皮卡市,但那已經是二十年前的事了。

我要打電話問萊爾·沃斯肯不肯花錢買情報,又不想聽他囉唆我家的慘案。你還真以為班恩是兇手啊!我不能再像上次那樣傻傻地坐在那邊,一問三不知,這次我一定要能跟他見招拆招才行。

我把抱枕對摺墊在背後,半躺著,又多翻了幾頁書,美元用它那雙機靈的貓眼打量我什麼時候要進廚房。芭芭拉·艾歇爾把班恩寫成“一身黑衣的獨行俠,脾氣很壞,走到哪裡都不受歡迎”,並且“沉迷於暴力的重金屬搖滾樂,又稱‘死亡搖滾’,傳說這種曲風正是呼叫魔鬼的暗號”。我自然是草草翻過,直接翻到講述我的那一頁:“內心堅強又如天使般善良”“多愁善感但意志堅定”“年紀大她一倍的小孩恐怕都沒有她那麼獨立”;至於我們家則是“熱鬧且歡樂,永遠期待著明淨亮麗的未來”。嗯哼。不管怎麼說,這本書都是講述“天家血案”的權威著作,在飽受殺手俱樂部那些人的奚落後,我急於想找個跟我一樣相信班恩是兇手的外人來談一談。這次一定要給萊爾好看。我想象自己一邊扳手指一邊舉證:看看這個、這個還有這個,錯的是你們這群白痴;這下萊爾知道我是對的,就再也不敢不屑地噘著嘴了。

不過如果他願意給我錢,我還是很樂意收下。

我不曉得該從哪裡著手,索性先撥去託皮卡市的查號臺;世上真有那麼幸運的事!竟然這樣就問到了芭芭拉·艾歇爾的電話。沒想到她還是住在託皮卡,電話簿上也記錄了她的電話。真是太順利了。

電話響了兩聲,她才接起。她的聲音尖尖細細,聽起來心情很好,直到我報上名字。

她先從喉嚨深處發出“呃……呃……”的聲音,這才說道:“哎,麗比啊,我一直好奇你會不會主動跟我聯絡,還是應該由我主動去找你;唉,不知道,我真的不知道……”我可以想象她東張西望,手指摳著指甲,一副惴惴不安的模樣,擺明就是那種選單看了二十分鐘還拿不定主意的人,服務生一來就嚇得花容失色。

“我在想能不能找你聊一聊……班恩。”我還沒想好措辭就直截了當地問道。

“我知道,我知道,我已經寫了好多封信去跟他道歉了,我真的很後悔寫了那本該死的書,麗比,我想我道歉多少次都不夠。”

這真是讓我出乎意料了。

芭芭拉·艾歇爾邀我去她家吃午餐,希望可以當面跟我解釋清楚;她說她現在不開車了,所以很感謝我能親自開車過去找她。幸好堪薩斯城和託皮卡市距離不遠。我並不太想去那裡,小時候就去到不想去了。託皮卡市向來以精神病院林立聞名,真的,高速公路上甚至還立了牌子,上面寫著“歡迎來到託皮卡市,‘世界精神病之都’!”這裡處處是瘋人院和診療所,我以前會定期搭卡車到市中心報到,難得以門診病患的身份接受心理治療;沒錯,這是隻有我才有的特權。醫生會跟我聊我的噩夢和情緒問題,例如突然的驚慌失措、怒火中燒,青春期還出現暴力傾向。就我而言,這個堪薩斯州的首府,聞起來就是瘋子的口水味。

我出發前先看了芭芭拉·艾歇爾的書,惡補好知識、準備好問題。原本到芭芭拉家的車程只要一個小時,但一路上我拐錯太多彎,開了整整三個小時才到,出門時滿滿的自信,不知不覺就這樣消磨掉了;我恨自己不能在家裡上網,沒辦法直接下載地圖。我家沒有安網路,也沒有接纜線。我不擅長處理生活瑣事,諸如剪頭髮、換機油與看牙醫。我剛搬進現在這間破屋的時候,因為不曉得怎麼開天然氣,所以前三個月每天都躲在被窩裡;而且過去幾年我因為懶得提筆開支票,天然氣曾被停過三次。我是個連生活自理都有困難的人。

終於,我開到了芭芭拉·艾歇爾的家。那是一間不起眼的民宅,原本的灰泥外牆上面塗了一層蘋果綠的油漆,整體看來還算體面;四處掛了許多風鈴,給人平靜的感覺。她開啟門,後退一步,好像被我嚇到似的。她還是跟照片上一樣留著一頭短髮,刺刺的、灰灰的;脖子上掛著一副眼鏡,鏈子是用珠子串的,很多上了年紀的女人可能會認為“很時髦”。她差不多五十歲,臉頰瘦削,黑色眼睛暴凸,但目光銳利。

“哦,嗨,麗比!”她倒抽一口氣,突然給了我一個擁抱,不知道哪根肋骨硌到我的左胸。我聞到她身上有廣藿香和毛線的味道。“請進,請進。”一頭小獒犬在瓷磚上啪噠啪噠地一路朝我奔來,開心地對著我吠叫。時鐘敲了幾下。

“啊,希望你不討厭狗,我們家這一隻很貼心。”她看著小獒犬在我腳邊跳上跳下。我討厭狗,包括貼心的小狗。我雙手舉高,表明沒有要摸它的意思。“維尼,乖,讓客人先進來。”她像哄小孩一樣哄著那條狗。什麼維尼,聽了更討人厭了。

她帶我到客廳坐下來。椅子、沙發、地毯、枕頭、簾幔,令整間客廳顯得很擁擠,而且所有擺件都圓圓胖胖的,擺件上面則有更多裝飾細節。她在客廳進進出出,而且不停轉頭問我話,光是問我要喝什麼就問了兩次。不知道哪裡來的第六感告訴我:她一定會逼我嘗試喝起來像泥巴的健康飲品,譬如牛蒡養生茶或不老茉莉水果奶昔,所以我請她給我一杯水就好。我環顧室內,沒看到酒瓶,但我猜她一定有嗑藥的習慣。這女人一副經歷過槍林彈雨的模樣。乒!砰!我豎起白旗投降。

她端了一盤三明治到客廳,兩個人一起享用。我的水杯裡都是冰塊,兩三口就喝完了。

“那麼,麗比,班恩最近好嗎?”她終於坐了下來,開口就問。她把餐盤放在身邊,方便快速撤收。

“嗯,我不知道,沒跟他聯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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