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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拯和龐吉也不知道是不是有什麼仇怨,一見面兩人都蹦了起來。

趙普好奇地瞧著兩人,八王爺則是看著腿上的小趙禎。

趙禎這孩子吧,平時就跟溫吞水似的,不知道是過於早熟還是有些呆,總之都沒什麼大喜大悲的感覺。通常這麼點兒的小孩哭鬧是常有的事,可趙禎從來不哭也不鬧,開心了也就伸手擺擺,不會說話那會兒每天就坐在床上發呆,一雙大眼睛好奇地看著四周圍。

起先,八王爺怕他真的呆,心說那就完了,皇家本就人丁就少,難不成最健康的一個娃還是個傻子?

但是趙禎一點都不傻,說話比別的孩子早、走路比別的孩子穩,記性也好,三歲還不懂得看字,但是什麼詩啊、詞啊的,給他念一遍,他就能背,背過了也不忘,過幾天給他起個頭,他還能接著往下背。

只是這孩子還是呆呆的感覺,都看不出來他在想什麼……可是這會兒,小趙禎看到包拯和龐吉對視的時候忽然笑了,還拍著小手好像很開心,於是八王爺摸了摸下巴,小傢伙莫非是喜歡這二人麼?

難得找到了寶貝侄兒喜歡的,八王爺就道,“坐下一起吃吧,我正想問問貢品被襲的事情。”

龐吉本來正跟包拯對視,一聽八王的話倒是一愣,覺得不可思議,眼前的可是八王爺,竟然和自己一起坐?

不過八王爺向來以隨和著稱,龐吉也沒多矯情,陪著坐下,對身後眾侍衛示意了一下遠處的座位,幾個侍衛點點頭,到了離開挺遠的一張桌子邊坐下,自顧自吃飯。

龐吉雖然坐下了,不過也沒忘記和包拯大眼瞪小眼。

八王覺得好笑,包拯向來穩重,怎麼跟個侍衛嗆上了,就問,“希仁,你們認識啊?”

包拯斜了龐吉一眼,“認識,怎麼不認識。”

龐吉端著杯子也無奈,這黑炭就是個事兒精!

說起來,這兩人有什麼宿怨呢?事情發生在半年前。

去年的初秋,兩人一個到開封上太學,一個到開封做侍衛。

這一天,龐吉穿好了官服,樂呵呵出門。他不過是個巡城的官差,屬於禁軍的最低等級,說句不好聽的,也就比城門官大了那麼一點點。

龐吉這人吧,一來文不行,二來武不行,所以高不成低不就,家裡條件不說大富大貴但是也過得去,於是就拿了點錢想讓他做個小買賣,可龐吉非要做官,於是只能做一個小小的侍衛。但是龐吉無所謂,能當侍衛還挺開心,跟他爹孃說,“不用著急,我日後定能當大官。”

當時左鄰右舍都笑話他,覺得他不自量力,龐吉也無所謂。

只是,懷有大志的龐吉當班第一天就遲到,理由自然不是他出門晚,而是因為有人耽擱了他。而這個被龐吉認作喪門星惹事精的,就是這會兒他身邊坐著的,黑不溜秋的包拯。

那日龐吉正在路上走,突然,不知道哪兒冒出來了一個書生,一把抓住他袖子,說發現了賊人,要他去抓人。

龐吉看一眼嚇了一跳,這書生穿的是太學的學袍但是人黑的跟個炭一樣,小煤球?

那煤球一把拽住他就跑,龐吉糊里糊塗被他拉到了一間客棧門口,書生就指著一個高大的武人說,“這就是搶劫貢銀的賊人!”

話音一落,就見那大個身邊“嘩啦”一聲,站起來十幾個彪形大漢來,龐吉一看嚇得一哆嗦,一把拽住“煤球”就跑了。

邊跑,那書生還蹦躂,說那些真的是賊。

龐吉拉著他跑到了人多的地方,見沒人追來,才鬆了口氣,“是賊也沒用啊!老子今天剛剛當班。”

那書生上下打量了他一下,一身正氣凜然地說,“你既然是官差,就理應抓賊,我剛才看到那些賊人用貢銀買了好幾匹能跑長途的馬,可見是要逃走的!他們都是操持西北口音,不太熟練的感覺或許是外租,跑了就抓不回來了!西北那邊本來就亂,這些人搶了那麼多銀子回去就能招兵買馬,到時候受苦受難的是西北的百姓。”

“哎呀!”龐吉一跺腳,“你說你這書呆子,你沒見那些都是強人麼!我們兩個加起來都打不過!”

“你是官差可以震懾他們,開封那麼多人他們也不敢聲張,我已經看過那客棧的地形了,那裡四周圍每隔一會兒就有巡城的官兵路過,這邊聲勢一大立刻會引來人,不然我也不會拽著你過去!”

“那你剛才不說,白白錯過老子立功的機會!”龐吉一撇嘴,隨後摸了摸下巴,“不對,剛剛當班應該低調點才對。”

那書生氣急,指著他鼻子,“你做官難道一心就是為了自己的仕途功勞?”

龐吉樂了,看了看那黑煤球,“哎,我說你這書生也有趣,你去太學唸書不也是為了日後好做官?”

“我做官是為了為民請命。”書生眼色一凜,問龐吉,“你叫什麼?!”

龐吉抱著胳膊,“小爺叫龐吉,我做官只是為了三件事。”

書生微微一愣,“哪三件事?”

龐吉伸出三根手指,“權、錢、勢!”

書生眯著眼睛盯著他看了半晌,突然湊過來,手指頭戳了戳龐吉的胸口,“死胖子,我叫包拯,你給我記住,有我在一天,你日後做官也不會安生!”

說完,書生一轉身,走了。

龐吉望天,卻想起一件重要的事情……

“哎呀!”龐吉撒腿飛奔,“遲到了啊!”

那一天,龐吉因為包拯的耽擱而第一天當班就遲到,給領班留下了很不好的印象,被分到的工作是半夜在城門口巡邏。然而……現在龐吉已經坐上了那位領班的領班的位置,如今給他端茶倒水點頭哈腰的這位中年男子,就是當年的那個領班。

半年的時間,這個武功一般、相貌一般、家室一般毫不起眼的胖小子,關係已經遍及三司六部和開封府,哪兒都有他的豬朋狗友,哪兒都有說得上話的人。你說他巴結權貴吧?他又不需要為任何人賣命,你說他奸猾狡詐吧?他又看著一臉的草包相。然而,他就是遊刃有餘地一步一步往上爬著,這個在別人看來兇險異常爾虞我詐的官場,在他看來卻是一個最最有趣的地方。

那一天,包拯再回到客棧附近查探的時候,那些賊人已經走了,他詳細詢問了客棧夥計那些人的具體情況,如口音、臨走時說過些什麼等……從種種細節之中,包拯推斷出,這些人只是走了一部分人,他們似乎是回去招兵買馬,準備過陣子再幹一次。也對……半年後應該會有大批的貢品運來開封。回到太學之後,包拯參加了太學的第一次考試,一篇詩文,看得林蕭夫子連呼“曠世之才”。

半年的時間,這個其貌不揚黑不溜秋的書生,才子之名已傳遍整個開封,每日求字求畫的高官顯達排著隊上門,但這少年從不拉攏關係,也未曾歸於哪家門下,但要說他清高吧?又不是,他交友甚廣,無論是位高權重的八王爺,還是城門口掃地的老頭,他都很熟絡。開封各路文豪都將他引為至交,王丞相多次提到要舉薦他,但包拯一點不著急,他說,他要做了狀元再入仕,光明正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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