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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今中外的文學界,及至當今的出版界,總要把文學做出雅俗之分,並且習慣於尊雅抑俗。殊不知,陽春白雪,從來和者甚寡;而下里巴人,卻始終受到大眾歡迎。

其實小說這種文學體裁,從其誕生之日起,就是一種通俗文學形式。唐時的文人都競相在詩壇上一顯身手,如今我們所見的唐人傳奇小說,不過是詩人們的餘興遊戲之作,當年是難以登大雅之堂的。然而隨著經濟的發展、城市的崛起和市民階層的形成,小說居然得以蓬勃興旺,成為市民文學的骨幹;箇中道理,恐怕不言自明瞭。我國的四部長篇古典文學名著《三國》、《水滸》、《西遊》、《紅樓》和若干短篇的《唐宋傳奇》以及後來的明、清兩朝的擬話本小說,之所以能夠經得起時間的滌汰,同時受到文人墨客和普通百姓雙方面的珍愛,其原因就在於這些作品既有深刻的認識價值,又有重要的文學價值,寓教於樂,雅俗共賞。

再以十九世紀以來真正以小說征服了文壇的西方文豪狄更斯、巴爾扎克、托爾斯泰等人為例,他們的作品之所以能夠在世界各國家喻戶曉,其中的緣由,不亦是桃李無言,下自成蹊嗎?美國南方文學的領軍人物威廉·福克納的作品一向以費解著稱,但也曾多次列入暢銷書榜,不是也很說明問題嗎?

反觀某些“純文學”作品,小說到了沒有情節,人物到了只有心理活動的地步,雖不乏某種深刻,但於作者,未免是關在象牙之塔中閉門造車(說得難聽些,頗有無病呻吟之嫌);於讀者,不啻嚼蠟而難以卒讀。這樣的作品縱有千般哲理、萬種寓意,又有多少人去理會?

誠然,通俗絕不等於庸俗。通俗者,是指其為大多數讀者所喜聞樂見,並非沒有高雅的情趣和高超的技巧;庸俗者,則誨淫誨盜,不堪入目,大抵粗製濫造,即僅供陰暗角落赧顏竊讀,必不能堂而皇之地流傳於世。

總之,從來作為通俗文學形式的小說,其中的珍品既然能夠普及和傳世,必定有引人入勝的情節,栩栩如生的人物,反映社會現實的廣度及深度乃至耐人尋味的深邃哲理。由情節而人物而社會而哲理,這既是小說從產生到成熟的發展歷程,亦是判斷一部作品高下的準繩和衡量我們自己閱讀和欣賞能力的標杆。

英國作家肯·福萊特的名字已為各國讀者所熟悉。自一九七八年他的處女作《針之眼》(Eye of the Needle)一書問世並一舉獲得美國偵探作傢俱樂部獎以來,接連發表的《三角諜戰》(Triple,一九七九年)、《呂蓓卡金鑰》(The Key to Rebecca,一九八〇年)、《聖彼得堡來客》(The Man from St. Petersburg.一九八二年)、《與獅同眠》(Lie Doum with Lions,一九八五年)等六部作品都是國際範圍的暢銷書。這些小說都在特定的歷史或現實大事件中,圍繞著英雄美人展開扣人心絃的驚險情節,深為讀者所喜愛。

說起來,撰寫驚悚小說並非他的初衷。他在二十多歲擔任英國《晚間新聞》記者時,由於出差途中要等候返程火車,便去參觀了彼得伯勒大教堂(即書中王橋大教堂的原型)。原來,他自幼生活在清教的環境,對周圍的景觀從不留心,只是讀了有關大教堂建築的書籍,才引起了好奇。那天的參觀,使他對中世紀修建的大教堂歎為觀止,由此而引動了一系列的思考:當時的人們生活水平低下,科學技術並不發達,到底是出於何種動機,運用了什麼手段,才建造瞭如此巍然聳立數百年的宏偉建築呢?他經過翻閱書籍,答案逐漸清晰,而為了全面綜合地再現那一段輝煌的歷史,他認為只有寫一本長篇鉅著的小說。但他自知,以他當年二十七歲的年齡,閱世不深,筆力不逮,尚不勝任這樣浩瀚的文字工程。於是他便一方面積累素材,構思人物與情節,一方面寫出一系列驚悚小說以練筆。之後,歷經十個寒暑,又埋頭疾書三年,方才推出這部八十餘萬字,跨越數十個春秋的歷史題材小說。儘管他自己為改弦易轍擔著風險,別人也對他的另闢蹊徑缺乏信心,但該書甫一問世,便征服了讀者,在各國都銷售甚旺,往往兩倍於他原有的暢銷作品,並時時佔據銷售榜首。這至少說明他的創新得到了廣泛的認同。

福萊特寫作《聖殿春秋》的實踐證明:模式不能等同於風格。一個成熟的作家應有自己的獨特風格,但他的作品一旦形成某種固定模式,不但會失去讀者,也會使作家自己的創作陷於千篇一律的俗套窠臼。

福萊特是一位創作慾望十分旺盛的作家。由於始終心懷創作中世紀修建大教堂題材的鉅著的宏願,他並不滿足於已取得的世界著名驚悚小說家的成就,仍要創新和突破。於是,如上所述,在構思、練筆和積累素材長達十年之久以後,又默默耕耘了三年,才拿出了這部《聖殿春秋》。正如美國《出版家週刊》的評論文章所指出的:“他冒了一切風險,卻成為一個不折不扣的勝利者。”

他在邁出這新的一步時,並未摒棄原有駕輕就熟的手法,相反地,他保留了自己的風格,但又刻意求新。

他依然選擇了一個特定的歷史時期(一一二三—一一七四)來展開他的故事。不過,與其說這是從亨利一世(一一〇〇—一三五年在位)到亨利二世(一一五四—一八九年在位)之間的二十年爭奪王位的內戰期,不如說是哥特式建築的誕生期,因為書中主要人物的命運無不與修建大教堂息息相關。小說的背景是真實的,不但斯蒂芬、莫德、亨利這三位君主,格洛斯特的羅伯特伯爵、亨利主教、貝克特大主教這些人物確有其人,連聖但尼修道院教堂首用哥特式扇形拱頂(一一四〇年)和坎特伯雷大主教慘遭四名騎士謀殺(一一七〇年)這樣的事件也都有案可查。這就使通篇故事具備了中世紀初英格蘭那種特定的歷史氛圍。

這裡需要贅言的是涉及西方基督教教堂一些粗淺概念。首先,教堂有幾個級別:教區的中心,通常就是教區主教的駐蹕之地,要建立大教堂;一般的村鎮中都要設定教堂;學校等集體單位都備有小教堂;而官邸豪宅中則都闢有祈禱室。由此可見,基督教堂不僅有規模大小之分,也有地位高下之別。筆者在幾次出訪歐洲各國時,有幸遍觀從最原始質樸的木板教堂,到厚實的土牆建造的較高的大教堂雛形,直到雄偉高大的成熟的哥特式石砌大教堂。那時我已經翻譯過本書,算是實地考察了歐洲不同階段教堂的發展,印證了從書中獲得的知識。其次,是關於大教堂的形制。大教堂的正門一般朝西,因為直對正門的中殿的終端聖壇要坐東——教會相信,基督教的發祥地或者他們所膜拜的耶穌基督在歐洲的東方,即中亞。大教堂都十分高大挺拔,固然體現了人們“通天”的神聖嚮往(我國的大型建築,如宮殿和廟宇,則伸展開闊,要“接地”,體現了東西方不同的哲學理念),但更重要的是,顯示了人們對偉大工程的追求。正是在大教堂的修建中,實用的科學技術和建築藝術,得以迅猛發展。教堂的俯檢視呈十字形:東西向的正殿要長,南北向的側翼要短。這種外形固然有宗教符號的象徵意義,但從力學角度,十字交叉則形成了牢固的結構。在中世紀,著名的大教堂都附有修道院,是供修士們研習和抄寫《聖經》及靜修的神學院。其中以本篤派的苦修者居多。教堂的周圍便是墓地,用來埋葬本地的信徒。而教堂前面的廣場,不拘大小,都是當地居民(當然都是教眾)的聚會場所。每逢禮拜天,便開放集市,做買做賣;還有演出——起初是宗教勸善內容的神奇劇,後來發展出通俗劇,以及吟遊詩人、江湖藝人的種種表演。可以說,為市民階層喜聞樂見的戲劇及說唱就是在這裡發展成型的。由此可見,教堂在當時人們的精神生活及物質生活兩方面都有不可或缺的重要意義。福萊特正是抓住了這樣一個聚焦點,一方面展示了那個歷史時期的宗教和世俗生活;另一方面,更主要的,凸顯了那些代表前進力量的普通百姓中的精英,如何在極端困難的環境中,不畏險阻地發展著生產力,從而推動了社會的進步。顯然,修建大教堂這一偉大功業,主要是由具有才華的建築匠師們完成的,如書中所敘,教會的神往,豪門的私慾,只不過是這些普通勞動者用來實現自己的宏願的輔助力量。所以說,他們才是“大地的支柱”。臺灣譯本出版時將本書更名為《聖殿春秋》,大概是他們的信仰使然,可惜卻將故事的主題侷限於建築大教堂的具象上,而忽略了更深層次的對於勞動者的艱辛付出及崇高精神的謳歌。

在這部八十餘萬字的長篇小說中,作家繼續發揮了講故事能手的本領,在情節的鋪排上,極盡跌宕起伏之能事,而且一波未平,一波又起,呈波浪式滾動遞進狀,令讀者難以釋卷。當然,情節必須有細節加以支撐,沒有細節,作品就缺乏力度,也無法感人。福萊特無疑研究了大量的史料和哥特式大教堂的文獻,再加上他那豐富的想象力,從而為我們提供了一幅中世紀英格蘭的衣、食、住、行及生產和戰爭等包羅永珍的風俗畫,使我們得以徜徉其間,和書中人共同去觀察、去體驗、去思考。作家在細節的描繪上有兩點給人印象頗深:一是凡與主題有關的便不厭其詳,如對大教堂、對生與死的描寫;二是他的筆端始終飽蘸感情的濃墨,是與非、美與醜、愛與憎,深深滲透在字裡行間,激起我們和人物的共鳴,與他們一起喜怒哀樂。

由於作品重點寫了哥特式建築誕生和成型這一歐洲中世紀文明的側面,書中的主要人物便都以智慧為共同特徵。菲利普、沃爾倫、湯姆、傑克、阿蓮娜、裡甘這些人自不待言,就是阿爾弗雷德那樣的蠢笨漢子和威廉那樣的渾橫兇徒,也都不乏心計和狡詐。於是,讀者所看到的便是一場場人與人的鬥智或一個個擺脫困境的計謀。正是在這種緊張激烈的場面中,這些智慧人物的各自不同的特徵也就躍然紙上了:菲利普的精明、沃爾倫的陰險、湯姆的機警、傑克的靈氣、阿蓮娜的聰慧、裡甘的奸猾……無一不活靈活現地突顯在我們面前。他們有血有肉,有色彩鮮明的個性,又有具體而微的行動,也有內在的心理依據,讀來真實可信。

不難看出,福萊特在撰寫這部小說時是遵循了歷史題材小說的鼻祖瓦爾特·司各特爵士(Sir Walter Scott,一七七一—一八三二)所奠定的基本原則的,我們甚至可以從本書中看到司各特的代表作《劫後英雄傳》(Ivanhoe,一八一九年,描寫亨利二世之子“獅心”理查一世在位期間入侵的諾曼底貴族和英格蘭土著、百姓之間的爭鬥和文化上的融合)寫作手法的一些影子。但福萊特終歸是我們時代的作家,和一百七十年前的先輩不同。這不僅表現在敘述角度多借助書中人物的視角等現代派技巧上,更主要的還表現在作者所賦予作品的主題和對人物理解的現代意識上。簡言之,福萊特是以一個現代人的觀點去認識和總結十二世紀時的事件和人物的。這就必然拉近了我們和歷史的距離,如同身臨其境,令人倍覺親切。

對當今人類的現代意識有重大影響的弗洛伊德心理學和存在主義哲學,指出了人類求發展的本能和只有敢於付出代價,才可恢復個人決定自己生活價值的自由。在本書中,無論是王位之爭還是王權與教權之爭,抑或正義與邪惡雙方之爭,歸根結柢全是一種謀生存、圖發展的競爭與奮鬥;其中的是與非,只在於是“為了創造世界之最美好的事物”,還是僅僅為了一己之私。湯姆和傑克為了建造更雄偉的建築物而胼手胝足;菲利普和喬納森為了修道院和王橋鎮的繁榮而嘔心瀝血;阿蓮娜為了實現對父親發下的誓言而含辛茹苦……都為我們樹立了人生的楷模。儘管這種奮爭有時可能是痛苦的磨礪,但全人類的繁榮、興旺、和平、幸福及進步,不正是有賴於這些奮鬥不懈的人物嗎?

總而言之,不同層次的讀者可以按照自己的欣賞習慣去品味本書豐厚的內涵:可以耽於動人的情節,可以學習歷史背景或建築學等方面的常識,可以汲取書中人物的智慧為我所用,也可以探討人生哲理。

以上所寫,可說是譯者的一點個人心得和體會,願與讀者諸君共享。還必須說明的是,本書涉及頗多英國曆史、基督教和建築學方面的知識,無論在時間還是在地域上都和我們的現實生活相距甚遠,本人在翻譯時雖時時留心,仍不免有文字上的不妥或疏漏之處,尚望專家學者及讀者朋友不吝指正。

當我最後譯完全書,掩卷深思時,心頭不由得浮現出一種感慨。書中所寫的時代,相當於我國的宋朝,彼時英格蘭的文化和生活水準不知要落後於我國多少年!然而在那裡後來卻發生了工業革命,率先進入了近代社會,在全球領一代風騷。反躬自問,我們這些生活在現在這個年代的炎黃子孫,難道不該有更大的作為嗎?這或可算做並非題外話的一些思考吧!

胡允桓

為臺灣宏觀文化事業股份有限公司中譯本而寫

一九九三年七月

為上海譯文出版社重印本修改補充

二〇〇九年三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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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Eye of the Needle這一書名,我國大陸初版時曾譯作《針眼》,後來我為臺灣版翻譯時,專門在譯者序中仔細論述了何以應該譯作《針之眼》,此處不擬贅言。誠如早些年的日本電影《人證》應該譯作《人性之證明》一樣,才能準確表達原意,不致產生誤解。</l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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