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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套摘下來的瞬間沈欲全身都麻了,小喬的手居然沒事?居然沒事!

這雙手很漂亮,骨指很長,雖然不像女生指圍纖細但是異常得直。沈欲從小幹農活,就喜歡那樣筆直筆直的手指,指尖顯得尖尖的。

可是玩起打火機又是另一番模樣,手速飛快毫不猶豫,經常把打火機油濺在指肚上,把火往手上引來耍酷。嚇得沈欲心驚膽戰。

不是說全燒了麼?怎麼會完好無損?沈欲站在小喬身後產生了一個冰冷的想法。他離開的這些年,小喬身上一定發生過什麼事。

喬佚先是摘了一隻,然後摘了另外一隻。4年,他幾乎沒敢摘過手套,偶爾睡覺才摘。安安出事那晚他沒來得及戴,等到了醫院簽字時,看著自己光禿禿的手竟然很不適應。

現在看也很不適應,手還是曾經那雙,打過架、偷過東西、燒過樹葉,唯一不同的是他紋了戒指。一條黑色的線細細繞著無名指,可在他的心裡這是一個戒指。沈欲曾經說給他買,結果不僅沒買,還跑了。

沈欲看見那條線,更是看懂了它的涵義。

“現在滿意了麼?”喬佚微舉雙手,手背朝外,“回去和秋曼女士說,我過陣子就要回家了,希望你們已經把我的房間收拾好。還有,古董房的鑰匙我不會給你們,如果想要告我,隨時奉陪。”

喬凱和喬菱的臉色都很不好,也有成年人的隱忍。父親的財產雖然分割給了孩子們,喬佚那份也明顯少於他們的,可古董房的支配權竟然留給了這個野種。

防了這麼些年竟然沒防過父親那個老狐狸,現在公證人和公證書都出來了,暫時也沒有辦法。

喬佚又叮囑苗苗幾句,讓她注意休息,就帶沈欲離開了,不適應的人反而是沈欲。

“怎麼了?”喬佚拉著手問。

沈欲搖了搖頭,手裡緊攥木盒像攥住半條命那麼緊。別說是喬凱和喬菱要搶,就算他們找專業打手來搶,豁出命去自己也不會鬆手。這是小喬的東西,他父親留給他的,不管他是不是私生子,不管他叫喬佚,還是小名叫卡加的俄羅斯男孩,卡加伊戈爾維.安娜斯塔西亞。

真正令沈欲不適應的是小喬的手。掌心對掌心,沈欲一下覺出自己面板不夠好來,相比之下有些粗糙,還有被拳擊束帶勒出來的疤,在他掌心形成邊界線。

可小喬的手不一樣,戴了幾年手套,掌心有力卻柔軟,包住了自己的指關節。又熱又幹燥。還紋了一個圈,那是自己欠他的戒指。

沈欲趕緊抽回手,在衣服上擦了擦。

“又這樣。”喬佚把他重新拉住,“你以前就是這樣,拉著拉著就放開我,我經常害怕,怕你遲早有一天不要我。”

“不是。”沈欲重新攥緊,手指交叉格外用力。

“那是為什麼?”喬佚問。

“我是,我是……”沈欲和他指根互蹭,“我是汗手。”

喬佚歪著頭停下了。“什麼叫汗手。”

沈欲把木盒遞給他,張開另一隻手掌,掌心一片亮瑩瑩。“手容易出汗,天生的。我也去醫院查過,現在有一個手術可以把汗腺割掉,但是我膽子不大就沒敢做。拉手時間久了,容易粘在一起。”

“就因為……”喬佚閉了閉眼,“就他媽因為這個?”

“嗯。”沈欲很老實的,“你不覺得抓著一塊兒粘糕似的?”

“不覺得,想把你抓死。”喬佚惡狠狠的,“先回酒店,等孩子回來就陪我回家。”

“哦。”沈欲跟著他上了計程車,拉著的手一直沒有再分開。

回到酒店喬佚忽地感覺特別累,比去沈家村還累。他先是沖澡,在花灑下面不停地衝手,竟然很不習慣了。

手沒事。要不是因為劉秋曼,他也不會戰戰兢兢這麼久。

等到這個澡洗完,喬佚習慣性去開盥洗臺的抽屜,裡面疊放著十幾雙一模一樣的皮手套。他又反應過來,自己已經不用再戴了。

曾經那個回家不敢說話的流浪少年已經長大。

洗完澡他先去喝了一杯冰牛奶,客廳裡堆放著沈欲的箱子,沒來得及開啟。他走進臥室,沈欲正對著那個深褐色的小木盒出神。

“看什麼呢?”喬佚走過去。

“瞎看。”沈欲說,“我已經把自己的出身告訴你了,你能不能把你家裡的事也告訴我?”

“哦,我懂了。”喬佚搖晃著牛奶杯,“沈哥這是心疼我了。”

“沒有。”沈欲很酷地否認,“好吧我是心疼了,你趕緊說,我急死了。”

喬佚舔舔嘴角的牛奶。“都不知道從哪裡開始說……和你遇見那年,我已經在東北流浪很久了,所以才誤入歧途,和一幫不務正業的流氓在一起。他們那天計劃搶超市,讓我幫忙看門,結果就遇見你。”

這些沈欲知道,他去超市買東西,結果超市門口站著一個男孩。因為臉太過立體沈欲多看了幾眼,可剛進超市沒多久就聽到收銀臺有吵架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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