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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世今年二十三歲,是個絕對的富二代,家資過幾十億,從十五歲之後就玩過無數的女人。

用一句已經OUT的話說,他覺得自己都不會愛了。

因為,他曾經深深地愛過一個女人!哦,應該不能這麼說,因為他還很難明白什麼是愛,應該是他曾經深深迷戀過一個女人。

這個女人叫蘭蔻,和某個知名的大品牌齊名。

林世最愛她的氣質,那種恬靜乾淨的氣質,深深讓他著迷。

之前林世大概平均一週換一次女朋友,追女人最長的時間不超過半個月,而他追求蘭蔻足足追了半年多。

越是得不到的就越是想要得到,所以最後林世幾乎痴念了。為了表示自己的誠意,林世甚至買了一個大大的戒指,而且在蘭蔻單位的門口鋪上了9999朵玫瑰花。

當蘭蔻出來的時候,他當著所有人的面跪下求愛。

他還記得,當時周圍許多女人都感動得落淚了,恨不得以身相待,望向林世的目光也充滿了痴迷。

結果蘭蔻還是冷淡地回答:“對不起,我們不合適。”

然後,她就直接走了。

蘭蔻的這一個舉動,深深地刺激了林世。

林世感覺到自己受到了巨大的傷害,憑什麼啊?他追求別的女人都不超過半個月時間,而他追求蘭蔻足足半年多,她為什麼不答應?她憑什麼不答應啊?他付出了這麼多,蘭蔻竟然不感動?她竟然不答應,不投懷送抱?

憑什麼啊?她憑什麼這樣啊?

瘋狂的林世於是做了一個決定,他得不到的東西,就徹底毀掉。

所以,他就花一筆錢,僱了一個混混,往蘭蔻的臉上潑硫酸,將她徹底毀容。

最後,那個混混被抓了,而林世安然無恙。只不過這件事情被他父親知道之後,直接將他送出國避風頭。

在出國之前,林世去看過被毀容的蘭蔻,真的有說不出的快意啊,甚至他幾乎要忍不住走出去說,蘭蔻現在你可後悔了?

大約一年前,他得知蘭蔻失蹤了,還有她那個異父異母的弟弟也失蹤了。

在國外玩得不痛快,所以林世就回來了,重新開始了神仙一般的生活。

換女朋友的頻率從一週一次,變成三四天一次。所以到現在,他有過多少女人,真的已經完全記不清楚了。

……

白鷺酒吧,H市美女最多的酒吧,也玩得最嗨的酒吧。

此時林世身邊有兩個九分級的大美女,全部來自附近的藝術院校,本來就長得很美,加上很會化妝,當真是非常精緻。

只不過此時的他臉上神情充滿了巴結,道:“正哥,那個安瀾搞定沒?”

正哥是一個三十幾歲的男子,是來自北方的大人物。

目光如同鷹隼一般,大口地抽著雪茄,對身邊諂媚的女人半點不放在眼裡。

“還沒……”正哥道:“我們這種人,一看就知道是壞人,總有些女人對我們敬而遠之的,你以為都是你身邊這些個藝術系學生啊?”

這話一出,周圍幾個化妝精緻的美女露出訕笑。

“那怎麼辦?”林世道:“要不然,我們兄弟幾個把她給綁了,她每天都在固定路線夜跑的。抓住她之後玩囚禁遊戲,每一個女人或多或少都有斯德哥爾摩綜合症的。虐著虐著就愛上你了。”

正哥道:“這種遊戲沒有意思,我要的是她乖乖來到我的面前,跪著等著我的恩寵。她家不是做地產生意的嗎?屁股乾淨嗎?”

林世道:“這世界上哪有屁股乾淨的?第一桶金或多或少都遊離在黑暗邊緣的。”

正哥道:“那就對她家裡的生意下手,過不多久就要來跪著求我了。”

“正哥高明,高明……”林世道。

這位正哥大口將杯子裡面的二鍋頭喝光,然後推開身邊的女人道:“走了,去睡覺了,好好研究一下怎麼弄她家。”

然後,這位正哥離去,步伐豪邁,像一隻獅王一樣,周圍人本能地避開。

“土鱉。”林世心中暗罵對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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