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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長秋兼領尚書令曹節,故後十日。長信太僕程璜,壽終正寢,無疾而終。

中常侍,再去其二。

黃門式微,無可逆轉。餘下中常侍,唯剩趙忠、封諝、畢嵐,宋典,四人,互不牽連,難成氣候。以黃門令左豐為首,漸由中黃門執掌禁中內外。不出十載,黃門少令必為中常侍。不出二十載,黃門當復起。

如前所說。黃門附內而生。只需漢室仍在,必有黃門復起之時。

終歸“天無絕人之路”。

蟄伏二十載,恢復元氣。大權獨攬,指日可待。

董重、何苗,又何嘗不是在與“時間賽跑”。

少帝如此。

薊王亦如此。

“日月逝矣,歲不我與”。

生死存亡,旦夕之間。何苗,董重,一對混吃等死五陵少年。時至今日,皆不敢有絲毫縱情放濫。

話說,先帝初,竇太后垂簾稱制,竇大將軍監國時,靈帝不也造中興劍四柄,以明心志。終歸身不由己,不得已而為之。

程璜喪禮,極其隆重。雖未得朝廷追贈,然鑑於竇太皇德高望重。朝中權貴,自何董二戚以降,皆遣使弔唁。程璜無嗣,唯三養女。憫其身後無人,竇太皇遂將二養女,長留宮中。程中大夫,先為先帝食母,今又懷廢帝骨血。自不可小覷。本欲封(女)君,賜配合肥侯。卻被程中大夫婉拒。

言,父死守喪,不行婚嫁,不預吉慶。

雖未明媒正娶,卻有夫妻之實,且身懷六甲。當可“奪情”處之。命其返回封國,遙祭亡父即可。無需滯留京中。

“漢氏承秦,率天下為天子修服三年。”

後,文帝遺詔:“其令天下吏民:令到,出臨三日,皆釋服;毋禁取婦、嫁女、祠祀、飲酒、食肉;自當給喪事服臨者,皆無跣;絰帶毋過三寸;毋布車及兵器;毋發民哭臨宮殿中;殿中當臨者,皆以旦夕各十五舉音,禮畢罷;非旦夕臨時,禁毋得擅哭臨;已下棺,服大功十五日,小功十四者,纖七日,釋服。他不在令中者,皆以此令比類從事。佈告天下,使明知朕意。霸陵山川因其故,毋有所改。歸夫人以下至少使。”

至此,大漢朝廷及內宮,僅行喪三十六日。以三日易三月,以三十六日易三十六月(三年),後世稱“以日易月”。三日過後,除朝廷外,天下民生,百無禁忌。此制一出,歷代相沿,少有變更。

自文帝始,以《漢律》之開明,並不提倡“守孝三年”。然大漢以忠孝治天下。民間重孝,蔚然成風。凡父母喪,便是朝中權臣,亦多棄官歸鄉,結廬別居,守滿三年。更有守滿六年之久。

正因如此。何後別居西園,為先帝守喪。故被天下所敬。日前,許攸獻策:三宮並垂簾。便是何苗亦斷然搖頭。言,若太后出爾反爾,先前所積人望,皆付之東流。便是此因。

依律,只需行喪三十六日。足矣。

程璜臨終前,上呈陳情表。請願“不歸鄉,葬北邙”。竇太皇亦允之。

如此一來。三位義女,自不必扶棺離京。謹防仇家有機可乘。身後之事,一清二楚。“舔犢情深”,“虎不食子”,果然如此。

長信宮署,後舍。

三養女,枯坐無言。

少頃,長女忽問:“阿父臨終之言,小妹可否相告。”

程中大夫答曰:“事關吾門生死,恕妹不便相告。”

“先前,我等百思不得其解,阿父因何要入朝相助禁錮雲臺之竇太后,又助其垂簾監國。時至今日,其中關竅,仍舊全然不知。阿父已逝,你我姐妹,當如何自保。”長女言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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