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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陰沉的雨天下午,年輕的警員華默驅車行駛在回家的路上。萊辛城的大街上行人寥寥,這座巨大的城市在雨天裡忽然平靜了下來。華默摸了摸自己腰間的點22警用左輪,不覺輕輕嘆了口氣。

自從進了刑事調查局,他就感覺自己沒被重視過。迄今為止,他沒參與過任何一起重要案子。今天他又提前下班了。他真希望自己能和那些忙碌的同事們一樣,做著真正重要的事情。

車開進一處幽靜的街區。這裡四處植物繁茂。前方是一座頗有古韻的三層紅磚小洋樓,第二層便是華默的家——比起現代化的高層小區,他更喜歡這種傳統的建築。他把車停好,忽然看到後座上有個黑色塑膠小包。

奇怪。他想,自己沒帶什麼塑膠小包啊?

忽然間,一陣恐懼襲來,電影中的情節閃現在腦海——警察連人帶車被炸掉。

他搖搖頭,誰會炸他?他是個沒什麼影響的次要角色,甚至連得罪犯人的機會都沒有。

他開啟那個塑膠包,裡面是一盒磁帶。

走進家門之後,沒有理會妻子的招呼,華默徑直走到房間裡翻箱倒櫃,終於找出一部老式的磁帶錄放機。這年頭幾乎沒人用這玩意兒了。

他關上臥室門,把磁帶放進錄放機裡,按下開關。一陣雜音過後,一個低沉的男聲響起:

你好。我要告訴你一件事。今晚七點,我要去殺一個人。地點在濱海區甘藍路,目標是一個叫黃昆的男人。我一定會殺了他。不會有錯。至於我為什麼要告訴你,嘿嘿,我想,這僅僅是因為比較有趣。

華默呆呆地盯著錄放機,直到磁帶後面的空白部分轉完,他才回過神來。

老天啊,這是什麼情況?一個傢伙要去殺一個人,行兇之前卻把被害者的姓名、住址及行兇時間告訴一名警察。這傢伙是不是有神經病?

華默第一反應認為這可能是個惡作劇。但如果是惡作劇,對方不會說得這麼直白,他會故意留下一點空間,讓警方去調查、去忙亂。

如果並非惡作劇而是真有其事,為什麼即將行兇的人要把時間、地點統統說出來?這樣去殺人怎麼有成功的可能?

當然,也可能是某個知情者以這種方式暗中通報。但這仍然說不過去,他為什麼不打個匿名電話到局裡,幹嗎弄得這樣詭秘,還在錄音中用第一人稱?而且為什麼偏偏選擇告訴他這個默默無聞的小警員?

不管怎麼說,這是個突發事件。糟糕的是,他一時不知該怎麼處理。

華默愣愣地走出房間。妻子已經為他熱好了飯菜,並且正坐在桌邊等他。

“今天怎麼回來得這麼早?”妻子問。

“下午我休班。”他心不在焉地說。

“如果那樣你應該中午就回來啊。現在都已經下午了。”

華默什麼也沒說,默默地吃著飯,腦海裡還在想著那盤磁帶。

妻子在他肩上輕輕捏了捏:“你剛上班沒多久,別想著馬上當探長。受冷落是正常的,別為這事傷神了。”

她不知道他剛剛遇到的事,他想,也沒必要告訴她。他現在滿腦子都是磁帶裡那個男人的聲音:今晚七點,我要去殺一個人,地點在濱海區甘藍路……

吃過晚飯後,華默再次把自己關在房裡思考:離晚上七點只有幾個小時了。要把磁帶交到局裡去嗎?不,那有什麼用,要是局裡派警察到現場,結果卻什麼都沒發生,人們只會嘲笑他想辦案想瘋了。一盒磁帶有什麼說服力?那些警探們都忙得要死,說不定還會因此遷怒於他。

只有一個辦法:自己去。

他向妻子撒謊說有個聚會,就走出了家門。

濱海區甘藍路一帶多是矮層獨棟房,居住在這裡的人魚龍混雜,磁帶上沒說具體地址,但已知道這個即將被殺的人叫黃昆,相信這裡不會有太多人叫這個名字。果然,華默從當地居委會查出了黃昆的住所。那是一棟單層的房子,門前有幾棵樹,還有漂亮的草坪。

華默將車停在不遠處的路邊,快到七點了。他一手放在衣兜裡緊握著手槍,一手拿著表,眼睛注視著秒針的走動。

那棟房子的門開著,屋內有個男人在走動,偶爾還會走到外面的草坪上來,料想那就是黃昆了。此刻,他絲毫不知有個警察正擔心著他會被殺掉。

七點到了。四處風平浪靜。

華默想自己的表也許快了幾分鐘,他繼續等待著。七點十分,還是一切如常。

但是,此時的黃昆並不在他的視野中,屋裡會不會已經發生了什麼事?也許殺人者可以從後面的窗戶潛入屋裡。

這樣一想,華默就覺得事情不妙了。他立刻從車上下來,走到房子門口。屋裡的電視正播著新聞,但他無法判斷是否有人在活動。

他走到窗邊,想看看裡面是否正常。門卻被一把拉開:“你是什麼人?你想幹什麼?”

“啊,我……”華默一時語塞。

“我早就看見你在外面鬼鬼祟祟的了,你想怎樣?”

“你……你是叫黃昆吧?”

“是的,你找我有什麼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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