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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歷克斯就喜歡這樣。差不多一個小時了,她試來試去,猶豫不決,走出商店,又重新折回,試了一遍,又再試了一遍那些假髮。她可以整個下午都泡在那裡。

三四年前,她偶然間發現了這家位於斯特拉斯堡大街上的時裝店。出於好奇,她看都沒怎麼看就踏進了店門。當她看到鏡子裡一頭紅棕色頭髮的自己時,她被自己的改變徹底震驚了,她當即買下了這頂假髮。

阿歷克斯幾乎穿什麼都好看,因為她真的非常漂亮。但並非一直如此,她是從青春期開始變漂亮的。曾經,她只是個小姑娘,一丁點兒大,瘦得難看。但蛻變一旦發生,就像巨浪從海底湧起,身體遽然改變,加速變形。幾個月的工夫,阿歷克斯就美得光芒四射。頃刻間,所有人都不相信,連她自己都不信,這突如其來的上天眷顧,竟然真的在自己身上發生了。直到今天,她都不信。

比如一頂紅棕色假髮。她從沒想過自己會這麼適合這樣的裝扮。一個偉大的發現。她並不懷疑這種變化的廣度,或者說它的豐富性。一頂假髮,這太膚淺了,但是不知道為什麼,她覺得有一種從未經歷過的東西在生命中發生了。

這頂假髮,事實上,她從沒有戴過。回家之後,她很快意識到它的質量真的再一般不過了。它看起來又假又醜,無比拙劣。她把它扔了,但沒有扔在垃圾桶裡,而是扔在了一個衣櫃的抽屜裡。時不時地,她把它重新拿出來,戴著它自我審視。儘管這頂假髮難看至極——它好像在嘶吼:“我是用低檔合成材料做的。”但它並沒有阻止阿歷克斯在鏡子裡看到她自己的潛力。她回到了斯特拉斯堡大街,她精心挑選那些高質量的假髮,有時候這些假髮的價格比她當臨時護士的工資還高一點兒,但畢竟這些是真的可以戴出門的假髮。她給自己壯了壯膽。

萬事開頭難,首先要敢於嘗試。對於像阿歷克斯這樣生性害羞的人來說,要鼓起勇氣開始這樣的嘗試的確需要好半天。妝容、服飾、鞋、包,都得搭配協調(總之,要找出和你現有的裝扮協調的假髮,畢竟不能每次一換髮型就重新配置全身裝扮……),然後你走出商店,走到大街上,一瞬間,你已經是另一個人了。雖不完全是,但也差不多。就算這樣不能改變人生,但也至少會幫你打發時間,尤其是當你不再有太多期待的時候。

阿歷克斯喜歡那些標籤式的假髮,那種能清楚傳遞某種資訊的假髮,比如:“我知道你們在想什麼”,或者“我也是數學達人”。今天她戴的這頂說的是:“你們別想在臉書上找到我。”

當她透過窗玻璃看到那個男人時,她正抓著一個叫作“城市休克”的式樣。那個男人在街對面的人行道上,裝模作樣地在等什麼人或是什麼東西。這是兩個小時內的第三次了。他跟蹤她。現在,她非常確定。為什麼是我?這是她腦袋裡第一個冒出來的問題,好像所有女孩都可能被男人尾隨,就她不行似的;好像她真的沒有感受到他們無所不在的目光似的。公交上、大街上、商店裡,阿歷克斯吸引所有年齡層的男人,這是三十歲的優勢。然而,她還是感到驚訝。“比我好看的多了去了。”阿歷克斯總是缺乏自信,總是滿腦子充斥著懷疑。打小就這樣。她口吃的毛病直到青春期才好轉。即便是今天,她手足無措時還是會口吃。

她不認識這個男人,他這樣一個身材,是應該給她留下深刻印象的,不,她之前從沒見過他。一個五十歲的男人跟蹤一個三十歲的姑娘……並不是她小題大做,她只是感到震驚,就是這樣。

阿歷克斯低下目光,看向別的式樣,假裝在猶豫,然後穿過商場,站定在一個可以觀察對街人行道的角落裡。那個男人應該是個運動健將,是那種結實魁梧的男人,這一點從他緊裹身體的衣服就可以看出來。她撫摸著一頂淡得幾乎發白的金髮,試圖回憶第一次意識到他存在時的場景。是在地鐵上。她看到他站在車廂末端。他們的目光交會了,她看到他對她微笑,看得出他努力想讓這個微笑看上去迷人而真誠。在這張臉上,她所不喜歡的,是那目光中彷彿藏匿著什麼打定了的主意。但最重要的是,那張臉上幾乎看不見嘴唇。她本能地感到不信任,彷彿所有看不清嘴唇的人都藏著什麼不可告人的秘密,都懷著什麼居心叵測的惡意。還有他隆起的額頭。可惜,她沒來得及看他的眼睛。在她看來,眼睛是不會騙人的,她總是這樣透過目光來看清一個人。很顯然,那時候,在地鐵上,對於這樣一個傢伙,她並不想多浪費時間。她沒有表現得太明顯,只是調轉了方向,背對著他,在包裡摸索了一陣,掏出MP3。她放上一首歌——《沒有人要的孩子》,忽然覺得好像在哪裡見過他,前一天晚上,或者大前天晚上,就在她家樓下。畫面有點兒模糊,她不是很確定。必須重新回顧,才能喚醒模糊的記憶,但她不想慫恿自己冒這個險。確定的是,在地鐵相遇之後,她又一次見到了他,那是半個小時之後,她從斯特拉斯堡大街步行回來時。她剛剛改變了主意,她想再看看那頂棕色假髮,中長髮,帶發綹,她突然轉頭,於是看見了他,有一點兒距離,在人行道上,他突然停下,假裝在看一個女裝櫥窗。他再怎麼假裝全神貫注也無濟於事……

阿歷克斯放回那頂假髮。毫無理由地,她的手開始顫抖。太傻了。他喜歡她,跟蹤她,他只是試試運氣罷了,他總不會在大街上襲擊她。阿歷克斯搖了搖頭,像是要整理一下思緒,當她重新再看向人行道時,男人消失了。她左顧右盼了一陣,還是沒有人,他離開了。她有點兒誇張地舒了口氣,不斷重複著“太傻了”,呼吸終於慢慢恢復正常。走到商店門口,她又不由自主地停下腳步,重新確認一遍。現在,她倒是有那麼一點兒因為看不見他而擔心。

阿歷克斯看了看手錶,又看了看天色。天氣很好,差不多還要一個小時才天黑。她不想回家,覺得應該去食品店逛逛。她努力回想冰箱裡還有什麼食物。對於買東西,她實在是粗枝大葉。她的注意力都集中在了她的工作上、她的起居舒適上(阿歷克斯的確有點兒狂熱),還有,雖然她不大願意承認,集中在了衣服和鞋子上,還有包和假髮。她倒想集中在愛情上,但愛情,是另一回事,是她命裡應該劃清界限的劫難。她期待過,渴望過,也放棄過。如今,她已經不願在這個問題上多花時間,甚至想都不去想。她只是嘗試不要用電視相親來彌補這個遺憾,不要吃太多,不要變太醜。儘管如此,儘管單身,但她很少感覺孤單。她有自己的生活,很好地分配著她的時間。至於愛情,反正已經耽誤了,那就順其自然。自從她做好孤獨終老的打算,事情反倒簡單起來。儘管一個人,阿歷克斯還是努力正常生活,努力找些樂子。在生活中給自己製造一些小享受,她和別人一樣,也有這樣的權利——這樣的想法幫了她不少。比如,她決定今晚折回弗吉拉爾大街上的蒙特內勒餐廳用餐。

她早早就到了餐廳。這是她第二次去。第一次是前一個星期,一個漂亮的紅棕色頭髮姑娘獨自晚餐,當然讓人印象深刻。今晚,服務生像對待常客一樣和她打招呼,互相推搡著,像是和這位漂亮客人調情,她只是微笑,服務生們更覺得她迷人極了。她要了同一張桌子,背對露臺,面朝大廳,她點了同樣的半瓶阿爾薩斯冰酒。她嘆了口氣。阿歷克斯喜歡吃,即便她告誡自己要注意,她還是停不下嘴。她的體重就像個溜溜球。說起來,她目前還算可以很好地應付這個問題。她可以一下長個十斤、十五斤,讓人完全認不出來,兩個月後,又唰的一下變回原來的體重。再過幾年,這就不太可能了。

她拿出書,又問服務員要了一把備用叉子,好在吃飯的時候壓住書頁。和上週一樣,在她對面,稍微右邊一點兒,坐著同一個淺栗色頭髮的傢伙。他常和朋友們一起用餐。現在就只有兩個人,周圍人不用費勁就能聽見他們的談話。他立即就看到了她,從她進門那一刻起,就一直盯著她看,但她裝作沒怎麼注意到他。這很可能會持續整個晚上,即便他的其他朋友都到了,即便他們開始沒完沒了地討論工作、姑娘、女人,輪流講自己那些英雄事蹟,他還是會不停地看她。阿歷克斯還挺享受這樣的場面,但她又不想公然地給他什麼鼓勵。他還不錯,四十歲或四十五歲的樣子,還挺英俊,可能有點兒酗酒,酒精讓他的臉呈現出一種悲劇性。就是這樣一張臉,讓阿歷克斯產生了情緒。

她喝完咖啡。離開時,她作出了唯一的讓步,用恰到好處的力度,給他一個眼神。簡簡單單一個眼神。阿歷克斯對這一招拿捏得爐火純青。但就那麼一瞬間,她切切實實感到一種痛苦。她看到男人投射過來一種渴望的目光,這種目光讓她內心翻湧,彷彿看到了一個悲傷的承諾。阿歷克斯從不做什麼承諾,那種牽扯到她生活的、真正的承諾。就像今晚,她感覺自己的大腦固定在了凝滯的畫面上,好像她生命的電影放映機卡帶了,沒有辦法回放,沒有辦法把故事重新講述,找不到詞。下一次,如果她再待得晚一點兒,他可能就會在外面等她。誰知道呢。反正遲早都會。阿歷克斯太瞭解這些步驟了,總是大同小異。和男人的重逢對她來說總不會帶來太美好的故事,至少這樣一個場景,她再熟悉不過。反正,就是這樣。

夜幕已經完全降臨,天氣溫潤舒適。一輛公交車剛剛到站。她加快了腳步,司機從後視鏡看到她,便停下來等她,她又加緊了步伐。但是,就在她想上車的瞬間,她改變了主意,她決定稍微走一走,然後在半路搭一輛別的車,她示意了司機,司機回以她一個遺憾的手勢,好像在說:命運啊,真是暗藏玄機。他還是開了門:“我後面沒有車了,這可是今晚的末班車……”

阿歷克斯笑了笑,做了個手勢表示感謝。好吧,她只能走路回家了。她會先走法勒基耶爾路,然後再轉到拉布魯斯特街。

她住這個街區有三個月了,靠近旺夫門。她經常搬家。之前,她住在克利尼昂古爾門附近。再之前,在商貿街附近。有的人很討厭搬家,但對她來說,這是必須做的。她熱愛搬家。可能是因為,就像那些假髮,感覺可以給生活帶來改變。這是生活的主旋律。這天,她的生活即將改變。幾米開外,就在她面前,一輛白色貨車開到了人行道上準備停車。為了透過,阿歷克斯只能貼著房子的外牆走,她感覺到一種存在,是一個男人。不等她轉身,她的背脊已被重重捶了一拳。她失去平衡,身子往前一衝,前額撞上車身,發出一聲沉悶的轟響,她丟下手裡的東西,想要抓住些什麼作為支撐,但她什麼都沒抓到。男人抓住她的頭髮,但他只是扯下了假髮。他罵了一句她聽不懂的話,隨即憤怒地用一隻手抓了一大把她的真發,另一隻手用力打在她肚子上,力氣大到可以打死一頭牛。阿歷克斯甚至沒有時間喊痛,她佝僂著身子立馬開始嘔吐。這個男人力氣太大了,他像翻一張紙片一般把她轉向自己,一手緊緊繞住她的腰,一手把一團布狠狠塞進她嘴裡,堵住她的喉嚨。就是他,這個男人,在地鐵上、大街上、商店外,就是他。有那麼一秒鐘,他們互相對視了一眼。她試圖用腳踢他,但是他的手臂正像個虎鉗一般緊緊纏著她,她沒有辦法對抗那麼大的力氣。他把她往下壓,她膝蓋一軟,倒在貨車底板上。男人往她腰上狠狠踹了一腳。阿歷克斯被一腳踹進了貨車,臉擦著車底板。他跟著她上了車,狠狠地把她翻轉過來,膝蓋抵住她腹部,朝她臉上伸手就是一拳。他打得那麼重……他是真的想讓她痛,想讓她死,這個念頭瞬間劃過阿歷克斯的腦子,她的腦袋撞到地上又彈起來,她的後腦勺受到了沉重的一擊,枕骨的地方,阿歷克斯告訴自己,就叫枕骨。除了這個詞,她所有能想到的,就是她不能死,不能這樣死,不能現在死。她像胎兒一樣蜷曲著身子,滿嘴的嘔吐物,她的腦袋快炸了,她感覺自己的雙手被粗暴地扭到背後,和腳踝一起死死綁住。我不想現在就死,阿歷克斯在心裡說。貨車的門“砰”地關上,車子啟動了,藉著突然一下的衝力,脫離了人行道。“我不想就這樣死。”

阿歷克斯已經有點兒神志不清,但她還能意識到發生了什麼。她泣不成聲。為什麼是我?為什麼是我?

我不想死。至少不是現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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