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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人引過格雷厄姆·格林[1]的說法,寫作者的前二十年涵蓋了其全部經驗,餘下的歲月則是在觀察。他認為寫作者在童年和青少年時期觀察世界,一生只有一次。而其整個寫作生涯,就是努力用人們共有的“龐大公共世界”,來解說其私人世界。

我曾在領北方朋友立場毛重遊我的兒時故地時,討論過類似的話題。他看著半拆半建的老城區,認為我們之間的區別或許在於經驗和知識的獲取順序上。對我而言,確實是經驗在前,知識在後的。

八九十年代,人們從弄堂搬進單元樓,逼仄的螺旋式空間變為敞亮的兩室一廳,這是一種令人興奮的居住更新體驗。然而很快地,人們又匆忙搬出單元樓,去往更高的公寓,更大的戶型。於是小區成了老小區,工人新村成了舊新村,留下來的,多是老人、窮人,以及外來務工的新居民,這構成了舊型社群在新世紀的鋼筋水泥,也恰好代表著三種不容忽視的社會角色:衰敗的工人群體,日益龐大的老齡化群體,以及低收入的外來務工群體。他們共生於一處,以遲緩的腳步追趕城市瘋狂的發展速度,吞吐著代際內部的消化不良,接受一輪一輪的改造,也等待著隨時可能降臨的淘汰,這使得舊社群本身所具有的地方性、時代感更加五味雜陳——它屬於歷史與空間的糾纏,既是連貫的,也是破碎的。它看似沉睡的軀殼裡不停歇地湧動著複雜的事件、關係和情緒,而這些無不是基於老子、兒子、房子、票子,基於遍地皆是的生老病死。

我的經驗,就在這些老社群裡。

我的寫作從童年模糊的弄堂、河岸記憶中走出來之後,就一頭扎進了這個獨立於“鄉村”和“都市”之外的半新不舊的空間。它來自小城市平民階層所創造的熟人社會。它的容量是龐大的,存在感卻不相符地異常低下。我希望給予它一種真實、細緻且平視的呈現,大約就是沈從文告給汪曾祺的“貼著寫”。

最初是寫一對在馬路口給人補衣服修傘的老夫妻,打賭房子不會拆遷的故事(《預言》)。接著寫一個小區看門人(《小官》),是當作平民英雄來寫的。過了幾年發現,去看這個空間內群體生活的凋敝,遠比追溯往日的榮光和真善更要緊,便決意再寫看門人的故事(《小官的故事》),偷吃狗肉,被年輕人打,去美容店,這時“街道英雄”的反英雄元素已經顯現了。此後接連寫了二十來個“街道英雄”,有人,有動物,清一色都叫“××的故事”。

比如棋牌室常客(《麻將的故事》),彩票店玩家,比如賣水果(《水果攤故事》),賣菜的(《老菜皮》),做早點的(《阿祥早點鋪》),開雜貨店的,五金鋪的(《阿金的故事》),剃頭店的。比如跳廣場舞的,協管社群雜務的(《美芬的故事》)。他們大多是下崗再就業或退休工人,離開了單位制的依附,努力營生或渾渾度日。所謂“男保女超”,男的當保安,女的打超市零工,說的就是這一批老居民的生存狀況。

再如環衛工人,送牛奶工(《光明的故事》),以及老知青(《春光的故事》),是熟人空間裡操持別種語言的特殊角色,他們所擁有的地域文化和氣質,比如吃苦耐勞或孤高自傲,不時與外部環境產生互動,有些融入其中,有些仍在適應,但確已歸屬於本地空間內了。新舊、出入之間的變化關係,十分有趣。

當然我最感興趣的仍是老年人群體。一來老年人同小孩似的,本身具有相當大的創造性和可能性,二來這也是老齡化社會必將面臨的問題。比如務農的老人無處可勞作(《百步一座橋》),扎堆閒聊的和疲於奔命的兩廂對比(《老馬的故事》),撿垃圾成癮(《阿明的故事》),病痛中的懺悔與冒險(《偷桃換李記》),等等。其中涉及到的養老、代際和歷史包袱,無不出自皺紋和柺杖之中,並催生出另一類有關動物的故事。

在熟人社會中,每一隻晃盪的貓狗雞鴨都有自己的地盤和名號,他們是這片土地上的另一群霸主,擁有完整的江湖。小區裡的動物輩分不一,生著高高低低的喉嚨,也有各式各樣的脾氣,就像小區裡的人一樣,有的活得長久,有的說沒就沒了。《狗司令》《來福是個獸》,說的就是這樣的故事。

這又牽扯出政策帶來的風波,比如抓捕黑戶(《雞飛狗跳記》),禁燃煙花(《空響炮》)等。

社群是一個持續飽和且不斷溢位的容器。每個人存在關聯,彼此參與或見證。寫著寫著,我漸漸發現這幾乎是一種“雲”的狀態,也便走出了一種較為狹窄的生命經驗,去尋求當代社會中一種普遍的狀況和民生聯絡——每個小區都有這樣的人,每個城市都有這樣的社群,它們或許彼此能互為當代城市叢林的樣本。

既是市井民生小說,我習慣以大量地方語言和以口頭化為主的日常表達來呈現。民間的白話詞彙是非常形象的,比如一個人走來走去打發時間,就說他是“一根賣不掉的甘蔗”。瘦得皮包骨的人,就說他是“薄皮棺材”。自來熟的,叫作“韭菜面孔”。東西多不叫多,叫“多到造反”。走開不說走開,要說“拍拍屁股走開”。如果說街道是一種江湖,人們則以綽號行走其中,這個名號要叫得響,還要能遺傳給下一代。諸如此類,恰恰展現了不上臺面的口頭語言所具有的高階的文學感,可謂一筆深厚的寶藏。

對話中的引號也是刻意去除的,為的是取消日常對話中並不常見的正經感。口語的兩種特色,利落簡短,冗餘重複,都是對話情緒的體現。但脫口而出之中,卻不乏深奧的人情心思。話不講透,或囉唆不得點,都是民間敘述的留白特色,值得去細想。

這樣的處理往往讓我的故事沒有太多的戲劇衝突,故事幾乎是在波瀾不驚的情況下悄悄推進的。也許有些人會覺得太過平緩,太散文化了。實際上這和人物的生活過程如出一轍,在看似平靜實則一言難盡的一生中走到老。哭哭笑笑是有的,人們習慣了平平常常地講給鄰居聽,大家也不妨一聽。

或許因為太過平常,總有人誤以為我在從事非虛構寫作。然則我必須承認這是一種小說的作法。研究蕭紅的時候,我曾經提出過一個“不受限的文學世界觀”。想象(回憶)的世界,真實的世界,文學創作的世界,彼此間是互相可觸的,暢通無阻的。走在路上,人物裹挾著畫面感襲來的時候,他同時就成了走在故事裡的人,姓名住址對不對,早無關緊要了。魯迅所說的“東南西北的鼻子眼睛捏出一個人”,蘇珊·桑塔格[2]所說的“需要把自己和其他東西一起當作素材來出借,真的存在那樣一個世界,而我真的置身其中”也正是這樣的意思。文學的真實和虛構可以暫時(或永久)地模糊界限,而非虛構也絕非最真實的一種。

九十年代的大陸電影常常給人一種強烈的小說感,許是出於對當代文學的及時改編(即便並沒有IP這種極具野心的商業化概念),現實主義中不乏荒誕、魔幻和諷刺,場景轉變和鏡頭語言也和同期的小說狀況十分相似,可以說是非常良好的關聯互動了。新世紀以來,這種關聯被削弱一些,然而一種尋根姿態在藝術電影上卻做得更加積極,比如從賈樟柯的汾陽、萬瑪才旦的藏區到李睿珺的大西北,從《路邊野餐》裡的貴州到《八月》為代表的故地景象。這兩個時期的大陸電影都是我所愛好的物件,尤其是後者的觀看視角。我始終覺得青年一代能為自己所成長的時代作出的最高反饋,就是用藝術的方式去呈現它,去獻給我們的父輩。這是一種致敬,也是一種自我梳理。

我幾乎是以分鏡練習的方式開啟了寫作嘗試。很多時候常常是畫面先行的。這大概同我喜歡上街看來看去有關,視覺衝擊總是優於其他感官,有時一個場景就是一個故事。走在路上看,眼睛是很貪婪的,一邊看,腦子一邊興奮,眼睛才會飽。我甚至會為我的故事尋找一張肖像,最早在豆瓣發表這些故事的時候,每一篇最後都會附一張照片。它們之間不一定是直接關聯的,只是展演了某種相同的資訊或情緒。

小區也好,街道也好,走到哪,誰一起身,留下一隻茶杯在長凳上,就留下了一副街道英雄的背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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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格雷厄姆·格林(Graham Greene,1904—1991),英國作家、編劇、文學評論家。一生獲得4次諾貝爾文學獎提名,被譽為諾貝爾文學獎無冕之王。

[2]蘇珊·桑塔格(Susan Sontag,1933—2004),美國作家、藝術評論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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