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漆黑的夜空中,看不到一顆星星。

回到市局的時候,城市已融入濃濃的夜色之中。

冬日的夜晚很寒冷。再加上一天沒有吃飯,寒風掠過身體,彷彿一瞬間便刺透了我的骨髓。

在市局門口,谷志軍拍了拍我的肩膀。

我說:

“謝謝。”

谷志軍擺了擺手。

等谷志軍和二隊的人離開後,幾乎沒有交流,我、鄧浩還有陸鋼他們便不約而同地回到了辦公室。我要去那裡聽取陸鋼向我彙報最新的調查情況。回辦公室的路上,我的思緒始終都在“狼圖騰”——付洋之間打轉,他們一會兒重疊在一起,一會兒又會分開。我相信,今天在場的每一個人,都對我們今天的發現感到無比震驚!每個人都在思考一個同樣的問題,那些心臟是祭品嗎?心臟和鮮花,是某種儀式嗎?如果那是一種儀式,這儀式竟是如此邪惡!邪惡得就像一條不停蠕動的千足蟲,始終不停地吞噬著我們的靈魂。我想,今天的發現在促使我們每一個人都更加堅定信心,我們必須爭分奪秒、夜以繼日地工作,我們必須抓住兇手。現在,我們已經越來越迫不及待了。也許,也許僅僅是快上那麼一秒,我們就能挽救一個無辜者的生命。我們都不再奢望,在我們抓住他之前,碎屍案的兇手會突然良心發現,停下自己罪惡的腳步。而在我們抓住他之前,我們只能心懷恐懼地等待。等待某一天,又有一具失去心臟的屍體會突然出現在我們面前。

也許,確認今天這具屍體的身份並非難事,也許,我們只需將死者的面部復原照片與那些我們已知的網友加以對比,便能發現其中的被害人。只不過,做出死者的面部復原照片尚需時日,而在那之前,我們不能被動等待。

我和鄧浩在會議室裡連吸了幾支煙,心情仍無法平靜。我們一天沒吃飯了,但一點飢餓的感覺也沒有。

我默默地望著沉浸在濃濃夜色中的城市,城市繁華的燈火依舊。遠處,不時傳來噼裡啪啦的鞭炮聲,臨近三十,年味已經越來越濃了。

我和鄧浩抽菸那會兒,陸鋼去附近的小賣部買了一堆麵包和蛋糕。然後,他給我們每個人衝了一杯熱騰騰的速溶咖啡。

我們一面大口大口嚼著麵包,一面聽取陸鋼他們的調查結果。

陸鋼問我:

“先聽高速公路的調查結果,還是先聽那些網友的情況?”

我來了精神。

“先說高速公路。”

陸鋼乾咳了一下,說:

“高速公路收費站的入口和出口都安裝了監控裝置,但是入口處安裝的是車輛識別系統,只有出口是攝像系統。我們調取了高速公路出口處的錄影,在我們設定的時段內,經過這些出口的車輛大概有幾百萬輛。隨後,我們設定了甄別條件,條件為這段時間內,分別從出京方向離拋屍現場最近的三個出口駛出高速,又從對應的進京方向三個入口駛入高速並在城區出口駛出高速的同一車輛。結果,我們發現了十七輛可疑車輛,其中,這一輛最為可疑。”

說著,陸鋼把從高速公路出口錄影中擷取的影片照片投射在會議室的螢幕上。螢幕上開始不斷閃現不同車輛的照片,最後,照片定格在了其中一輛車上。

“這是一輛銀灰色的別克商務車。根據調查結果,從本市溫度降至零度以下,至三個被害人屍體被發現的這段時間內,這輛車分別從本市至拋屍現場間的高速公路往返。我們之所以把這輛車列為重點嫌疑物件,有三個原因,首先,這輛車始終沒有掛車牌,我們認為,司機顯然是有意把車牌摘去了,至於原因,很有可能是為了逃避偵查;其次,這輛車往返的時間,都是在凌晨一點至四點之間,根據我們的測算,在不堵車,不做絲毫停留,以120邁以內最高限速行駛的情況下,這輛車從市區出發,正常往返的時間應該在一個半小時到兩個半小時左右,但這輛車往返的時間大概有三個半小時,考慮到拋屍地點的實際情況和遠近路程,我們假設這些多餘的時間是用來拋屍的話,就正好在合理的時間範圍之內,足夠兇手很從容地拋屍,做短暫休息,然後往返於市區。最後,第三個原因是,此前我們進行案情分析的時候,並沒有把具體時間假設在白天或者晚上,但我們想,兇手如果在白天拋屍,在高速公路上還是很顯眼的,會很不方便,於是,我們認為,在晚上進行拋屍,可能更符合邏輯,因此,我們把‘夜間往返的車輛’這一條件,也作為了一個重點原因加以考慮。”

我和鄧浩點點頭,同意陸鋼的觀點。

“其他十六輛車呢?”

“這十六輛車中的十一輛,是物流公司的小型送貨車,不光是這個時間段內,他們基本常年往返於本市的各條高速公路。同時,送貨的時候除了司機,還有其他工作人員,根據我們核實的結果,基本排除了他們的嫌疑。剩下的五輛,往返的時間有白天也有晚上。根據車管所的車輛登記資訊,我們找到了車主,他們往返的理由和原因各異,但基本都核實了,他們沒有撒謊。更重要的是,他們往返期間,至少都有一次或者兩次是與他人同行的,應該可以排除。當然,我們還在繼續排查和關注他們的動向。唯一剩下的,就是這輛銀灰色的別克商務車。”

陸鋼說到這裡,停頓了一下,確定我們都聽清了他的話後,他又繼續說道:

“鎖定這輛銀灰色別克商務車後,我們又重點調查了本市所有的銀灰色別克商務車。由於銀灰色是一種大眾色,這種顏色的別克商務車在本市的擁有量相當龐大,因此,我們只能先期取得所有銀灰色別克商務車車主的名單。”

我和鄧浩接過陸鋼遞過來的車主名單,在一片黑壓壓的名字中漫無目的地瀏覽。

陸鋼又說:

“從這份名單來看,車主既有公司,也有個人。我們再次排除了在我們假設的犯罪嫌疑人活動區域範圍之外居住的公司和個人,並對目前仍在這個區域內居住,或者曾經在這個區域範圍內居住的公司和個人做了一個歸納,於是,我們得到了這份名單。”

我接過陸鋼遞過來的另一份名單,眼前頓時清爽了許多。如果我們的假設成立,這個範圍無疑又再次縮小了許多。

“理論上講,這些車都有可能是這輛沒有掛牌的別克商務車,但當我們把別克商務車和‘力升實業投資有限公司’聯絡在一起時,我們發現了一些有趣的事情。”

我和鄧浩一起看著陸鋼,等著他繼續說下去。

陸鋼說:

“‘力升實業投資有限公司’名下也有一輛商務車,但是這輛車是黑色豐田牌的。隨後,我們去‘力升實業投資有限公司’行政部調取了公司人員名單,這份名單包括‘力升公司’目前的所有人員,也包括曾經在‘力升公司’工作,後來離職的人員。結果,我們發現了這輛車。”

說完,陸鋼遞給我一份從車管所調取的車輛登記資訊影印件。根據車管所提供的資訊,這輛登記號牌為京FZ667788的銀灰色別克商務車,其登記車主姓名為付洋。

“付洋”,我和鄧浩頓時興奮起來。

陸鋼有些得意地接著說道:

“我想我們已經有確鑿證據了,這是一個自選車牌,車主正是付洋。”

瞬間,“狼圖騰”——付款賬戶——付洋——“力升實業投資有限公司”——別克商務車——高速往返——拋屍,一連串邏輯關係浮現在我的腦海中。如果這一切不是巧合,那麼就只能有一種合理的解釋——付洋就是“狼圖騰”,而他,就是兇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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