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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要問的,你已經回答了。”埃勒裡冷冷地說。

局面顛倒了過來。半小時之後,奎因父子回到了他們寓所的起居室內,茫然無知的朱納匆忙生起了爐火,探長情緒大壞,不斷地自言自語,埃勒裡心情大好,在爐火前踱來踱去,口中哼著歌曲。探長打了兩次電話之後,父子倆不說一句話。埃勒裡冷靜了下來,往心愛的椅子上一坐,眼中閃爍著光輝,腳踩著炭架,呆望著火舌亂竄的爐子。

一陣鈴聲響,朱納去開門,讓進了兩位紅光滿面的先生——檢察官桑普森和副檢察官佩珀。朱納以越發驚異的心情,接過了他們的大衣,兩位都是神經緊張,都是吼叫著招呼一聲,都是氣急敗壞地坐下,也都立刻與整個房間的彆扭氣氛融合在一起。

“有這樣的事,”桑普森終於開口了,“居然有這樣的事!你在電話裡聽起來斬釘截鐵的,奎因。你是不是——”

老頭子把腦袋轉向埃勒裡。“問他吧。首先是他出的主意,這小鬼。”

“唔,埃勒裡,怎麼啦?”

大家都默不作聲地望著他。埃勒裡把香菸甩進了爐火,並不轉過身子,悠悠然說道:“從今以後,諸位啊,該相信我下意識的警告啦。佩珀老兄也許認為我的預感是荒誕不經的,但這預感卻被事實所證明了。

“不過以上這些話都不是正題。我們言歸正傳:使斯隆斃命的那顆子彈,穿透了他的腦袋,順著彈道的軌線,越出寫字間的門外。我們發現子彈飛進了寫字間門對面的陳列室牆上的掛毯中,是在寫字間外邊。所以,顯而易見,開槍的時候,門是開著的。斯隆死的那天晚上,我們衝進收藏品總庫的時候,發現斯隆寫字間門敞開著,這跟子彈的下落正合拍。可是,現在呢,經納奇歐·蘇伊查這麼一講,斯隆死後,最初進入收藏品總庫的,原來並不是我們,而是他,蘇伊查比我們早一步。換句話說,關於我們到達斯隆寫字間時門的狀況,必須根據這一先前行為而重新加以考慮和審查。由此產生了這樣的問題:蘇伊查到達時,門的狀況是否相同呢?如果他也發現門是敞開著的話,那麼,我們就無從取得比以前更多的進展了。”

埃勒裡笑了笑。“然而蘇伊查發現門是關著的!這使得局面有什麼改變呢?首先,很顯然,開槍的時候門必開著,否則子彈就會打在門上,而不會打到寫字間外面,飛進對門的掛毯內。這就是說,房門一定是在開槍之後才關上的。這意味著什麼呢——難道斯隆先往自己腦袋開槍,然後又鬼使神差地走到門那兒,關上門,再回到寫字桌,以剛才開槍時一模一樣的姿勢坐下嗎?多麼荒唐可笑;還不僅是荒唐可笑,而且是不可能的:因為,普勞蒂醫生的驗屍報告指出,斯隆是立即斃命的。也決不可能是他在陳列室內開槍自殺,再自己支撐著回到寫字間,進來時順手把門關上。決不會!斯隆是一槍斃命的,況且,開槍時門開著。而蘇伊查到達時門卻關著……

“換言之,既然蘇伊查在斯隆暴卒之後發現房門關著,並且槍彈不可能穿越房門——我們一開始查勘就知門是鋼製的——我們所能合乎邏輯地得出的唯一結論就是:在斯隆死亡之後,在蘇伊查來到之前,有人把門關上了。”

“但是,奎因先生,”佩珀反駁說,“有沒有可能,蘇伊查不是唯一的來訪者——在他之前,已經有人來過,並已走了?”

“很有見地呀,佩珀,我也正要談到這一點:有人在蘇伊查之前來過——而此人就是殺害斯隆的兇手!”

桑普森大不以為然,手撫瘦削的面頰。“我才不信呢。瞧,埃勒裡,你該知道,斯隆仍有可能是自殺的,佩珀所推測的那個來者,說不定也是像蘇伊查一樣,是個不相干的人,也是由於膽小怕事而不敢承認自己曾經去過。”

埃勒裡滿不在乎地擺擺手。“有可能,然而要說短短的時間內竟會連來兩個不相干的人,這話未免太牽強附會了吧。不,桑普森,我就不信在座各位中有人還能否認咱們現在已有足夠的理由懷疑自殺之說,也有足夠的理由支援他殺之說。”

“話是不錯,”探長無可奈何地說,“話是不錯。”

但桑普森還是心有不甘。“好吧,就算斯隆是被殺的,就算兇手出去時關上了門。我看,他這樣做,也未免太傻啦。難道他沒瞧見槍彈已經在斯隆腦袋上打出了一個窟窿,並且飛到了開著的門外嗎?”

“桑普森呀,桑普森,”埃勒裡感到不耐煩了,“你倒再想一想看。即使是速度減緩的槍彈,肉眼豈能跟得上?不言而喻,如果兇手看清槍彈已經洞穿了斯隆的頭顱,他當然不會關門。所以,他關門這個事實,說明了他並未看清槍彈。請你記住,斯隆的腦袋是這樣傾伏到桌面上的:左面,也就是子彈穿出的那一面,貼在了吸墨器上。這樣一個姿態,就把子彈的出口完全遮住了,也在很大程度掩蓋了血跡。再說,兇手正處於心急忙慌的情況下,他怎麼會提起死人的腦袋來仔細研究呢?歸根到底,他沒有理由想到子彈會穿透出去落到別處。你總知道,子彈打成這樣,可不大常見。”

大家沉默了一會兒,然後老探長對兩位客人苦笑了一下。“老哥兒們啊,這下子他可佔了咱們的上風啦。我看,這事已經擺得明明白白了。斯隆是被謀殺的。”

他們陰鬱地點點頭。

埃勒裡又自信地談了起來,但再也沒有當初推理卡基斯一案時那種得意洋洋的神氣了。“很好。咱們再分析一下吧。既然我們現在有充分理由認定斯隆是被殺的,那麼,格里姆肖就不是斯隆所殺。也就是說,殺害格里姆肖的真正凶手,又殺了斯隆,並佈置了一個自殺的假象,使人誤以為斯隆開槍自戕這一舉動,不啻預設了自己就是殺害格里姆肖的兇手。

“不妨重提一下原來的論點。我們以前推斷過,殺害格里姆肖的兇手既然能夠偽造指向卡基斯的假線索,就必定知道諾克斯買進了失竊的名畫一事;我對此早就作了論證,我當時認為,把卡基斯當作兇手的整個結論的基礎在於兇手有把握諾克斯不會站出來說話。Alors[1] ,以前我也曾同樣沉悶地論證過,知道此事的唯一外人,就是格里姆肖的同黨。證訖:兇手就是格里姆肖的同黨;而既然斯隆本身也遭殺害,他就不可能是格里姆肖的同黨。因此,兇手至今還在逍遙法外,仍積極耍弄他那陰謀詭計。我也不妨指出,他能這麼做還是以諾克斯的把柄作為籌碼。

“現在,”埃勒裡接著說道,“再來解釋那些針對斯隆的線索吧——既然斯隆是被殺的,所以他是清白無辜的,那麼,這些線索只可能是真正凶手所製造和留下的栽贓手腳。

“首先,既然斯隆是清白無辜的,我們就不必再懷疑他那天晚上到本尼迪克特旅館去找格里姆肖的那套說法的可靠性。因為,如果其人可疑,那麼其證詞也必大有可疑;而如果其人清白無辜,那就不得不相信他所講的話。所以,斯隆自稱是那天晚上的第二名走訪者,也許靠得住;根據斯隆所說,那個不知是誰的人實際上比他早一腳;因此,那個無名客必定就是與格里姆肖同來的人,必定就是與格里姆肖並肩走進前廊的人,那個開電梯的作證時所說的與格里姆肖一起進入三一四房間的人,必定也就是此人。從而可以推知那幾名訪客的順序如下:無名客——上下全裹住,接著而來的是斯隆,再後是斯隆太太,再後是傑裡邁亞·奧德爾,再後是沃茲醫生。”

埃勒裡伸出細瘦的食指,點點戳戳。“且讓我向你們演示一下:運用頭腦進行邏輯思維,可以獲得多麼有趣的推論。你總還記得斯隆說過,世上唯獨他一個人知道他與格里姆肖是兄弟;甚至格里姆肖也不知道自己兄弟已經換了姓氏。然而,寫匿名信的人,不管此人是誰,卻知道這樣一個事實——改姓斯隆的這個人與格里姆肖是兄弟這一事實。寫信者是誰呢?格里姆肖根本不知其兄弟改姓的事,也就不可能告訴任何人;斯隆呢,根據現在看來是可靠的本人證詞,他從沒告訴過任何人;因此,能夠發現這一事實的唯一的人,就是曾經看見過兄弟倆在一起,偷聽到他們倆是兄弟的人,並且此人或者早已認識斯隆,或者後來在遇見斯隆時認出了他的聲音和麵容,從而知道格里姆肖的兄弟就是吉爾伯特·斯隆。不過,其中也有費解之處!斯隆自己說,那天晚上他到本尼迪克特旅館格里姆肖的房間去,乃是他改姓之後唯一的一次——許多年來只此一次——兄弟倆見面!

“換句話說,發現吉爾伯特·斯隆與阿爾伯特·格里姆肖是兄弟這一事實的這個人,必定是那天晚上斯隆到格里姆肖房間去時也親身在場的。但斯隆親口告訴我們,他跟格里姆肖談話時別無外人。那麼,怎麼還會有別人呢?非常簡單。如果斯隆沒有看見此人,而此人確又在場,那隻意味著此人未被斯隆看到罷了。換言之,此人是躲在房間裡的什麼地方;或者是躲在壁櫥中,再來就是藏在浴室內。諸位請記住:斯隆曾說過,他敲完房門,他的兄弟稍稍過了一會兒才來開門——這是斯隆的原話。所以我們不妨推斷,斯隆敲門時,那位與格里姆肖一起進屋的同伴仍在三一四室,但為了避人耳目,他在格里姆肖的贊同下溜進了壁櫥或浴室。

“現在,”埃勒裡接著說,“咱們來想象一下當時的情景吧。斯隆跟格里姆肖在談話,咱們這位神出鬼沒的無名客卻在其藏身之處豎直了耳朵細聽。他從對話中聽見格里姆肖惡狠狠地說差不多早已忘記了自己還有兄弟。於是,這位隱身君恍然大悟格里姆肖與這來客是兄弟。他是不是聽出了斯隆的聲音,從而知道是吉爾伯特·斯隆在講話呢?更說不定他能偷著到——他是否認得斯隆的面貌呢?或者,是不是他後來碰見斯隆,認出了他的聲音,把事實兩下一湊合,就明白了斯隆所自以為除他本人以外普天之下別無一人知曉的秘密呢?這些問題,我們沒法回答,但能肯定一點:這個不知是誰的人,那天晚上必定在格里姆肖的房間內,必定偷聽到了他們的談話,必定演繹推算而知吉爾伯特·斯隆跟阿爾伯特·格里姆肖是同胞骨肉。以上是唯一合理的思路,能夠解釋得通:怎麼會有人發現這個顯然不為人所知的事實。”

“好吧,這至少是有所發現了,”桑普森說道,“講吓去吧,埃勒裡。你這個裝神弄鬼的腦子還看出什麼來了嗎?”

“我是講究邏輯,不是裝神弄鬼,桑普森,雖然我確實能夠透過類似冥訪的方式而預見未來的事件……我看出了這一點,看得清清楚楚:這個躲在房間內的無名客,就是在斯隆來此之前隨同格里姆肖進房間的人,就是格里姆肖的同黨——第二天晚上,格里姆肖在卡基斯房中,還特別提到過這位‘同黨’。還有,這位無名客,作為格里姆肖的同黨,又作為謀殺格里姆肖的兇手——我對此已作過論證——是唯一有資格寫匿名信向警察當局揭發斯隆與格里姆肖兄弟關係的人。”

“話倒是不錯。”探長喃喃自語。

“事實就是這樣。”埃勒裡兩手交叉著托住後腦勺,“咱們講到哪兒了?所以,這封信也是把斯隆誣陷為兇手的假線索之一,但這條線索並非虛構而是事實。當然,它並沒有直接構成什麼罪名,只不過是精心選擇一點秘事,提供給警察當局,再與一些更為直接的證明相配合。這樣,兄弟關係既然是條假線索,就有理由斷定:我們在斯隆的雪茄煙盒內搜到的地下室鑰匙,也是一條假線索;斯隆保險箱中的格里姆肖的表,也同樣如此。只有殺害格里姆肖的兇手能拿到這隻表。斯隆既然是無辜的,那麼,殺格里姆肖的兇手必是在佈置了斯隆自殺的假象之後,就把表放在一搜就會搜到的地方。那張燒剩的卡基斯遺囑的殘片,必定也是給斯隆羅織罪證的栽贓手法,因為,很有可能斯隆確曾偷了遺囑,並且原是放進棺材中的,以為這樣一來就萬事大吉了,而當兇手把格里姆肖塞進棺材的時候無疑發現了遺囑,於是就拿出來把它帶走,他很有先見之明,料想有朝一日,也許用得上它——後來,他在把卡基斯當作兇手的企圖失敗之後,便打斯隆的主意,果然就用上了它。”

佩珀和桑普森點點頭。

“現在再來談他的動機吧,”埃勒裡接著往下講,“為什麼挑選斯隆來頂作殺格里姆肖的兇手呢?說來挺有趣的。當然啦,斯隆作為格里姆肖的兄弟,由於格里姆肖怙惡不悛使家族蒙受恥辱而改換了姓氏,又曾偷了遺囑去藏在卡基斯棺材內,而他作為卡基斯家的一個成員,具備種種便利條件去製造卡基斯是兇手的假線索——這一切因素,就有了充分的理由使兇手認為,把斯隆作為罪犯拋給警察當局,那是再恰當不過的了。

“然而,如果弗裡蘭太太的檢舉屬實,星期三夜間,也就是格里姆肖屍體被埋進卡基斯棺材的那個夜間,斯隆確實曾到墓地去過,那麼,既然斯隆根本沒有殺害那個人,他到那兒去必是出於與埋屍無關的某種原因。請別忘記,弗裡蘭太太並沒有看見他帶著任何東西……很好。斯隆在那個星期三夜間偷偷摸摸到後院和墓地去,為著什麼呢?”埃勒裡出神地望著爐火,“我倒產生了一個有趣的推想。說不定斯隆那天晚上看到了什麼可疑的事,他就隱身尾隨兇手到了墓地,於是目睹了埋屍的經過,也眼見兇手把儲存遺囑的鐵盒撈到手……你們猜得出下文如何嗎?根據以上這些並非虛幻的想象,我們就能夠斷定斯隆後來會幹些什麼。他知道兇手是誰,目擊兇手埋掉了格里姆肖。他為什麼不向警察當局揭發這個情況呢?其中大有講究哪!兇手掌握著遺囑,那張遺囑將使斯隆不能成為遺產繼承人。斯隆後來找上了兇手,提議說:他願意嚴守兇手是誰的秘密,只要兇手將那張會造成禍害的新遺囑交給斯隆,或者當場銷燬。這樣的推測,也許不算牽強附會吧?這樣一來,兇手又打起了另一個主意:他如今更有必要把斯隆作為‘再恰當不過的’罪犯拋給警察當局,於是就把他殺了,佈置成自殺的模樣,從而除掉了知道真兇的僅有的活人。”

“可是在我看來,”桑普森提出異議,“在這種情況下,當斯隆找上兇手的時候,兇手不得不把遺囑交給斯隆。這就跟事實不合拍了,因為我們已在隔壁房子地下室的爐子中查明遺囑被焚,而且你說是兇手放在那裡留待我們去查的呀。”

埃勒裡打了個呵欠。“桑普森啊,桑普森,你要到幾時才會開動開動你那腦袋瓜子喲!難道你以為咱們這位高明的殺人狂是個笨蛋嗎?他只要把斯隆嚇唬住就行了。他不妨說:‘如果你向警方揭發格里姆肖是我殺的,我就把這份遺囑交給警察當局。不,斯隆先生,我要儲存著這份遺囑,以便確保你會封住自己的嘴。’於是斯隆毫無辦法,只好妥協。但實際上,他去找這個兇手之時,也正是他自投死路之日。可憐的斯隆啊!我看他很不精明。”

以後的事態發展迅速,令人痛苦而膩煩。探長萬般無奈,不得不把蘇伊查所反映的情況,以及其中的含意,向新聞記者作了宣佈。星期日的各報刊登了這條訊息,星期一各報對此大做文章——在新聞界這個行業中,星期一是訊息特別稀少的淡日——這樣一來,整個紐約市全都知道了:那個受盡詆譭的吉爾伯特·斯隆原來根本不是做了兇手而自殺,恰恰相反,警察當局現在認為他清白無辜地被一個老奸巨猾的兇手所坑害——那些小報都使用窮兇極惡這個字眼。各報還大肆宣揚說,警方此刻正在繼續緝捕真兇,這個真兇原本只有一條人命,現在卻犯下了兩樁血案。

值得一提的是,斯隆太太總算翻了身,又神氣起來。她那珍貴的家庭聲譽受到了昭雪,新聞界、警察當局和檢察官方面都公開賠禮道歉,這種道歉雖是姍姍來遲,卻也正中下懷,因為這使她的家庭聲譽更隆了。斯隆太太不是一位忘恩負義的女士;她心知,要不是埃勒裡·奎因明察秋毫的話,納奇歐·蘇伊查那套匯報也不會起什麼作用,因此,她對報界先生們傾吐了大量的感恩戴德的衷腸話,弄得這位小夥子很不好意思。

至於桑普森、佩珀、奎因探長……對這幾位還是不提為妙。這一段時期的公務,給桑普森增添了若干白髮;而那位探長則一直認為:埃勒裡的那套“邏輯”和百折不回的精神,差不多快要把他逼進墳墓了。

<hr/>

[1] 法文:於是,所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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